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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教与术数


    
    本文指出,“象数”在《周易》主要指卦象、爻数,在其后主要指由西汉孟喜、京房创立的解《易》体例以及宋代陈搏、邵雍、刘牧等解《易》的学说(“象数学”),也指由此而形成的易学流派(“象数派”)。而“术数”则主要是—种以“数”为工具的占卜术,不是为了解释《周易》经传,因而不是—个易学流派。
    “象数”舆“义理”是易学的两大要素。  “象数派”舆“义理派”是易学的两大流派,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对象数与义理的界定都人言言殊,尤其是对“象数”的评价更是针锋相对。肯定者将“象数”视为中华古代哲学、科学的最南智慧结晶,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否定者视“象数”篇“术数”,是占卜算命,封建迷信。“象数”究竟是否等同于“术数”?对“象数”究竟应该如何评价?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对“象数”与“术数”的源流作—番梳理。
    象数
    “象”、“数”对称,最早见于《左傅。僖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杜预注:“龟以象告,筮以数告,象数相因而生,然后有占。占所以知古凶。”  《周易》卦爻辞(经文)虽用卦象、爻数,但并未提到“象”、“数”二字,《易传》则多言“象”、“数”,但并未连用。“象数”作为一个连用的概念。大约出现于汉代。如《乾坤凿度》:“八卦变策,象数庶物,老天地限以为路则。”
    从“象数”发展过程看,《周易》之前,“象”指兆象,“数”指筮数;在《周易》,“象”主要指卦象,“数”主要指爻数;《周易》之后,主要指解易的学说(“象数学”)和解易的流派(“象数派”)。
    如前所述,“卦象”是“象”的核心,是“易”的代名词。“易者,象也”之“象”就是卦象,卦象是《周易》及易学识知万事万物的中介。《周易》卦爻辞凡凝之以物时,一般地锐,初爻之辞皆取象于下,  上爻之辞皆取象于上,中爻之辞皆取象于中。然而《周易》取象方法已经亡佚,卦爻辞已经过了整理、删减,所以今人难以系统而自然地以卦象解经。汉代及后世学者对此虽多有探索,但却难免穿附会。
    清代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将卦象分为七种:八卦之象、六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这种分类并不严谨,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详细介绍。
    与“卦象”相对应的是“爻象”
    “爻象”也有层意思,一是指“爻符”、“爻画”。二是指爻所象徵的事物。因爻只有两种,即阳爻“——”和阴爻“——”,所以爻象征的事物只有两类:阴爻象阳、象天、象君、象君子、象大人、象
    父、象男人、象奇数、象刚、象健、象动、象一切阳性事物;阴爻象阴、象地、象臣、象民、象小人、象母、象女人、象偶数、象柔、象软、象静、象一切阴性事物。
    爻象还指爻位之象。
    《周易·象辞傅》分“大象”舆“小象”。其中“大象”即指“卦象”,“小象”即指“爻象”。《周易·象辞傅》共有大象条,小象386条,全是讲“象”的,即从“象”的角度,用取象、法象的方法解释卦辞、爻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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