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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东京审判”:宣读判决书就用了1周时间

本报讯(记者 程婷 通讯员 张轶帆)“开庭时间两年半、参与国家12个、庭审记录48412页、法庭证据4336件、出庭证人419人,仅宣读1213页的判决书就用去1周时间……”1946年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东京审判”正式开庭。这场几乎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参与国家最多、开庭时间最长、提出证据最为浩瀚的审判,将日本侵略者送上了历史的绞刑架。日前,在南开大学举办的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讲堂上,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院长宋志勇教授系统解读并还原了这段对许多人来说略显陌生的历史。
    反映了美国的利益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中、苏联、英等战胜国任命的法官于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在东京对日本战争犯罪进行了审理,宣判25名被告有罪。这就是“东京审判”。经过了长达两年半的审判后,法庭判决全体被告有罪,东条英机等7名被告被判处绞刑。
    “‘东京审判’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的利益,诸如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犯下化学战细菌战严重罪行的731部队的罪责等,这是审判中留下的缺憾,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否认美国在‘东京审判’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的主导客观上加快了审判的速度,为审判的成功举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宋志勇评价道。
    中国法官困难重重
    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国和反法西斯盟国的重要一员,是“东京审判”的当然参加者。
    宋志勇用了“奋战”二字,表达对参与审判的梅汝璈法官和向哲濬检察官的敬意。“梅汝璈和向哲濬顶住了巨大的困难和压力,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审判中,竭尽全力搜集证据、起草判决书,而且在法庭上淡定从容、正义凛然、慷慨陈词,完成了一项又一项常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向大家揭开这段历史的真实面貌,更希望告诉90后、00后的年轻人,不忘记历史、不延续仇恨、珍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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