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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书法之“实用和求美”


    
    宋 黄庭坚 寒山子庞居士诗(局部) 纸本行书 29.1*213.8 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什么是中国书法
    中国书法是关于中国汉字书写的一门艺术。先民为了把语言记录下来并传之久远,创造了汉字。在长时期汉字的书写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全民共同的要求,这种要求自然成为一种社会约定,这种约定可以说是一种法则或者一种法度。中国的书法艺术就是合乎汉字书写法度要求的艺术。
    实用和求美
    写字与书法虽然不是同一概念,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书法艺术必须具备写字的基本要求,浅近地说,书法艺术就是写字的艺术;写字只有向美观追求,向艺术升华,才能符合书法艺术的审美要求。如何使“字”艺术化,是历代书家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而观赏者也正是透过这种艺术化的“字”,得到美的熏陶。
    书法艺术不仅仅是只供人们欣赏的一种纯艺术,在它形成和发展的漫长历程中,总被一种极其重要的因素促进着,这就是实际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书法艺术起源于实用的需求。先民在文字未创之前,就有在陶罐等日常器物上刻画记符的喜好。最初只是为了名器记事或纹饰器物。这些写实性的或抽象性的图形符纹,最终演变为成熟的文字,与先民对点画的独钟和赋寓其中的内涵分不开。对器物的制作者和使用者而言,物什上的刻画绘描,除实用的目的外,希冀其美是毫无疑问的。所以,任何点画的形态,点画与点画之间的交叉照应,都需书刻者用心琢磨如何才能显得美观。久而久之,陶淬了中华民族对文字特有的美感意识。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书法逐渐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一种艺术样式。在朝廷庙堂、山野茅舍,或者是鼎彝尊爵、石鼓栏础,都有文字作装点美饰。特别是依山随势,直接书丹而雕凿之字,或径大盈丈,擘窠〔bo ke〕逾尺,或如拳合寸,不一而足,这种摩崖艺术可仰瞻俯瞰,可对视斜觑,尤其于日光掩映间观之,或于云霭暮雨中赏之,皆成天致。凡此种种,无不折射出书法艺术的灵彩。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地名的标志,或者是斋馆的名号,或者是器物的款识,或者为了纪念盛典隆仪,或者为了记载善事义举,或者为了表彰英雄乡贤,或者为了奉祀祖宗先哲,再有志异寓言,以及遣情寄意,甚至是迷信的祈颂,向往的祝愿等等,也都需要借助文字得以传达、实现。
    可见,书法艺术假文字、民俗之舟楫,已成为一种生活化的艺术,它沁入人心,无往而不在,无处不受到社会的珍爱。在祖国广袤的疆土上,大至名山胜境的摩崖刻石、丰碑巨碣,天朝郡国的钟鼎彝器,庙宇殿堂的抱柱楹联、门楣匾额,小至居间垂挂的“中堂”、“对联”、“条幅”等等,书法艺术以不同的方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随时随地以不同的书体、风格,呈现出独特的魅力。毫不夸张地说,中华大地是荟萃法书(可尊为楷模、供人摹习的书法作品)的天然博物院。可以展现书法艺术的所在愈多,说明其适用领域愈广,发展的潜能也愈深厚。
    因此,一方面,书法艺术点缀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正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时时刻刻在促进着书法艺术的发展。书法艺术既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又能赏心悦目,自然便有了兴运行时的契机。特别在封建社会,它是天下士子入仕进阶的“敲门砖”。从汉代书法作为选官的初级铨核标准,到唐代跃升为最后的铨选依据,足见其影响之深之广;另一方面,书法艺术又凭借政治制度的强化推助而得到全面普及,造成全社会重视书法艺术、崇慕书法艺术的心理。于是,书家奉天承运,群向往之,朝有国师、野有乡贤、地有民家,“崎岖碑碣之间,辛苦笔砚之役”(《颜氏家训》)的乐此不疲者更是不乏其人,而观赏者、收藏者、鉴定者、研究者亦层出不穷,人人都参与其间。这种深蕴在广大群众之中潜在的文化素养正显示了一种天然的传统以及民族凝聚力的无形魂魄,这正是民族精神的一种表现。千百年来,我国人民已将书法艺术视为中华民族的文明象征,不仅如此,在日本、朝鲜、东南亚等凡是汉字有影响的地方,都存在钦慕书艺的风尚。由此可见,中国书法确实是世界艺苑中的一株奇葩,它焕发着古老而又年轻的艺术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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