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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搭民烧"的嘉靖瓷器


    
    从嘉靖朝开始,景德镇实行“官搭民烧”的制度,民窑无偿为官窑搭烧瓷器,好的上交,次品留作民用,这虽说是官窑剥削民窑的一种方法,但民窑瓷器质量因此明显提高,官窑专用的“回青”料得以流向民间。这时部分民窑瓷器胎釉比较精细光润。常见缠枝莲、向日葵、云鹤、正面龙、游鱼、树石栏杆、高士、婴戏、采芝、螭虎、禽兽及具有道教色彩或吉庆内容的纹饰,如杯、碗心内常有“连中三元”、“状元及第”、“福”、“禄”、“寿”、“正”、“王”等字。
    纹饰多用双钩平涂和单线平涂等技法,画风既有粗率的,也有清秀纤细的。粗器修胎不整,盘、碗底足有跳刀痕。民窑款多写“大明年造”、“大明年制”、“大明时制”等。此时出现了赞颂款,如“富贵佳器”、“玉堂佳器”、“万福攸同”,堂斋款有“东书堂”、“于斯堂”等等。
    另外,凡是“万福攸同”四字款四宇当中有三点的瓷器,应是嘉靖17年以后乐平烧制的,因为据记载,嘉靖17年景德镇发生械斗,一部分窑工跑到乐平烧瓷,在“万福攸同”款中间点三点,以做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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