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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乡村振兴离不开新乡贤文化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个方面,而乡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乡村文化建设离不开乡贤的作用,离不开乡贤文化的推动。
    今年5月江苏发展大会的成功举办,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唤醒了海内外游子的乡贤意识。作为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贤文化是千百年来乡村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石,是乡村文化建设固本培元的根本之计。重视和发挥现代乡贤在地方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正在成为越来越广泛的共识。
    所谓乡贤,主要指传统乡村中德行高尚,在当地具有崇高威望的贤达人士。就传统乡贤的社会功能而言,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持乡村自治;二是通过制定、执行乡规民约,淳化、维系乡村礼俗,这是有着密切内在关联的两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又渐渐出现了现代乡贤,也称之为新乡贤。相比较而言,当代乡村社会土生土长的新乡贤比较少,且由于一部分乡村精英的外流,在地的乡贤受学识与思想所限,许多人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伦理道德与价值观念,这就导致他们自身虽然具备诸多优良品质,却无力推己及人,移风易俗。不管是政府推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社会力量进行的各种乡村建设,都面临着一个共同困境:在乡村的现代化过程中,乡村社会精英持续流失,乡村社会内部缺乏组织、领导乡民进行乡村现代化建设的本土精英。由于缺乏内生力量,许多外部援助无法内化为其自身的勃勃生机。因此,我们需要借鉴传统乡贤的治理经验,培育新乡贤,推动新乡贤文化建设。
    从政府到社会到民间,在观念上要大力倡导培育乡贤文化的自觉性。乡贤文化自觉有助于塑造当代乡村文化建设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力量不足的问题。当代社会,乡贤的内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不再仅仅指“在场的”乡贤,许多“不在场”的乡贤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回馈家乡,支持家乡的经济文化建设。对于或通过上学、参军,或通过一技之长,持续单向流向城市的这部分乡村精英人才,从政府到个人,都需努力达成共识,在观念上重视和提高对乡贤文化建设的自觉性,积极培育和争当新乡贤。
    鼓励、表彰在外乡贤落地生根,积极参与当代乡村建设。新乡贤与古代乡贤相比,其最为显著的不同之处是,他们大都并不生活在乡村,甚至退休之后也很少回乡居住。从实际情况看,乡贤回归的渠道还不够多,还面临诸如住房、用地、养老等现实障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回乡的可能性、积极性。就江苏省而言,一是要认真落实政策,促进乡贤回归。二是地方政府要大力鼓励、表彰新乡贤以不同方式参加家乡建设。三是开展乡贤回归试点。鼓励乡贤资源较丰富、乡村人才流出较多的地方开展乡贤回归试点示范,梳理摸清乡贤回归意愿,完善政策措施,做好对接服务,把现代乡贤引回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在江苏,一些市县成立了以“在场的”乡贤为主的社会组织,让那些品德高尚、能够服众的乡村贤人直接参加到乡村建设中来。如江苏丰县的“乡贤工作室”,3000 多名“乡贤”全都是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在当地有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的人。这些“在场的”乡贤不仅能有效地调解邻里纠纷,淳化乡风民俗,还能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向上反映,促进问题尽快解决。
    在传统社会中,乡贤文化集中体现了乡村的人文精神,在宗族自治、民风淳化、伦理维系及激发乡土情感、维系集体认同感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乡贤的道德品质,他们对乡土文化的保存、发扬光大,以及对道德伦理思想的研究,充实丰富了传统文化,很大部分成为了传统优秀文化而影响至今。在宗族关系解体的现代社会,建构新乡贤文化是乡村文化建设中固本培元的根本之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江苏要率先落实、深入落实这一国家战略,全面展开江苏乡村振兴的工作布局。李静
    (作者为省社科联秘书长、《江苏社会科学》杂志主编、江苏艺术强省建设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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