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濡墨而书


    
    张旭,生卒年代不详,是唐代书法家。张旭字伯高,吴(今江苏苏州)人,因他曾做过金吾长史(一说率府长史)的官,故人称“张长史”。据说他经常在大醉时以头发濡墨而书,所以又有“张癫”的雅号。在唐文宗(826~840)时,诏以李白诗歌、裴 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他继承和发扬了前人的草书,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
    张旭非常喜爱书法,他把满腔热情都倾注在点画之间,如痴如醉。开元年间(713—741),张旭担任常熟县尉。他为人正派,为官耿廉,每个案件都要亲自审问。可这样一来,他就没有写字的时间了。不能因练字而耽误了审理案件,也不想因为审理案件而耽误练习书法呀,怎么办呢?张旭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在公堂上练字——判案下批文,就当是练字。
没有几天,一位老者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前来告状。张旭问明情况弄清是非后,当堂提笔写好判词,了结了此案。老者接过判词,满怀欣喜地走了。可没过几天,老者又来告状,张旭一看仍然是些细小事情。这样反复几次后,张旭不由得有点恼火了,便打算以此人故意扰乱公堂为由将他轰出衙门。
老人家见张旭真的动怒了,才道出真情:“小民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来的,只是因为知道你的字写得非常好,就想以告状为借口骗取你的墨宝。”张旭听了此话,才晓得遇到了知音,转怒为喜,连忙问道:“你家中有好的书法作品吗?”老者答道:“我父亲也很喜爱书法,他生前收藏了很多书法作品。”张旭喜出望外,忙向老者借阅。借来那些绝妙的墨宝后,他认真琢磨,细心临摹,从中获益匪浅,书法技艺更有长进。
    
    据史载,张旭嗜酒,喝得酩酊大醉后,常把头发浸在墨汁里蘸饱墨后用头发书写。他的“发书飘逸奇妙,异趣横生。”有一天,他和好友贺知章饮酒正在兴头上,国舅杨国忠突然登门拜访。张旭十分厌恶这位总是仗执欺人的皇亲,便冷冰冰地问道:“你……你来干什么?”
    “我来请你给写几个字。”杨国忠恭敬地答道。
“行,”张旭瞄了他一眼,说:“不过得有劳你把那盆水研成墨,我才会给你写。”
“没问题。”杨国忠为了得到张旭的墨宝,只好放下架子,亲自研墨。
墨研好后,张旭站起身来,把纸挂在墙壁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奔到盆旁,把头发浸到墨里,然后在纸上癫狂地写起来。不一会儿,字写好了,张旭喘着气说:“杨国舅,拿……拿去吧!”说毕,竟倒在床上昏睡过去了。
杨国忠看着纸上的字,气得脸红脖子粗,骂道:“简直是个疯子!”他把纸揉成一团,扔到门边,气愤地走了。
第二天,张旭酒醒后,与贺知章一同欣赏那张被遗弃的“发书”,认为它神妙无比,把它当成珍宝一样。
与张旭同时代的文学家、哲学家韩愈(768—824)在《送高闲上人序》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张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从中可见张旭狂草的创作心态是倾注了他个人的深沉情感的。
张旭的狂草作品有《肚痛贴》《古诗四帖》等。在他留下的草书书迹中,《肚痛贴》虽只几行,可飘风骤雨,变化万千,赢得了千年书法史上人们的一片喝彩声。明代王世贞对此跋为:“张长史《肚痛贴》及《千文》数行,出鬼入神,惝 (迷迷糊糊)不可测。”
张旭的艺术成就就在于不仅将草书艺术发挥到了极致,更重要的是他将书法的继承与发展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在草书艺术上的成就为后人所敬仰,因此也被后人誉为“草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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