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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当代儒商的重要思想宝典——《论语》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人们将具有文化知识修养的经济工作者美称谓“儒商”。实际上是专指那些在经济活动中将“仁”、“义”、“诚”、“信”等道德行为置于首位的经济工作者。古籍《论语》中的许多内容,例如“仁”、“义”、“诚”、“信”,尤其是“仁”、“义”等思想,是当代构建“儒商”理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资源。
    一个历史性的玩笑
    人类创造的历史,也爱与人们开玩笑。不过,这种历史的玩笑往往并不轻松,而是要人们、特别是劳动者承担沉重而昂贵的“学费”。
    孔子思想和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中包含了许多有生命力的积极因素,直到今天,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赖以发展所需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思想文化支柱。我们获得这种认识,却是付出了昂贵“学费”的!
    孔子和由他创立的儒学,到现在已经2500多年了。在这2500多年中,孔子和他创立的儒学,经历了漫长时间和广阔空间的考验,其间也曾经多次遇到过无情的敌手给他和它的“毁灭”性打击,诸如中国历史上发生过的"焚书坑儒","打倒孔家店","批林批孔",等等。至于对他和它的讥讽、谩骂和漫骂则更是司空见惯。但是,非常奇怪,时至今日,孔子和他的学说,在中国、在世界,在相当大的空间,还仍然显出了巨大而不朽的生命力。这种情况既引起了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与不同信仰的人的普遍重视,也让实事求是的中国人感到高兴和引起注意。
    在这里,似乎是“历史”原地转了一圈,也好象是“历史”与我们开了一个并不轻松的“玩笑”。
    《论语》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权威的经典著作之一,是当代我们学习、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最权威、最经典的依据。
    《论语》与“儒商”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人们尊称那些有知识、有学问和道德品质高尚的社会成员为“儒”什么。例如“儒士”、“儒生”、“儒医”、“儒将”等。根据这一语言习惯,我们可以将现在社会上所说的“儒商”作如下表述:“儒商”是泛指那些有知识、有学问、道德品质比较高尚而在经济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和营销等活动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儒生”、“儒医”、“儒将”抑或是“儒商”,他们均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他们的思想品质中都具有“仁”(“仁爱”)、“义”(“义”与“利”的关系)这些基本的优秀品德,“仁”、“义”是他们思想品质中的合理内核。“仁”、“义”也恰恰是《论语》一书和孔子思想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核心内容。
    有学者统计,《论语》一书共一万五千九百二十九字,其中“仁”字出现过一百零九次,即全书有一百零九个“仁”字。在《吕氏春秋》书中早就指出:“孔子贵仁。”
    毋庸讳言,“人”、抑或更具体地说“为了人”、“对人负责”,是一切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人类历史上,对这一思想最早、做出最权威、最经典表述的正是孔子: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孔子主张:学识渊博、道德高尚的人,即“仁者”,他们的整个思想核心是“爱人”。
    孔子的继承者孟子甚至强调说:
    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社会实践告诉人们,只有爱别人的人,才有人爱他;只有尊敬别人的人,别人才肯尊敬他。就是说,只有爱人的人,才有人爱,不爱别人的人,是没有人喜欢他的;只有尊敬别人的人,才有人尊敬他;不尊敬别人的人,也就无人尊敬他。这是常理,也是常识。
    试问,在人类社会中,在一切经济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位成员,如果是以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思想、态度和作风作去从事自己的活动,甭管他(她)是生产者、管理者,还是哪个环节上的经营者,其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一个企业是对“人”冷漠、不负责任,那么这个企业自身能存在、能发展么?近年,我国有一家企业在电视台和《人民日报》上公开以“仁者爱人,爱人者,人恒爱之”的广告词对外作广告宣传。此举,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令人振聋发聩,耳目一新,实属罕见,个中的“人性”味颇浓,其意味深长。
    “仁爱”之心,是“儒商”最重要、最基本的品质和素质。正确而全面地了解与认识孔子的“仁”爱思想,对于我们当今建立“儒商”理论,乃至对于我国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显得特别重要。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勇敢而自觉地高高擎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仁者,爱人”的启蒙人性论的大旗的划时代的伟人。孔子极力张扬人性和人格。
    孔子以“仁者,爱人”为思想武器,与把人视为会说话的“工具”的野蛮的奴隶统治制度相抗争。他甚至咒骂“始作佣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篇》) “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礼记、檀弓下篇、》)马厩失火(“厩焚”),他首先问:“‘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篇》)孔子还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首先提出了所谓“忠恕”之道:“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人人平等、使人积极而又充分发展的主张。孔子主张人生活在社会上和世界上,都有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平等权利;“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主张,任何人都没有为了自己生存和发展而侵犯或妨碍他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这些可以视为,孔子为人类提出的具有跨越时空特点的最基本的人道原则和道德原则。孔子还教人,主观上要自尊自爱,做人就要象“人”,要有“人”样子,要做有气节的堂堂君子,不要做“风派”小人,要做“仁”人:“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他的学生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作为国家与社会必须承认和尊重每个人都有做人的独立意志和独立人格,而每个人,也都要爱护和珍惜这种做人特有的权利,自觉经受住各种环境,即顺境和逆境的考验。孔子强调:“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无论处在什么环境中,都不能丧失气节——“仁”而充当见风使舵的"风派"人物,都不能向任何张牙舞爪的邪恶势力屈服和投降,不要见钱眼开、做金钱的奴隶,也不要得意忘形,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住“自我”如“松柏”那样“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堂堂君子之节操!不要“害仁”,而要以自己的实践“成仁”。
    孔子及其后继儒家,从“仁者,爱人”的基本立场出发,在政治方面提出并坚持了“仁政”思想和主张(强调“德治”、“教化”)。
    孔子主张:为政者要爱民,重民,贵民,以“民”作为“政之本”,“邦之本”。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见“民”,就如同接待高贵的宾客一样,动用“民”,就如同举行极不平常的盛大祭祀一样,十分敬畏和恭谨;他对于一切与民为敌的“苛政”,深恶痛绝,势不两立。他痛骂行“苛政”者是野兽;认为“苛政”给老百姓带来的灾难,比食人的野兽更凶残:“苛政猛于虎也!”(《礼记、檀弓下篇》)他还十分强调:当政者(国家与政府的官员)要以身作则:“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诚如江泽民同志经常强调的那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当“官”的要为老百姓做出学习和仿效的楷模。这也成为中国历代的重要“官箴”。是中国的重要的政治文化。这种思想文化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监督与衡量社会政治制度及其执政者的精神武器。
    孔子坚持德、法结合,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
    治理国家,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这是孔子政治哲学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孔子治理国家与社会的最基本的政治主张。他十分重视道德,但同时也重视法律和法治或法制。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这是对“德治”与“法治”社会作用的经典概括。
    在《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惟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事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疟,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兢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今人沈玉成先生对孔子的上述思想作了比较通俗的如下翻译:“孔子说:‘好啊!政事宽大百姓就怠慢,怠慢就用严厉来纠正。严厉百姓就伤残,伤残就实施宽大。用宽大调剂严厉,用严厉调剂宽大,政事因此调和。《诗》说,‘百姓已很辛苦,差不多可以稍稍安康;赐恩给中原各国,用以安定四方’,这是实施宽大。‘不要放纵随声附和的人,以约束不良之人;应当制止侵夺残暴,他们从来不怕法度’,这是用严厉来纠正。‘安抚边远,柔服近地,来安定我王’,这是用和来使国家平静。又说,‘不急不缓,不刚不柔,施政从容不迫,百种福禄临头’,这是和协的顶点。’”
    孔子主张:治理国家应当坚持德、法并举、宽猛相济的政治哲学。这种哲学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实践中表现为:思想教育、教化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治理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一个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与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密切的关联,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在执政时对人们进行道德关注更为重要,但是,也要充分重视法治和法制。治国要德、法并举、宽猛相济。治国必须德、法并举,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与可贵品质。
    孔子从“爱人”的基本思想出发,还构建了内容丰富的启智化愚的教育哲学。
    孔子认为,人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篇》)人的后天习染,对于人的素质有重大影响。由此,他坚持“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篇》)的教育理念。他在推行自己的“爱人”、治世、救人的主张中深深体会到:提高人的素质是极为重要的,治世首先化愚。他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孔子担心的就是当时人们既不“修德”,也不“治学”,如此下去,整个社会、国家,就会道德沦丧、学问失传、世道衰忒。这就成为孔子办教育的直接的和根本的动机与崇高的目的:开办教育为了救世或救国。他勇敢地进行教育改革,打破“学在官府”,立“有教无类”的教育制度:“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不诲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他强调“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重视以礼、乐、射、御 、书、数六艺教弟子。在孔子的整个教育思想中,十分重视对受教育者的道德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他主张:“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孔子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具有科学性的行之有效的教育和教学方法:“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不耻下问”;“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老师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循循善诱”;等等。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位拥有众多学生的优秀老师:“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爱人”,还表现为挚爱学生,他也深受学生爱戴。孔子去世后,许多学生主动到他的墓上“守庐”三年,其中他的学生子贡,还自愿留下,又独守三年,共为恩师“守庐”六年。此事在中国历史上至今被颂为尊师佳话。孔子创立的、内容丰富的教育哲学,就是中华民族至今还仍然信奉的最基本的教育哲学。
    孔子认为,“爱人”的美德要从“家庭”养成、从娃娃抓起和做起。从而孔子重视社会与人们的“孝”道教育,培养人们的“孝弟”美德。
    孔子认为“孝弟”是培养人们的高尚道德——“仁”德最基本的关键人口,同时也是个人进行道德修养最基本的关键人口:“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在孔子看来,一个人不能做到“孝弟”,就根本谈不上具备什么道德,也更谈不上什么仁德!孔子从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高度看待对人们的“孝”道教育。其实,丝毫也不夸张地说,现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任何行业和任何职业的任何岗位上的任何一位成员,对于培养与实践“孝弟”这种美德都是十分重要、十分需要和十分必要的。
    孔子曾经就社会的普遍意义上强调指出: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论语、为政篇》记载,孔子曾经就“孝弟”这种美德对于社会政治所起的重大影响作用,发表过重要的经典论述: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在《孝经》一书中孔子进一步系统地论述了“孝弟”美德的内容、“孝弟”美德对于家庭和睦、社会和国家安定、团结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行“孝弟”美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等。“孝弟”及由此引发出的“忠义”是中华民族经纬国民、家庭、国家的最基本、最普遍的道德规范。
    “义”与“利”的相互关系问题,是道德哲学的重要的基本问题,也是“儒商”理论的基本问题和重要内容。《论语》一书作为一部重要的道德哲学著作,在处理这个重要的基本问题时,明确坚持了以“义”制“利”的道德原则。对道德哲学和“儒商”理论的基本问题给出了肯定而明确的正确回答。
    《论语.子罕篇》有这样的记载: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宋朝哲学家、教育家和思想家朱熹在此语后作注云:
    “罕,少也。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四书章句集注》)
    清末变法维新的领袖人物康有为,对此语作了新的考证和注解:
    他重新考证后,此语如是: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达。
    他注此语说:
    “罕,希也。”“利者,义之和;命者,天之命。记者总括孔子生平言论,最少言者莫如利,最通达多言者莫如命与仁。盖命利仁三者,皆人受于天以生,无须臾而能离者也。然利者,人所同好,若再增长附益之,则教猱升木,相习成风,恐因自利而生贪夺,反以害人道矣。故于《系易》,言利为义和,美利天下,而它经寡言之,防流弊也。”(《论语注》)
    康有为先生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如果不自觉地用“义”制约“利”,而是一味地、不恰当地宣扬“利”,就无异于教着猴子爬树!就会产生“因自利而生贪夺,反以害人道”的局面。
    今人杨伯峻先生对此语作如是翻译;
    孔子很少[主动]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论语译注》)
    李泽厚先生则对此重新标点和解释: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他“释”道:“孔子很少讲利。许命,许仁。”他还在“记”中说::“《论语》一书极少讲‘利’。但屡次讲‘命’,讲‘仁’最多,超过百次以上。但多数注疏均释作少讲利和命和仁,与原书不合。”“为什么不讲‘利’?主要恐怕是当时氏族遗风尚存,商业、交易并不发达(战国时便大不一样),‘利’的观念从而也尚未普遍流行,并不一定是孔子坚决排斥‘利’的观念,如后世理学家所强调。”
    以上所有“注”与“释”,有一个共同点:孔子讲“利”是比较少的,但是,孔子并不坚决排斥“利”。
    《论语》一书总共一万五千余言。通观全书,始终贯穿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教人处理好“利”与“义”的相互关系,即处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关系。这正是道德哲学和“儒商”理论的基本问题。任何社会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总有一个基本的关系,即“义”和“利”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是任何人都不可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问题。《论语》书中所阐发的诸多观点,旨在教人以“义”(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义”这种“道德”作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将人们对利益追求的这种强烈欲望,牢牢地控制在社会整体利益所允许的框架与规范之中,以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行及其健康发展。由此看来,那种以“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是只重“义”,排斥“利”的观点,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
    《论语》书中,孔子和他的众弟子,对“义”与“利”的相互关系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辩论,也有多次正面的阐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义”、“利”关系问题上所坚持的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和坚定立场:
    《论语.里仁篇》有言曰: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于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雍也篇》载言曰: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论语.子路篇》记载: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宪问篇》又记:
    子路问成人。……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子张篇》也有言曰: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
    有人说,孔子主张:
    “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论语》各篇中所记孔子及其弟子有关“义”与“利”的相互关系的言论,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主张:以“义”制“利”,使两者在社会发展的动态中保持某种“平衡”,由此取得社会稳定与发展。这个基本主张,在先秦另一位儒学大师——孟子那里,表现得更是明澈。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记载: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紧接着便晓以利害: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朱熹在这一段文字之后作注说:
    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唯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
    孟子对梁惠王的这一番教诲,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强调以“义”制约与保证获得更大、更长久也更根本的“利”。为此,一定要防止急功近利。作为一国之君,如果只顾眼前而不择手段地攫取“利”,其结果可能是社稷倾覆,性命不保,此时还有什么“利”可言呢?对儒家的这种“义”、“利”观,汉朝的思想家、历史学家司马迁的认识比较到位。他说:
    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
    司马迁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义”、“利”观,而且十分肯定和赞同这种“义”、“利”观。
    孔子与先秦儒家关于以“义”制“利”的“义”、“利”观,自孔子之后,对中华民族的积极影响深刻而久远。两千多年以来,它一直是我们处理和解决国内外一切“利”、“义”关系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实践证明: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仍具有扬善拒恶的多种积极作用 。在国际交往中,我们坚持这个原则,不论在经济往来中,还是在政治交往中,我们都能较快地得到对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这都受益于厚重的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受益于孔子创立的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
    在当前市场经济几乎遍布全球,不少人为了某种“经济”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斗争”,真应了古人所说的“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我们研究和讨论“儒商”和《论语》的道德哲学,就应当着重注意并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基本道德原则。其中的一些重要思想,对于今天我们所说的“儒商”理论的枸建,还是有极其重要的积极镜鉴作用的。
    面对当前世界市场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某些怪现象,在市场交换中不仅有刀枪、大炮等常规的传统杀人武器,还有诸如以药杀人、以酒杀人、以粮杀人、以菜杀人、以奶杀人,等等特殊杀人武器,真是名目繁多、枚不胜举。这些不见硝烟的特殊杀人武器,从幼儿(有毒奶粉杀死了幼儿)一直毒杀到耄耋老人,在许多情况下(如有毒的粮食和含有剧毒农药的瓜果和蔬菜等)使人们产生恐惧与不安。防不胜防,实令人毛骨悚然啊!究其根源,就是社会上除了建立与严格执行必要的法律外,更重要的是今天的社会上多了一些见利忘义的非道德思想和行为,少了一些“仁”爱和道“义”等符合高尚道德的思想与行为!
    “儒商”理论在呼唤“仁”与“义”!
    市场经济在呼唤“仁”与“义”!
    当今中国与当今世界在呼唤“仁”与“义”!
    劝君认真读读并认真实践《论语》的基本精神!这虽然不是包医社会百病的万应良方,却也不失为是矫治当今社会上某些怪胎的一味良药,更是缔造“儒商”品质的重要精神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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