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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民俗——长哭当笑为告别


    
    俗话说,喜极而泣。但哭嫁却与之不太搭界,旧时,合肥这个地方的姑娘出嫁,就要离开娘家了,往往是拉着妈妈的手,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那里面的感情很复杂,情况也各异,有的是真的舍不得离开父母,有的只是出于风俗的需要,那并不是真的伤心。
    老合肥段家福先生说,解放前,他住在合肥东乡撮镇,那里的婚礼既热闹又隆重,男方家一大早就要和媒人一起,担着四副挑子彩礼,有鸡鸭鱼肉、烟、酒等,带着花轿、吹鼓手和迎陪新娘子的童男女等,一路吹打,热热闹闹,往女家迎亲。新娘在出嫁日,则沐浴、梳妆、戴花、更新艳之衣,由福寿齐全年老长亲戚为其咏诵,每做一事,即有一番祝福。当女家闻迎亲人马来到,即刻点放爆竹,表示欢迎。
    里面的新娘子见迎亲的队伍到了,立马躲进妈妈的怀里,哭天喊地。而娘家人也是在里面把房门紧闭,直到男家人或媒人从门缝向里递开门钱,俗称“门缝钱”,那道闺房的门才能最终打开。遇到“难缠”的姑嫂,门缝钱又有许多讲究,什么“梳头钱”、“爆竹钱”、“开面钱”等,名堂很多。这些都是为了表明:新娘子既是留恋娘家的,又是有身价的,不是男家轻易就能娶走的普通女子。
    民俗专家欧阳发先生说,哭嫁的风俗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战国时期,赵国有个公主要嫁到燕国去做王后,她的母亲赵太后在临别时“持其踵,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这大约就是后来长盛不衰的哭嫁风俗的滥觞了。
    听老人们说,早些时候,没有嫁而不哭的人家。如果出现嫁而不哭的姑娘,也会被邻里看作没有教养的人,传为笑柄;相传有出嫁姑娘不哭而遭母亲责打的事,这位母亲当然算得上是“入流导演”了。
    旧时,哭嫁的风俗可谓盛行于全国各地,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比如土家族的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几天就开始了。亲戚邻居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为道谢礼节之一。据说哭嫁有一定之规。谁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演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哭调,在当地甚至成为一种婚俗。
    在闽南还有哭嫁歌:“夭寿锣,短命锣,打得我心肝乱纷纷。脚白(旧时裹足用布)找不见,鞋子也找无。娘啊我不嫁,做人媳妇真受气,离父母,别兄离嫂,离小弟哎……”
    母亲这时也会唱起《劝嫁歌》慰藉女儿:“金囡命囡你应嫁,苦工饲你大,红包钱银要来娶,新枕头,无油垢,新蚊帐,无蚊吼,新被无胶蚤(跳蚤),新桌柜,拖着啦啦走。”听母女哭起来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声有泪,抑扬顿挫,堪称一道好看又好听的民俗场景。
    据说从前坊间流传着一本《训女哭嫁》,里面有《闺声哭》、《娘训女》、《嫂哭妹》、《哭爹妈》、《哭哥嫂》、《花轿到屋哭》、《哭叔爷》、《哭兄弟》、《哭外公外婆》、《哭舅爷》、《拜香火哭》等等,只是未见其真面目。
    哭嫁的习俗在清末的时候达到顶峰,那时合肥地区出嫁的新娘子几乎没有不哭的。嫁而不哭的姑娘,会被邻里看作没有教养。相传有个接受新式教育的女子,在出嫁的时候没有哭,结果被母亲骂作不孝,从而还被父亲责打一顿。而男方家人也觉得这个姑娘缺少管教,差点当场退婚。
    哭嫁,其实是一种告别。哭声里有着轻烟似的回忆,有薄雾似的依恋,也有一丝恐惧。那如歌似泣哭嫁声,掺杂着难以言说的感情。今天似乎已经不多见,但这种民俗习惯,永远地留在了民俗史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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