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 ——在第二期中青年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 (2010年8月18日) 。 各位宗教界朋友: 今天,中国人民大学第二期中青年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研修班的学员在这里重新相聚,交流学习心得,研讨成长之道,非常有意义。会议安排我讲个话,我想围绕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这个话题,谈些想法,同大家一起讨论。 为什么今天要来谈这个话题呢?不仅因为这个问题在宗教工作中、在宗教团体建设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勿容置疑的,还因为近年来媒体对宗教人士越来越关注,相关报道明显增多,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有的甚至还形成了舆论焦点,引起热议。这说明,随着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所扩大,一些宗教人士进入了公众视野,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面对这种情况,宗教教职人员不仅要不断加强学习,更加注意自律,还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起职责,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我国目前这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年轻化。按照宗教教职人员成长的一般规律,五、六十岁是成熟的时期,从资历、经验到精力,是担当宗教领袖最合适的年龄。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出现了断代,五、六十岁左右的一代人几乎成了空白。正是因为这一特殊的历史原因,给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崭露头角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这也算是“坏事变好事”。这二三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致力于解决宗教教职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加速推进新老交替。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一大批年轻宗教教职人员正在成长起来,成为爱国宗教组织的中坚力量,担当起了引领我国宗教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看到,许多宗教教职人员二、三十岁就担当起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职务,他们中有不少人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宗教上,还没有经过反复锤炼、没有积累足够经验、没有树立应有威信。也就是说,他们在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就担当起了重任。这种情况是特殊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随着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有更多的人选择信仰宗教,宗教信徒数量出现了持续增长势头。尽管这几十年培养了一大批宗教教职人员,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地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还跟不上,不能满足宗教信徒增长的需要。用基督教的话讲,就是“羊群多,牧羊人少”。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在没有经过严格学习、修行和训练的情况下,进入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这就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带来不小的挑战。 现在这一支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他们思想更加活跃,视野更加开阔,知识更加丰富,对新事物的接受更加容易,对时代发展脉搏更加敏锐,这些都是优点和优势。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的不良风气,人心比较浮动和焦躁,这对宗教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冲击,对年轻一代宗教教职人员的健康成长也带来一些不良的影响。 应当说,现在这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品行端正,在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团结信教群众、促进宗教和睦、服务社会大众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借教敛财、争名逐利、自我吹嘘、弄虚作假等等现象,在各个宗教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个别的宗教教职人员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虽然只是发生在极少数人或者极个别人的身上,但严重侵蚀宗教的肌体,极大损害宗教的形象,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加强引导、教育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 宗教教职人员对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有重要影响,对宗教的健康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在社会上代表宗教的形象。胡锦涛总书记对宗教教职人员寄以殷切期望,提出了合格宗教教职人员的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努力造就一支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宗教团体要依照章程、制度和教规教义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重视教风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重视加强日常管理。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严格执行备案制度,重视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必须遵循宗教教职人员的成长规律。宗教经典浩繁,宗教教义精深,宗教教规严密,宗教学识需要长期学习和积累,宗教修行需要长期实践和磨练,宗教品行需要长期培育和升华,所以宗教教职人员的成长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要下长期的功夫,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能拔苗助长,不搞突击提拔。特别是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人为“造神”,在短短几年内就想培养出高僧高道和著名宗教领袖。要加大培养年轻宗教教职人员的力度,对特别优秀、能力出众的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大胆使用,这一点必须坚持,并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舆论环境。同时,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宗教教职人员,不要轻易就放到很高的位置上去,这样容易使他们脱离信教群众、疏于宗教事务,时间长了就容易出问题。要把年轻宗教教职人员放到宗教基层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锻炼,多接触信教群众,学习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宗教教职人员的成长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了失误不能无原则迁就,要严肃指出来,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帮助改正,但不能意气用事,一棍子打死,弃之不用。有了进步要热情鼓励,但不能任意拔高,捧着护着,搞得飘飘然,眼睛长到了额头上,忘了自己是谁,最后被“捧杀”。对极个别道德沦丧、严重违反戒律,甚至违法犯罪的,要清除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的三条标准,集中体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这里讲的“德”,既包括政治方面的要求,也包括宗教方面的要求。在政治上,要拥护党的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在宗教上,要信仰纯洁,遵守教规,潜心修持,品德高尚,赢得信教群众的敬重。这里讲的“才”,是指有较高的宗教学识和文化素养,有较强的开展教务活动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才”固然重要,但“德”价更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评价宗教教职人员的金科玉律。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涌现出一批杰出宗教人士,如十世班禅、赵朴初、陈撄宁、达浦生、吴耀宗、丁光训、傅铁山等等,他们深受广大信教群众的爱戴,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敬重。如赵朴初先生,无论是政治品质还是宗教信仰,无论是学识造诣还是人格魅力,可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年轻一代承担着继往开来的重任,不仅要接过老一辈的职位,更要继承和光大老一辈的高尚风范和优良传统,引领宗教走爱国爱教道路,在服务社会、践行信仰中健康成长,实现赵朴初先生“水流不断、花落还开”的遗愿。 培养爱国宗教人士,要创新思路和举措。按照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要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就对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培养爱国宗教领袖,还要培养宗教各方面的专门人才,包括管理人才、教育人才、研究人才、社会服务人才、国际交流人才等等。因此,传统的培养模式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需要我们在培养方法和途径上不断创新。近年来,一些地方借助社会教育资源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讲经讲道交流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素养,这些都是有益的探索,值得认真借鉴。当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最后,我想借这个机会,对年轻宗教教职人员讲几句话。历史赋予年轻宗教教职人员难得机遇和极好条件,一定要懂得珍惜,善加利用。不要受社会上追名逐利之风的影响,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脚踏实地,切忌浮躁飘忽,防止急功近利。宗教领袖不是靠媒体吹出来的,不是靠名人捧出来的,不是靠大款供出来的,不要相信一夜成名、一炮走红的神话。作为宗教教职人员,要有超越的境界和清静的心态,正确对待荣誉和地位,淡泊名利,培根固元,倾心向善,利益人群,靠学习、修行、持戒去成就功德,靠学养、德行、人格去赢得尊重,正所谓“桃李无言,下自成蹊”。宗教教职人员的言行举止,不仅要让信教群众信服,还要自觉接受并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我刚从雪域高原上下来,这篇讲话是在有高原反应的情况下思考的,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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