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书论】欧阳询·三十六法(一)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01 网络 佚名 参加讨论
排叠:字欲其排叠疏密停匀,不可或阔或狭,如“壽”、“藁”、“畫”、“竇”、“筆”、“麗”、“羸”、“爨”之字,“系”旁、“言”旁之类,《八诀》所谓“分间布白",又曰“调匀点画”是也。高宗《唱法》所谓“堆垛”亦是也。 避就:避密就疏,避险就易,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又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当相同;“府”字一笔向下,一笔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则上必作点,亦避重叠而就简径也。 顶戴: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轻者,顶戴,欲其得势,如“曡”、“壘”、“藥”、“鸞”、“驚”、“鹭”、“鬐”、“聲”、“醫”之类,《八诀》所谓斜正如人上称下载,又谓不可头轻尾重是也。 穿插:字画交错者,欲其疏密,长短、大小匀停,如“中”、“弗”、“井"、“曲"、“册"、“兼"、“禹"、“禹"、“爽"、“爾"、“襄"、“甬"、“耳"、“婁"、“由"、“垂"、“車"、“無"、“密"之类,《八诀》所谓四面停匀,八边具备是也。 向背: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体势,不可差错。相向如“非"、“卯"、“好"、“知"、“和"之类是也。相背如“北"、“兆"、“肥"、“根"之类是也。 偏侧: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侧、欹斜,亦当随其字势结体。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类;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厷"之类;正如偏者,如“亥"、“女"、“丈"、“父"、“互"、“不"之类。字法所谓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八诀》又谓勿令偏侧,亦是也。 挑¤:字之形势,有须挑¤者,如“戈"、“弋"、“武"、“九"、“气"之类;又如“献"、“励"、“散"、“断"之字,左边既多,须得右边¤之,如“省"、“炙"之类,上偏者须得下¤之,使相称为善。 相让: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如“马"旁、“糹"旁、“鸟"旁诸字,须左边平直,然后右边可作字,否则妨碍不便。如“羉[上无四]"字,以中央“言"字上画短,让两“糹"出;如“辦"字,其中近下,让两“辛”出;如“鸥”、“鶠”、“驰"字,两旁俱上狭下阔,亦当相让;如“呜"、“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防碍,然后为佳,此类严也。 补空:如“我”、“哉"字,作点须对左边实处,不可与“成"、“戟”、诸“戈',字同。如“袭”、“辟',、“餐',、“赣',之类,欲其四满方正也,如《醴泉铭》“建"字是也。 覆盖:如“宝”、“容”之类,点须正,画须圆明,不宜相著,上长下短。 贴零:如“令"、“今"、“冬"、“寒"之类是也。 粘合:字之本相离开者,即欲粘合,使相著顾揖乃佳,如诸偏旁字“卧”、“鉴”、“非”、“门”之类是也。 捷速:如“凤"、“风”之类,两边速宜圆¤,用笔时左边势宜疾,背笔时意中如电是也。 满不要虚:如“园"、“圃”、“图"、“国”、“回"、“包"、“南”、“隔”、“目”、“四"、“勾”之类是也。 意连:字有形断而意连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类是也。 覆冒: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雲"头、“穴"、“宀”、“榮字头”头,“奢”、“金"、“食"、“夅”、“巷”、“泰”之类是也。 垂曳:垂如“都”、“鄉”、“卿”、“卯”、“夅"之类,曳如“水"、“支”、“欠"、“皮"、“更”、“辶”、“走"、“民”、“也"之类是也。 借换:如《醴泉铭》“祕”字就“示”字右点,作“必"字左点,此借换也。《黄庭经》“¤”字,“¤”字,亦借换也。又如“靈,,字,法帖中或作“¤”、或作“小",亦借换也。又如“蘇”之为“蘓”、“秋”之为“秌",“鹅”之为“¤[上我下鸟]”,为“¤[左鸟右我]”之类,为其字难结体,故互换如此,亦借换也,所谓东映西带是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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