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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和特点


    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新兴社会科学传入中国后,学术思想界掀起了一次研究和争论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高潮。当时的神洲国光社出版的《读书杂志》出版发行了几期《中国社会史论战》专辑,收集刊登了这方面的文章。
    从此以后,中国历史发展道路之争,时高时低一直到今天仍未解决。解放前的争论,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和假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之争,解放后四十年仍争论不休,那就说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深刻性,一时不容易认识清楚。
    几十年来,中外学者对中国历史发展道路提出很多不同意见,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中国历史大体上是沿着原始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道路向前发展的。但何时原始社会解体,何时进入奴隶社会,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何时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仍有几派不同意见,争论不休。
    二、中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阶段,由原始氏族社会解体直接进入封建社会。
    三、中国历史是沿着“亚细亚的”独特形式发展的。亚细亚形式虽有发展,但从未进入奴隶社会,更不用说封建社会。也就是说:中国是“亚细亚”型社会,没有奴隶社会,也没有封建社会。
    四、周秦以来直到明清,中国一直是专制主义封建社会。皇帝以国有土地为基础,农民都是国家的农奴。皇权支配整体社会。
    此外,还有多种说法,如中国是长期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等。
    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是有个过程的,由低级到高级,由浅浮到深刻、由片面到全面,都有个过程。对中国历史发展道路认识的分歧、复杂,是必然的。是认识过程中难免的。由于争论者水平不齐,问题本身的复杂,掌握史料多少不等等原因,使认识更加复杂化。
    下面我说说我对“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和特点”的认识。这也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一点一环。
    传说中的中国历史,可以说已在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时代。部落联盟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很长的时间。夏商和灭商以前的周,以及文化进步的东夷各族,大多生活在氏族部落到部落联盟阶段。这些族的部落联盟后期,有的可能已经出现早期国家,如殷盘庚以后。但中国历史上正式出现早期国家一直发展下去,是灭商后的周族。
    西周和春秋是中国的早期国家时期。这时期已初具国家组织的雏形,但血缘关系、氏族部落组织仍是社会基础,社会的基层单位。
    早期国家,也可以叫作“部落国家”,国家体内仍是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家庭、氏族组成部落,部落组成国家。这种国家,实质上是通过征服而成立的不平等部落联盟。因为已出现阶级,我叫它“早期国家”。?
    早期国家,是城邦国家。最初一城加上近郊,就是一个国家。后来,一国之内又建立了一些小城邦,国家成为城邦联合体,一个国家包含许多城邦。城邦国家时期,领土观念是很模糊的。
    城邦国家的统治者,是大小氏族长,是贵族。西周春秋的氏族贵族用宗法制来维系族的血缘关系、巩固贵族的统治权力。由氏族成员沿续下来的国人,也有很大的政治权力。由于他们人数多,构成对贵族权力的威胁。在中国早期国家时代,也有民主权力,但始终未出现过民主政权。
    战国秦汉,是中国的古代。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历史出现显著的变化。推动变化的是牛耕和铁农具的使用。牛耕、铁家具的作用,扩大了耕地面积,作到深耕,大大的增加了单位面积的生产量。生产力的增加,是商业、交换经济发展的基础。商业和交换经济的发展,促使氏族部落更加解体、贫富分化、人口流动、城市兴起。这一切在当时都是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化,大发展。
    中国古代,即战国秦汉时期,编户齐民有五千万左右。这些编户齐民,都是自由平民,也称作良家子。他们都有资格通过二十等爵而成为贵族。当然事实上不会如此,但理论上是如此。编户自由平民之外,有奴隶。汉代的高官贵族、大工商业者都有成千成万的奴隶。中等之家,也都有奴隶,一家有几十、几个不等。我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里,对汉代奴隶数量有个粗略的估计。我估计汉代官私奴隶的总数大约在四百五十万到六百五十万左右。汉代奴隶不像有些学者所说,只是家内奴隶。奴隶也作家内劳动,但他们主要是参加生产劳动。汉代的商业、矿业、手工业、农业,多半有奴隶劳动。商业、矿业、手工业、农业规模越大奴隶劳动使用越多。大商人、大矿业主、大手工业主、大土地庄田主,以奴隶劳动为基础兼并小农。
    奴隶来自自由平民,通过的渠道有:战俘、犯罪、掠卖、债务等。自由平民因贫困负债被卖为奴隶,是汉代社会政治最严重的大问题,它迫使自贾谊、晁错、董仲舒、武帝到贡禹、师丹、哀帝、王莽等政治家们费尽脑筋来对付这个问题。
    战国秦汉历史发展的主线是商业、交换经济发展。商业交换发展,使得官僚贵族生活追求豪华奢侈,贪婪成性,从经济角度来看,战国秦汉的官僚军功贵族本身就是交换经济的产物。官僚、贵族、商人、奴隶主、大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民,农民贫困,破产,出卖土地、流亡,离开农村,麋集城市,或卖为奴隶、或逃亡山林,最后暴动。这条主线也可称作轴线,汉代历史发展是以这条主线为轴线而旋转而运动。
    汉魏之际,又是一次中国历史大变动的时代。变化的性质是由古代进入中世纪。这个变化有两个主要形式:一是交换经济到自然经济,一是自由民、奴隶到依附民。
    交换经济,使官僚政治走向贪污腐败,使经济阶级生活腐朽,使农民破产流亡,使土地荒芜,使生产衰落。
    这是东汉社会政治的趋势,这是汉末三国时代社会、经济、政治的现实。这是当时学人所亲自耳闻目睹,亲自写在书上告诉我们的。
    一切可以不说,布帛代替金属货币作货币使用从三国到唐维持了五六百年,便是铁的证据,证明三国到唐是自然经济时代。这是事实,是铁口也难驳倒的。
    魏晋南北朝(可以说到唐中叶),也有编户民和奴隶,似与战国秦汉无异。何以把汉末魏晋自由平民、奴隶向依附民的转化看成由古代到中世纪的标帜?对此,有两点须要认识:一是自由平民和奴隶向依附民的转化是汉魏之际的大潮流,这是读史者都看得到的。如何解释这个大潮流?二是魏晋南北朝的编户民和奴隶比起战国秦汉的编户民和奴隶来,性格本身有变化。
    汉末魏晋时期,自由平民和奴隶向依附民转化是非常显著的历史现象。经过这时期的变化,在两汉困扰社会和政治的奴隶问题在魏晋南北朝未再见成为困扰人的问题了。只有从古代到中世纪转变才好解释,才能解释。没有这种转化,魏晋南北朝的奴隶问题应当继续严重。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常常以编户民赐给豪族、官吏、寺院为客户,或者以编户民为屯田客或军户、兵户。客户、屯田户、兵户,身份一般是依附民,以编户为屯田户、兵户、客户,就意味着编户民和客户、屯田户、兵户身份是相通的,这就压低了编户民的身份使其和依附民相近。在均田制度下,受田的编户民的社会地位也与战国秦汉的编户齐民不同了。
    魏晋南北朝的奴隶,一部分转化为依附民,仍保有奴隶名称的也有些依附民化。他们常和依附民联称,称为“奴客”、“僮客”,他们和依附民作同样的工作。魏晋南北朝的奴隶和依附民是携手工作的,谁也不排挤谁。战国秦汉的奴隶,和自由平民处于对立的地位。奴隶劳动,促使小农破产流亡或者也变为奴隶。魏晋南北朝尽管仍有大量奴隶存在,它的性格和社会作用已大异于战国秦汉了。
    唐中叶到明清,是中国中古后期。
    这时期,城市经济复苏,金属货币重新出现。城市经济生活的发达,还出现了纸币,会子、交子。城市夜生活,孕育了市民文学。说书、话本、长篇小说,像《水浒》、《三国演义》、《儒林外史》、《红楼梦》、《聊斋志异》等文学巨著也都出世了。儒学吸取佛教的哲学思维,创造出宋明理学,出现新儒学。这一切都可看作中国启蒙运动的萌芽。
    这时期依附关系有所松动,租佃关系代替了人身隶属关系。但唐后期出现、宋以后发展起来的租佃关系,又多少不同於战国秦汉的租佃关系。从依附关系中演化出来的租佃关系和从编户齐民中演化出现的租佃关系,其精神面貌自然不同。唐宋出现的佃农,多少带有依附性格。南宋地方出卖土地,可以连佃户一起出卖。由於城市经济和城市生活的复苏,中国的启蒙运动出现是比较早的,南宋叶适的思想就有启蒙意识,但五四运动,仍属启蒙运动。中国的启蒙意识,只在城市中一闪,出现一线光芒,广大农村仍是一片黑暗。
    以上所述,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用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截止到清朝中叶,中国历史所走过的道路,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氏族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三个阶段。
    马克思有一段话说是:“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形态向前发展的几个时代。”(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马克思“亚细亚的”本义,是氏族社会、原始共产主义。这一早于古代社会的历史阶段,马克思是从亚洲社会中得到的。他推测在亚洲有原始社会,在欧洲也一定有。因为他这一认识是从亚洲得来的,遂以“亚细亚的”来暂代了“原始社会”。以地名“亚细亚”代历史时代,也犹之“仰韶”、“龙山”之以地名代替历史时代是一样的。
    马克思所概括的“亚细亚的”(即原始社会)、古代的、封建的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形态向前发展的几个时代,是符合世界各族历史发展的共性的。当然,各族历史发展又各有各的 特点;共性也有淡有显,有的民族共性中这一方面发展的突出显著些,如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有的那一方面又突出显著些。好多民族的奴隶制并不显著。但总的说来,无伤於说:大体说来,原始共产主义的、古代的、封建的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形态向前发展的几个时代。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共性。
    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有共性、规律性。共性、规律性,是宇宙间的大法。从宇宙之大到细胞之小,从万物之灵的人到无识的小草,其存在和运动都有共性和规律。人类历史有共性、有规律,是无可怀疑的,这也是宇宙大法。没有共性、没有规律,就没有历史科学。
    中国历史发展道路中,又有中国历史的特点。中国历史的特点,语其大者可举出两点:
    一、原始农村公社和氏族关系的残存,长期在中国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直到今天社会主义时代仍可看到它的阴影。
    二、皇权,长期在中国古代和封建时代发挥影响。影响很大,好像皇帝和国家手持着中国历史的指挥棒,中国历史在他的指挥棒下旋转前进。
    我认为:如果说中国历史有它独特的地方,其根源都出在这两点。这两点一村公社残余的存在和皇权,是中国历史上特殊现象的基础。中国历史上一些这样那样特点,都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中国历史上这两个特点,搅乱了中国历史的研究。几十年来,中国历史分期问题争论不休,一个主要原因,我认为,就是由于不少的学者把这两个中国历史特点看作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主线,发展道路。
    这些纷乱,又都是来自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对亚洲历史有两点论断。这两个论断有关联,因而又常常被混淆。
    马克思、恩格斯从亚洲历史中认识到人类历史在古代社会之前有一个原始共产主义时代。马克思说过许多这方面的话,现举一两条比较典型的:
    “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统一形成生产方法的广阔基础。此外在印度还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村社的形式,这种村社在中国也是原始的形式。”(《资本论》第三卷《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3页)
    “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的统一(我们不谈奴隶关系,因为当时劳动者自身属于客观的劳动条件),有两种形式:亚洲的村社(原始共产主义)和这种或那种类型的小家庭农业(与此相结合的是家庭手工业)。这两种形式都是幼稚的(一译原始的)形式。”(《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三卷《理查·琼斯》节,见《全集》第26卷Ⅲ第465页)
    如前所引《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话,马克思就把他从亚洲历史中得来的原始时代的知识用到人类历史发展上,称原始时代或原始社会为“亚细亚的”。“亚细亚的”,就是原始共产主义,在社会经济形态向前发展的几个时代中,在古代生产方式之前的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它是最原始社会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却又认为这种原始时代的生产方式在亚洲一直保留下来了,一直到西方资本主义来到东方的时候,亚洲社会仍是这种原始的村公社社会。
    “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的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同一名称再建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资本论》第一卷,见《全集》第23卷第396-397页)
    马克思、恩格斯又把这种村社制度和习俗与土地国有和东方专制主义联系起来。
    “名义上的地主从小农身上榨取剩余劳动,就只有通过超经济的强制。……这里必须有人身的依赖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像在亚洲那样,国家既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么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不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但因此那时也就没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权。”(《资本论》第三卷《劳动地租》节,见《全集》第25卷第891页)
    “古代的公社,在它继续存在的地方,在数千年中曾是从印度到俄国的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只有在公社瓦解的地方,人民才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向前迈进。他们最初的经济进步就在于利用奴隶劳动来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反杜林论》1971年人民出版社中文版第178页)
    在上面所引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话里,虽然他们把所看到的亚洲原始社会区分为土地公有的村社和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合一的小农家庭,但认为这两种形式都是原始的,早於奴隶制的。这后一种形式在亚洲一直留存了几千年,成为东方专制主义的基础。而这个东方,中国也是包括在内的。它还没有进入奴隶制社会,更不用说封建社会了。
    马克思、恩格斯第二个论断和中国历史是有出入的。应该说,从战国时期开始中国已经有土地私有制。什么是私有权?用恩格斯的话“所谓对土地的完全的自由的私有权的意思,不仅表示可以毫无阻碍,毫无限制的占有它,而且可以出售它。”(《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九章《野蛮与文明》)。用恩格斯的话来衡量,从战国开始土地所有者已明显的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土地。长平之战前夕,赵括从赵王那里得到赏“赐金帛,归藏於家而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史记》·赵奢列传)附《赵括传》)。韩非说:“王登为中牟令,……日而见二大夫,予之田宅。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董仲舒说,秦孝公用商鞅变法“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这都是土地可以买卖的证明,也就是土地所有者可以自由出卖其所有土地的自由。
    土地私有制出现后,田租和田税就必然分开;国家收税,地主收租。战国秦汉,租与税民分开的,大家都熟知的,汉代国家是三十税一,地主的田税是“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前已言之,春秋战国之际,商业、交换兴起,大商人辈出奴隶制也发展起来,大商人、大矿业主、盐铁业主大土地所有者,都使用奴隶经营产业,富至千万、钜万。荀子说:“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所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篇》),交换兴起,奴隶众多,劳动分工,都说明村社在解体。
    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知识,大约多来自传教士的笔录和口述,他大约没有读过《史记》和《汉书》等中国史籍。马、恩是天才,思想锐敏,观察细致,他们从一些一般的材料已看到了一些重要史实。这是了不起的。问题在他们把中国历史的特点当成了中国历史的道路。
    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就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道路,沿着原始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向前发展的道路。中国历史发展中又有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氏族制、村社制的残余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留,以此为基础在中国历史上的长期表现出来的皇权、专制主义、土地国有等,就是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特点。
    研究中国历史,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要把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和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特点区别开来。一是共性,一是个性。认识共性又认识个性(特点),才能认识中国历史的全貌,才能正确的理解中国历史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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