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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的经济制度

西晋时期,因为战争的结束,剥削减轻,同时恢复了登记户口的制度,使得人口数达到16163863,大大超过了三国末年的户口数,与之相应而起的就是征收户税的户调制,同时实行的经济制度除了户调制还有占田制。西晋经济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占田制
    
西晋实行占田制。占田制包括下列内容:
    其一,户调式:凡是丁男(男、女16岁以上至60岁为正丁)立户的,每年交纳户调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男女15岁以下至13,61岁以上至65为次丁)立户的,纳半数。边郡民户的户调,纳规定数目的三分之二,更远的纳三分之一。
    其二,农民的占田和课田:男子一人有权占土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这是应种土地的限额,不是实际授与的地数额。在占田之中,丁男有五十亩、次丁男有二十五亩、丁女有二十亩要课税,这叫课田。每亩课田谷八升。不管田地是否占足,均按此定额征收。
    其三,士族地主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等特权: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贵族官僚还可以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族。从一品官到九品官还可以荫佃客十五户到一户,荫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户调制
    
户调制即征收户税的制度。户调不分贫富,以户为单位征收租税。这一制度规定:“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对边郡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户调也作了具体的规定:边郡与内地同等之户,近的纳税额的三分之二,远的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近的纳布一匹,远的纳布一丈。
    品官占田荫客制是一种保障贵族、官僚们经济特权的制度,同时也有为贵族、官僚们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立一个“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无限
    制地兼并和隐瞒户口的情况出现。此制度规定:“其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贵贱占田。第一品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每低一品,少五顷。”对于庇荫户,“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十五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庇荫户的佃客,为私家人口,归主人役使,不再负担国家徭役。
    除了占田制和户调制这两种经济制度,晋武帝很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如在汲郡开荒五千多顷,郡内的粮食很快富裕起来,又修整旧陂渠和新开陂渠,对于灌溉和运输都起到了很重大作用。西晋实行的两种经济制度是用行政的手段将大量的流动、闲散人口安置到土地从事生产,对于当时稳定社会秩序和朝代文化的继承起到了积极作用,还出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历史中经济历史上的第一次经济重心南移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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