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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


    
    兔子这种动物作为艺术形象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源远流长。上到月宫有玉兔,中到十二生肖有卯兔,下到土地里有狡兔,各种形象多了去了。
    兔子在《诗经》里的形象并不美好,被称为“狡兔”,如《小雅·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跃跃毚兔,遇犬获之。”“兔”的意思就是指狡猾,从字的结构来看也可略见一斑。又如:“有兔爰爰,雌离于罗。”(《王风·兔爰》)是说“狡兔自由又自在,野鸡落进网里来。”《小雅·小弁》中有,“相彼投兔,尚或先之”之句,是说兔子关在笼子里,有人觉得怜悯而开门放走它,由此可推测当时兔子还没有被人所蓄养。晋人张浚的《白兔颂》描述了花兔子的外观特征:“其毛春素,纤毫秋黑。点缀五彩,渐染粉墨。”《木兰诗》写兔的名句有:“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则描述了兔子的动感特征。
    唐代,兔子在诗词里的形象有了好转,但又有些可怜。如乐府《古艳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首诗以动物白兔起兴,兴中兼含比喻。写弃妇被迫出走,犹如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虽走而仍恋故人。《狡兔行》(唐)苏拯:“秋来无骨肥,鹰犬遍原野。草中三穴无处藏,何况平田无穴者。”野兔历经严冬、春寒和酷暑,终于在秋天里长得肥肥的。这时打猎的鹰和犬遍地追逐,纵使家有三窟的兔子也难于脱逃。因此唐代苏颋干脆把兔子写死了:“兔子死兰弹,持来挂竹竿。试将明镜照,何异月中看。”唐代王建曾写有《小白兔》诗,说的是对漂亮的幼兔不忍打杀,就连皇帝也发出了保护小动物的旨令。这可能是我国最高统治者下的最早的动物保护禁令了,并身体力行:“新秋白兔大于拳,红耳霜毛趁草眠。天子不教人射击,玉鞭遮到马蹄前。”
    宋代,兔子的形象就完美多了。欧阳修的《白兔》诗,以及因此诗而引发出梅尧臣、王安石等人的咏兔诗,颇为有名。欧阳修因政治上不得志而为官颍州,滁人于山中捉得白兔,将它送与曾任滁州太守的欧阳修,自然激起欧阳公的一番感慨,进而写下托物言志的《白兔》诗:“天冥冥,云蒙蒙,白兔捣药嫦娥宫。玉关金锁夜不闭,窜入涤山千万重。滁泉清甘泻大壑,滁草软翠摇轻风。”诗人在极言兔的珍贵,受到人们的宠爱之后,抒发自己的情怀:“天资洁白已为累,物性拘囚尽无益。上林荣落几时休,回首峰峦断消息。”诗人以白兔自况,虽然清白却多牵累,欲有所作为而处处受束缚,只好以浪迹江湖,返归自然自慰了。梅尧臣的《永叔白兔》,写的同样一只兔,却立意不同,着眼于对欧阳公的劝说和安慰,诗的最末写道:“我欲拔毛为白笔,研朱写诗破公颜。”极想让白兔的主人能忘却自身处境,笑逐颜开。王安石的《都信公白兔》,也是在极力劝导白兔的主人欧阳公:此物如此美丽,今日得之,可尽心尽兴观赏,不必去忧虑其它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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