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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逐客书》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韩国派水工郑国游说秦始皇,倡言凿渠溉田,以实施“疲秦计划”。事被发觉,秦王政听信宗室大臣的进言,认为来秦的客卿大抵都想游间于秦,就下令驱逐客卿。李斯也在被驱逐之列,尽管惶恐不安,但主动上书,写下千古流传的《谏逐客书》。其立意高深,始终围绕“大一统”的目标,正反论证,利害并举,说明用客卿强国的重要性。
    作者
    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秦统一之后,李斯参与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贡献巨大,但是害死了韩非,后被赵高所害。
    中国秦代政治家。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
    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嬴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被腰斩于咸阳市,并夷三族。
    作品赏析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王的一个奏章。这件事是在秦王赢政十年。秦国宗室贵族借韩国派水工修灌溉渠,阴谋消耗秦的国力,谏秦皇下令驱逐一切客卿。秦王读了李斯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可见本文说服力之强。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接着再谈现实,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
    公文特性
    实效性:首先是《谏逐客书》具有明显的实效性。实效,就是要讲求实用,注重效果,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公文不像艺文那样,优游浸渍,潜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务”,它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公务,它的功能是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从本质上说公文是一种实用性程式性的文书,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公文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衡量公文实用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
    论断典范:其次,《谏逐客书》在“对事的论断”方面堪称典范。笔者以为“对事的论断”应视为公文的一个重要特征。事是公文的内容,论断是对公文内容的表达方式。“对事的论断”体现了公文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针对性:再者《谏逐客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公文的针对性一方面是指每件公文都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事务而发,另方面也指公文具有比较具体的的受文对象,受文者具有确定性。李斯上书是给秦王政这个具体的人看的,如果不熟悉这个人,不揣摩这个人的愿望、想法,不去迎合他的心理需求,那就很容易碰壁。
    以上论述了《谏逐客书》是如何有针对性地、成功地对逐客之事加以论断,使该公文收到了显著的实效。实效性、针对性、对事加以论断,这三个特征在文中体现最为突出。当然,该文还有个别其他的公文特征,像当时李斯已在被逐之中,写这篇上书必须十分注意时效,除了“道上上谏书”急就此文之外,在写法上开头单刀直入,指出逐客之错,使秦王为之震动。可见首句发意、开门见山,既为当时紧急情势决定,也是公文时效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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