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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话酒俗


    
    清明节的酒事习俗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时期的晋国,清明节就有相应的饮酒活动,饮酒不受限制。清明节里,一般举行家宴时,都要为去世的祖先留着上席,一家之主这时也只能坐在次要位置,在上席,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让祖先先饮过酒或进过食后,一家人才能开始饮酒进食。在祖先的灵像前,还要插上蜡烛,放一杯酒和若干碟菜,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思和敬意。
    清明前二至三天的寒食禁火与冷食,寒食虽然禁火、冷食,但不禁酒,寒食期间酒还是必备常饮之物。在不生火做菜煮饭的情况下,工作可能比平时更为空闲,利用已经做好的饭菜下酒是最好不过了。
    晋陆翙在《邺中记》中有“寒食三日作醴酪”的记载,说明当时有寒食节制作饮用甜酒浆的习俗。唐赵嘏在《赠皇甫垣》诗中有“相劝一杯寒食酒”。唐张祎的《巴州寒食晚眺》中有“东望青天周与秦,杏花榆叶故园春。野寺一倾寒食酒,晚来风景重愁人”。唐朝韦应物有《寒食寄就师诸弟》诗,“雨中禁火空斋冷,江上流莺独坐听。把酒看花想诸弟,杜陵寒食草青青”。唐朝记寒食酒俗最为有名的是白居易的《六年寒食洛下寒游赠冯李尹》诗中的句子:“此时不尽醉,但恐负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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