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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书论】欧阳询·三十六法(二)


    
    增减:字有难结体者,或因笔画少而增添,如“新"之为“¤”、“建”之为“¤”,是也。或因笔画多而减省,如“曹"之为“¤”、“美”之为“¤"。但欲体势茂美,不论古字当如何书也。
    应副:字之点画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带,故必得应副相称而后可。如“龍”、“詩"、“讐”、“轉”之类,必一画对一画,相应亦相副也。
    撑拄:字之独立者,必得撑拄,然后劲可观。如“可"、“下”、“永"、“亨"、“亭"、“宁"、“丁”、“手"、“司"、“卉',、“草"、“矛”、“巾”、“千”、“予”、“于”、“弓”之类是也。
    朝揖:凡字之有偏旁者,皆欲相顾,两文成字者为多,如“邹”、“谢”、“锄”、“储”之类,与三体成字者,若“讐”、“斑”之类,尤欲相朝揖,《八诀》所谓迎相顾揖是也。
    救应:凡作字,一笔才落,便当思第二、三笔如何救应,如何结裹,《书法》所谓意在笔先,文向思后是也。
    附离:字之形体,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离,如“形”、“影”、“飛"、“起”、“超”、“饮”、“勉”,凡有“文”、“欠”、“支"旁者之类,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
    回抱: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之类,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类是也。
    包裹:谓如“园"、“圃”打圈之类四围包裹者也;“向"、“尚",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匮”、“匡",左包右;“旬"、“匈",右包左之类是也。 却好:谓其包裹斗凑不致失势,结束停当,皆得其宜也。
    
    小成大:字以大成小者,如“门",“辶”下大者是也。以小成大,则字之成形及其小字,故谓之小成大,如“孤"字只在末后一“\[捺]",“宁”字只在末后一“]",“欠”字一拔,“戈"字一点之类是也。  小大成形:谓小字大字各字有形势也。东坡先生曰: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若能大字结密,小字宽绰,则尽善尽美矣。
    小大 大小:《书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宽猛得宜。譬如“日"字之小,难与“国"字同大,如“一"字“二"字之疏,亦欲字画与密者相间,必当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带得宜,然后为上。或曰:“谓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称。"亦一说也。
    左小右大:此一节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结字,易于左小而右大,故此与下二节,著其病也。
    左高右低 左短右长:此二节皆字之病。不可左高右低,是谓单肩。左短右长,《八诀》所谓勿令左短右长是也。
    褊:学欧书者易于作字狭长,故此法欲其结束整齐,收敛紧密,排叠次第,则有老气,《书谱》所谓密为老气,此所以贵为褊也。
    各自成形:凡写字欲其合而为一亦好,分而异体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故也。至于疏密大小,长短阔狭亦然,要当消详也。
    相管领:欲其彼此顾盼,不失位置,上欲覆下,下欲承上,左右亦然。
    应接:字之点画,欲其互相应接。两点者如“小"、“八"、“忄"自相应接;三点者如“糹"则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点如“然"、“無"二字,则两旁二点相应,中间接又作灬亦相应接;至于丿、\[捺]、“水"、“木"、“州"、“無"之类亦然。
    已上皆言其大略,又在学者能以意消详,触类而长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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