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代写论文中介活动猖獗加剧学术腐败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8:11:21 法制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标题:论文导向致代写市场规模越来越大专家称 代写论文中介活动猖獗加剧学术腐败 代写论文问题由来已久,由此引发的最突出问题便是学术不端,最终侵蚀的是社会诚信。 治理代写论文问题,应如何发力?《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需求增多导致市场扩大 谈到代写论文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熊丙奇向记者描述了当前代写论文市场的现状。他说,早在2009年,武汉大学的一个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的论文代写市场达到10亿以上的规模。这几年,代写论文的市场规模在进一步扩大,第一是整体参与的人员越来越多,以前可能只有教师请人代写论文,现在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也参与到买卖论文的交易中,本科生为了奖学金、保研等,研究生、博士生可能有撰写、发表论文等需求,老师申请课题等需要论文;第二是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2009年的市场是10亿,现在可能已经达到几十上百亿的规模。甚至有一些国外的机构也参与到代写论文的市场之中,去年发现中国有一些医学论文是由外国机构代写代发的,那么我国的科研经费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被国外的非法代写机构赚走。 “代写论文市场的出现与我国的论文导向性关系很大,国外大学在本科生阶段不要求学生撰写论文,根据平时的课程完成论文作业,对每一门课程要求很高,得到相应的课程学分就可以毕业了。中国的大学对于平时的课程要求不高,要求毕业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学生长期以来缺乏训练,可能自身没有这样的创新,就开始去应付。”熊丙奇说,国外对硕士生和博士生同样没有论文要求,不会将发表论文作为毕业的前提,而我国博士生有明确的论文数量要求和发表的期刊档期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延伸到了硕士阶段,大家的“论文情节”都很严重,用论文撰写和发表来评价学生的能力,所以大家开始炮制论文,导致论文交易越来越火爆。评价学者的标准不是看论文是否发表、发表在什么期刊,应该强调的是对学者本身学术能力的考核,在学术答辩时应该严格把关,要以深入的研究、创新的观念为标准,体现论文真正的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曹义孙的观点与熊丙奇类似。曹义孙说:“本科生阶段没有发表论文的要求,博士生才有发表论文的要求。发表论文有难度,创作论文也有难度,面对老师的要求,完成不了就可能代写。还有一些博士生是领导、在职人员,工作繁忙没办法完成学业也可能找人代写。” 曹义孙说,有需求才会有代写市场生成,市场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又使学生选择这种轻便的方式去完成论文,本来可以通过压力促使学生完成论文、顺利毕业,但是代写机构的猖獗存在为学术腐败现象提供了便利,加重了学术腐败现象的严重性。 论文抄袭仍未得到遏制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在校学生代写论文,常用方法就是复制粘贴,由此又带来论文抄袭问题。 对此,熊丙奇说:“论文抄袭涉及的问题比较严重。多年前,很多学校就已经引进了论文查重软件,但通过软件来查重只是一个方面。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生还是博士生,老师都应该对学生的论文撰写负责,学生自身应该有一个亲自研究的过程,如果老师对学生的培养质量不负责,学生也是以应付的态度来对待论文的撰写、发表,那么抄袭的问题很难得到遏制。” 熊丙奇说,近几年暴露出来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论文抄袭是非常离谱的,有的是同一个导师之间的师兄弟互相抄袭,还有学生对其他学生刚刚发表未上传到数据库的论文进行抄袭。 曹义孙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校内只能通过查重的方式让学生改写、重写论文。从高校管理层面来看,硕士研究生阶段没有明确要求学生发表论文的说法,而毕业的时候大多数院校都需要学生发表两到三篇论文。学校对于硕士和博士生的学位论文有很明确的要求,第一就是老师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抄袭,第二学院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对学生的论文有具体要求,每次上交学院都是要‘打假’的,用机器来检查论文的重复率,如果重复率大就会退回修改,直到学院过关之后参加答辩,学校会对已经完成的论文定期抽查。” “目前高校对于论文抄袭的情况往往是让学生重写,在学生提交作业时老师发现抄袭,让学生重新修改之后参加论文答辩,严格来说,发现学生论文抄袭应当立即追究责任,这种处置是非常不严格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学生被授予学位之后发现论文抄袭,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学校方面会根据抄袭的事实撤销学生的学位。”熊丙奇说。 严厉问责封杀代写论文 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对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给予了严厉制裁,规定“对以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存在抄袭、篡改、伪造学位论文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开除学籍。 这一规定能否遏制在校学生参与代写论文、论文抄袭? 熊丙奇说:“新规针对的是学生在学校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可以开除学籍。而学校以前的处理方式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如导师对学生不负责,不承担责任;学校考虑到自己的声誉;为了学生的未来发展考虑,还是很有可能不采取惩罚措施,让学生修改通过毕业答辩的。” 曹义孙说,新规的发布为学校处理此类事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对学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目前大多数学生比较自觉地按照学业要求来写论文,有这种规定以后,会有更多的学生按照学术规范来做,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对学术健康发展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那么,对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该如何整治呢? 熊丙奇说:“这就要求所有的老师和学生有明确的道德学术规范,对学术不端、学术抄袭、学术造假应当有严格的问责、处理。同时,也应当反思畸形的学业论的导向,如果学业论的导向不变,围绕论文的畸形需求会导致一系列的代写论文、论文抄袭的乱象出现。” 曹义孙则给出了五点建议:第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第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老师、学生和社会上的人都知道;第三要加强高校相关机构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应当重视起来;第四对学生要加强教育,导师要对论文真实性提出明确要求;第五要加强检测技术,用大数据等技术检测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对于代写代发机构打击力度要大,让其没有生存的可能性。 “代写论文中介是不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社会服务,是违规违法的,不属于正当的组织,应该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封杀、取缔这些机构。”曹义孙说。 不过,熊丙奇也道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现在解决代写论文的问题还比较困难,新规明确了高校处罚的基本依据,但是目前针对代写论文的买卖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建议可以通过媒体曝光代写机构和代写代发的小广告入手,顺藤摸瓜找到买主,追究其学术造假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韩丹东 吴双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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