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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披风与斗篷


    现在说起披风与斗篷,许多人将两者划为等号,实不其然。披风是披用的外衣,形制大多为直领对襟、颈部有系带、有长袖、于两腋下有开衩,即适用于室内亦可穿于室外;斗篷亦是披用的外衣,用以防风御寒、无袖直直垂落,常穿于室外,于是又名一口钟、莲蓬衣。
    
    披风盛于明清两朝,是明朝服饰历史上比较流行的一种,清兵入关后又有难从女不从的规定,于是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汉族女性依旧穿着披风。明朝文献学家王圻在《三才图会》中写道:“背子,即今之披风也”。由此可见,明清时候的披风就是宋朝是非常流行的背子,并且形制并无太大改变,同样是直领对襟、有长袖的长衫。在中国名著《红楼梦》中也曾多次出现了披风,可见在明清时期披风在服饰中所起到的重要所用。
    
    斗篷有长短之分,长者被称为斗篷、短者则被称为帔,斗篷通常无袖、立领对襟、领部打襕收小、无纽扣、有与斗篷不相连的风帽,呈上小下大的结构,穿着时以领部的带子系结束起,但曾经出现过虚设两袖的长斗篷。据传斗篷是从蓑衣演变而来的,最初时以棕麻编制而成,能够抵御雨雪,时称为斗袯,到了明清时才有了使用丝织物制作的斗篷。这样的斗篷不仅只是使用于雨雪天气,也被当做大衣作御寒所用,有长短式、高低领之分。斗篷很快地流行了起来,无论男女富庶皆喜爱披裹斗篷,但穿着斗篷有一个规矩,若是行礼时必须脱下斗篷,否则会被视为不敬。到了清朝中叶,斗篷多为女性穿着,并且在制作上趋近精巧,使用色彩鲜艳的绸缎制作的斗篷比比皆是,再绣以繁复的花纹,更甚者会在斗篷里衬上皮毛,彰显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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