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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合肥的婚嫁习俗


    
    旧时合肥地区男女青年结婚,要比现在繁琐得多。先是要请阴阳先生看生辰八字,然后男方家长便设筵邀请女方家长和媒人“择期”。紧接着是“请期”(正式通知女方)、“纳币”(送彩礼)、“催妆”(催促女方做好出嫁准备)等,有的人家还流行给女方家送半扇猪肉,名曰“离娘肉”。
    和今天自由恋爱不同,过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合肥老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相亲时要一看门风,二看祖宗,三看财产,四看面容。那时讲究门当户对,龙配龙凤配凤,但也有女方条件好的嫁给了地位不如自己的,那叫“下嫁”。大多数还是条件相当的相互开亲,最典型的是合肥龚张李段四大家族,除了互为儿女亲家以外,许多亲家也都是数得着的大家族,比如龚家和光绪帝师孙家鼐的结亲。
    这里解释一下门当户对的出处。
    参观过合肥地区古住宅建筑的细心读者会发现,其大门门楣上常见正六角形的方木或者圆木,俗称户对。户对按照品级涂以油彩或图画,或写上吉祥福寿等祝语,寓意“光耀门楣”。门楣上有两个户对的,对应的是五至七品官员;门楣上有四个户对的,对应四品以上官员;至于十二个户对的,则只能是亲王以上的品级才能用,合肥地区少见。
    所谓门当,合肥人俗称门墩,也有叫石鼓的门当形状有圆、方之分,圆形为武官,象征战鼓;方形为文官,形为砚台。门当大小也与官品大小成正比。
    久而久之,门当和户对常常同呼并称,并逐渐演变成了男女婚嫁衡量条件的常用语。
    现在女孩出嫁之前,一定回到美容院装扮一番,而过去合肥新娘子出嫁化妆是在家里,请一个“全福人”即公婆、父母和丈夫俱在、儿女双全的妇女“上头”和“开脸”。“上头”,即改变头发式样,把辫子盘成发髻。“开脸”又叫“开面”,即用细丝线绞去姑娘脸上的汗毛,并修细眉毛,剪齐鬓角。
    过去合肥姑娘出嫁,仪式和全国其他地区并无多少区别,但禁忌颇多。
    首先是生肖禁忌,认为生肖婚配有“六冲”、“六害”,民谚云,“猪配猴不到头”即其中之一。有些是基于成语的禁忌,比如“羊入虎口”、“兔入虎口”等,是没有多少科学依据的。
    还有婚嫁日的择取,忌单日;赠送贺礼道喜,忌单数;办喜事时的穿戴,忌白色。这一条恰与西方婚礼相反,可见都是民俗、习惯问题。
    有些禁忌是有科学道理的,比如忌近亲结婚,宗亲联姻。需要说明的是,合肥地区也有禁止两个不同姓氏联姻的,比如李许二姓不开亲,那其实是源于李鸿章家族的“李许本一家百世不通婚”的故事。
    合肥新娘出嫁前,母亲往往会给新娘一些钱,俗称“压箱底”。但这钱不能放在随身口袋里,否则会被看成是从娘家往婆家偷东西。
    而新娘出嫁的第一顿饭讲究吃饺子、面条、龙凤饼、荷包蛋、喜糕等,忌吃馓子(谐音“散”)、丸子(谐音“完”)、梨子(谐音“离”)等。而且一年之中不办两桩喜事,因为俗谚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关于姑娘出嫁,过去合肥诗书传家的大宅门还有自己的雅语用词,比如“已适”,指的是姑娘已嫁出;“重适”,则指改嫁。还有“出阁”,原是称公主出嫁,后来也作为女子出嫁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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