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王龙溪的一念工夫论(2)
http://www.newdu.com 2025/01/25 05:01:41 哲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二、一念工夫的涵义 1、念与意 《念堂说》是龙溪对“念”的涵义说明最为详细的一篇文字,龙溪说: 人惟一心,心惟一念。念者,心之用也。念有二义:今心为念,是为见在心,所谓正念也;二心为念,是为将迎心,所谓邪念也。正与邪,本体之明,未尝不知,所谓良知也。念之所感谓之物,物非外也。心为见在之心,则念为见在之念,知为见在之知,而物为见在之物。致知格物者,克念之功也,见在则无将迎而一矣。正心者,正此也;修身者,修此也。……孟子曰:必有事焉,而毋正,心毋忘毋助长也。必有事者,念念致其良知也;毋忘者,毋忘此一念之谓也;毋助者,无所意必,以无念为念之谓也。X 和论述先天正心之学一样,龙溪仍然是在《大学》的语脉中关联着“心”、“知”、“物”来规定“念”的。这里,龙溪将“念”视为“心”的发用,心与念构成一种体用关系。所谓“念者,心之用也”。而在前面征引隆庆三年龙溪答曾同亨之问中,也同样有“念者,心之用”的说法。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阳明是将“意”作为心之所发的,这可以说是阳明学中对“心”“意”关系的一个基本规定。龙溪无疑继承了这一讲法,因而在万历五年(1577)丁丑为徐阶(字子升,号存斋,1503-1583)所作的《原寿篇赠存斋徐公》中,龙溪有“意者,心之用”的话头。XI如果再关联于物来看的话,阳明学的另一个基本命题是“意之所在为物”,而龙溪此处认为“念之所感谓之物”。这样看来,同样作为“心之用”,念与意应当是具有同一指谓的两个概念。更为明显的是,龙溪在嘉靖六年(1528)丁亥夏“天泉证道”时所谓“若悟得心是无善无恶之心,意即是无善无恶之意,知即是无善无恶之知,物即是无善无恶之物”,XII作为其著名的四无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已为治理学者所耳熟能详,而我们将这段话与上引《念堂说》中所谓“心为见在之心,则念为见在之念,知为见在之知,而物为见在之物”相对照,立刻会发现两者在句式上的对应与一致之处。四无论中的“心、意、知、物”在《念堂说》中变成“心、念、知、物”,“无善无恶之心”、“无善无恶之意”、“无善无恶之知”与“无善无恶之物”则变成“见在之心”、“见在之念”、“见在之知”与“见在之物”。至于四无论的具体内容及其思想史意义,需专门讨论。XIII这里提出这一对照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说明念与意在龙溪思想中的同义性。 不过,龙溪晚年对一念之微的大量与反复论说,显然意味着念在内涵上并不完全等同于意。同样是心的发用,意是从整体上对于意识的指谓,而念则侧重于心在每一个瞬时发动所产生的意识状态。如果说意是从心这个原点所发出的一条线,念则是这条线上的每一个点。或者说,意偏重于指心的整体运作过程,而念则指示着这一运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念与意作为心的发动虽无本质的不同,但念却构成意的最小单位。如果从一念之微上用力,则工夫的展开无疑会更为严密。龙溪所谓“全体精神打并归一,看他起处,看他落处。精专凝定,不复知有其他。此念绵密,道力胜于业力,习气自无从而入,杂念自无从而生”,正反映了在一念之微上“念念致其良知”的道德实践工夫的细致入微。也恰恰是在这个意义上,隆庆二年(1568)龙溪应蔡国熙(号春台,嘉靖三十八年进士,生卒不详)之邀至苏州讲学答诸生问格致之旨时便指出:“大学之要,在于诚意,其机原于一念之微”。XIV但是需要说明的是,由此我们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念之微的工夫即是诚意的工夫,只不过前者是后者的细密化。因为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很难理解:龙溪在相对于诚意工夫而提出其先天正心之学并以后者为根本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一再强调一念入微的工夫是“端本澄源第一义”的“宗要”。这是龙溪思想的矛盾之处?还是龙溪在工夫论的问题上思想前后发生了变化? 2、正念与邪念,本念与欲念 根据我们对龙溪先天正心之学的检讨来看,对先天正心之学立足于良知心体与后天诚意之学着眼于意识的澄治,以及二者在工夫论中的不同定位,龙溪有明确的分疏。因而龙溪显然不可能在其工夫论上发生如此的矛盾。而我们在仔细检阅龙溪的思想材料时会发现,尽管龙溪在晚年的论说(尤其与友人的通信)中比较频繁地使用“一念之微”的表达方式,但强调要立足于良知心体的先天正心之学,也始终是龙溪工夫论的一贯宗旨。因此,也并不能说龙溪晚年又回到了以诚意为工夫着重点的立场。这里的关键在于:强调于“一念之微”处用力的一念工夫,其实并不仅仅是诚意工夫的细密化,因为在龙溪处,念实际上并不只是一般意义上有善有恶的经验意识。 在《念堂说》中,龙溪已经提出了“正念”与“邪念”的区分。正念是所谓“今心为念”的“见在心”,邪念是所谓“二心为念”的“将迎心”。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乙丑的留都之会中,龙溪也曾对李遂(字邦良,号克斋,1504-1566)说: 吾人之学,不曾从源头判断得一番。本念与欲念,未免夹带过去。此等处,良知未尝不明,到本念主张不起时,欲念消煞不下时,便因循依阿,默默放他出路。XV 本念与欲念,是正念与邪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今心为念”,是指顺应良知心体的直接发动所产生的念头。“见在心”中的“心”也只是笼统的讲法,并不是指作为良知心体本身的“本心”,而是指良知心体在经验意识中直接与当下的细微呈现,“见在心”实际上是指“见在念”。这里的“见在”与龙溪“见在良知”中的“见在”具有同样的含义。作为良知心体在经验意识中的直接与当下呈现,这时的念头是一种与良知心体同质的真诚的意识状态。因而称之为正念、本念。“二心为念”,则是指由于受到后天习染的干扰,不能作为良知心体的直接与当下发用所产生的念头。“将迎心”更不是指本心,实际上说得是“将迎念”。而作为偏离了良知心体的经验意识,这时的念头是一种有善恶夹杂、能所区别的细微经验意识,即所谓邪念、欲念。在阳明学的思想系统内,邪念与欲念并不单指违反道德法则的经验意识,不能顺应良知心体之自然而有所造作执着的一般经验意识,也可以纳入到邪念与欲念的范围之内。在这个意义上,作为邪念与欲念的念,又和龙溪有关良知与知识的讨论中所谓的“知识”具有相同的属性。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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