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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戏曲文化


    明朝时期,到了万历年间,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现象了,这一萌芽就导致了市民增多,过着安居日子的市民自然有文化方面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戏剧、小说等的蓬勃发展,中后期,虽然杂剧已日益衰落,来自民间的南戏却不减昔时之盛。
    明代的戏曲发展明显地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洪武建国到正德、嘉靖以前为一个阶段,以后为一个阶段。总的来说,前者是杂剧走向衰落的时期,后者则是传奇戏发展的时期。
    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写道:“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实厘而二之。”他在这里所说的国朝系指元朝。也就是说,元代继承了金院本和杂剧而发展成了元代的杂剧。金院本是一种固定的戏曲表演形式,由五种固定的角色扮演,故又谓之五花爨弄。但是院本的唱法到了元末便逐渐失传,无人能按谱唱演了。由院本发展而形成的元代杂剧继承了院本的基本形式,并且在表演中逐渐形成了每剧四折一楔子的固定程式。杂剧到元末虽然有所衰落,但是仍然是当时的主要戏曲表演形式,所以到明初又继承了元杂剧的基本形式,并且逐渐发展形成了明代的杂剧。
    明初的杂剧不仅继承了元代杂剧的基本形式,而且同元代杂剧一样,以民间的演出为主,并伴随着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重新成为城乡民间文化生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大约到永乐中,杂剧的演出便引起了朝廷的重视,永乐九年(1411)正式公布的关于杂剧的禁令,便是这种情况下的产物。这种官方干预也就决定了明初杂剧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在当时政治允许的范围之中进行。
    明中叶以后的文人士大夫们不满于那种千篇一律的教化戏和神仙戏,在文禁已弛的情况下,他们开始创作一些历史题材和世情题材的杂剧。这种文人戏的创作风气,使明杂剧发生了鲜明的变化,也由此而真正形成了明杂剧的特点。据学者们的统计,明代杂剧作家有姓名可考者约一百余人,作品约五百二十余种。
    明朝中叶以后,在杂剧走向没落的同时,来自民间的传奇戏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江南各地的地方戏非常流行,有余姚、海盐、弋阳诸腔。嘉靖时,昆山乐工魏良辅和剧作家梁辰鱼合作创成昆曲,用笛管笙琶合奏,以后传入北京,也成为北京流行的戏曲。传奇方面,经明初文人的改编润色,宋元时的南戏《荆钗记》、《拜月记》、《白兔记》、《杀狗记》等,被称为荆、刘、拜、杀,即明初的四大传奇。其后,汤显祖有《还魂记》、《邯郸记》、《南柯记》、《紫钗记》,被称为“临川四梦”,以《还魂记》最著名。明朝的传奇打破传统规格,情节也更加复杂。汤显祖是万历时期著名的戏剧作家。他反对在传奇的写作上过分讲求音韵和格律,所创作的剧本也打破了音韵、格律的限制,而注意其结构和思想内容。代表作《牡丹亭》是明代传奇艺术的高峰。这
    另外,在政治上,明朝保持了国内二百年以上的和平,其间没有大的农民起义或外敌入侵。文化上,中国四大古典名著四个中有三个出在明朝。戏曲、小说空前繁荣。也说明了明朝时期戏曲文化的繁荣。更多朝代文化方面的知识,尽在传统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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