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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宅外形条件(一)


    阳宅外形的重要意义
    《黄帝·宅经》总论中如:“宅有五虚,令人贫耗;五实,令人富贵。宅大人少,一虚;宅门大内小,二虚;墙院不完,三虚;井灶不处,四虚;宅地多,屋小庭院广,五虚。宅小人多,一实;宅大门小,二实;墙院完全,三实;宅小六畜多,四实;宅水沟东南流,五实。”又云:“宅内渐昌勿弃,宫堂不衰莫移。……其田虽良,薅锄乃芳;其宅虽善,修移乃昌……”在《修宅次第法》中如:“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得如斯,是严雅,乃为上吉。”《元元经》曰:“地善即苗茂,宅吉则人荣。”《黄帝·宅经》所提倡的这些是正确的。
    在宅院的布局中,按照宅屋的方向定位,然后定门、定路、定井、定厨灶、定碾磨房、定牛马栏;但不管哪个方向,坐东向西宅屋,不宜居。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谁也懂得坐东向西的房子最不好,冬冷夏热,缺点甚多。宅院的布局很讲究门,这也有它一定道理。
    有论宅内形中,主张凡起屋,应是后高前低,最后是“青松郁郁竹漪漪”的四台院;对其他的内形有很多禁忌。
    村镇建设做到节约用地、布局合理、经济适用、美观大方。即我们住宅建设技术政策所提倡的:坚固、适用、美观。风水与建筑物协调配合。
    中国各体建筑,独具一种“命名”的传统习惯。即对一宫室,一楼一阁,一门一桥,都根据其方位、功用、寓意愿望给以“命名”,而这些命名,包含着深入浅出的哲理祝愿和诗情典故。
    阳宅“形法”的基本观点,大抵是采用《阳宅十书》以及明代刊行的《鲁班营造正式》和清代刊行的《鲁班经》,前者是有关建筑选址规划布局的,为堪舆象所掌握;而后者多涉及建筑的设计与施工,为建筑匠师所熟悉运用。
    人之居处;宜以大地山河为主,其来脉气势最大,关系人之祸福最为切要。若大形不善,总内形得法,终不全古。故论宅外形为第一。
    左有流水谓之青龙,右有长遣谓之白虎;前有水池谓之朱雀,后有丘陵渭之玄武,为最贵地。东下西高,富贵英豪。前高后下,绝无门户。后高前下,多足牛马。
    不居当冲口处,不居寺庙,不近祠社,窖冶,官衙,不居草木不生处,不居故军营战地,不居正当水流处,不居山脊冲处,不居大城门处,不居对狱门处,不居百川口处。
    东有流水达江海吉,东有人路贫,北有大路凶,南有大路富贵,西有大路吉祥。
    地形卯西不足,居自如。予午不足,居之大凶。子丑不足,属之口舌。南北长东西狭,吉;东西长南北狭,初凶后吉。
    居滋润光泽阳气者吉,干燥无润泽者凶。前低后高,世出英豪,前高后低,长幼昏迷。左下右昂,长子荣昌,阳宅则吉,阴宅强。右下左高,阴宅丰豪,阳宅非吉,主必奔逃。两新夹故,死须不住。两故夹新,光显宗亲。新故俱半,陈粟朽贯。
    或水路桥梁四面交冲者,使子孙怯弱,主不吉利。
    门前不许人家屋箭来射,主出子孙忏逆不孝。
    门前探头山,四时防盗,若在屋,出军贼之人。
    屋后不要绝兴尾地,主绝人丁。门前屋后方圆大吉。
    门前见水声悲吟主退财。
    门前忌有双池,谓之哭字,西头有池白虎开口,皆忌之。
    门前屋后见流泪水主眼疾。
    门前朝平圆山主吉。
    门前屋后沟渠不可分八字,及前后出水,主绝嗣败财。
    并不可当大门,主官讼。
    凡造屋,切忌先筑墙围并外门,主难成。凡大门门扇及两畔墙需要大小一般,左大主换妻,右大主孤寡。大门十柱,小门六柱,皆要着地,则吉,门扇高于墙壁多主哭泣。门口水坑,家破伶仃。大树挡门,主招大瘟。墙头冲月,常被人论。交路夹门,人口不存。
    众路相冲,家无财翁,门彼水射,家散人哑。神社对门,常病时瘟。门下水出,财物不聚。粪屋对门,疤疖常存。水路冲门,忏逆子孙。门前直屋,家无余谷。门前垂杨,非是吉祥。东北开门,多招怪异。重重宅户,三门莫对,对则门户退。
    这100多项特定的环境条件,主要讨论了住宅周围的地形貌、山脉水流的形态和走向,道路的方向、形状、位置、宅基的形状,以及邻建筑的性质、方位和树木的种类、形态及位置等等。
    这都是古人对宅居的认识。
    (本文转自 宋韶光《 现代风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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