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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入关前的宫廷礼乐及其政治文化意义(2)


    “唢呐”的蒙古语为“biler”,与满语“bileri”(唢呐)相近。由上文可知,“bileri”早在努尔哈赤时期即已成为女真(满)的常用乐器,而此时的女真是以蒙古族文化为主要导向的部落民族,在它的各类体制建设中明显烙着蒙古文化的痕迹。依据这样的历史背景,我们认为满语“bileri”可能源于蒙古语“biler”,满族“bileri”的使用很可能是蒙古文化影响的结果。
    根据yehere buren(磁海螺)和monggo buren(蒙古角[36])的名称判断,二者应属于“buren(螺)”类吹管乐器。“buren”(螺)是后金时期的常用乐器,该词在后世各种满语辞书中没有单独列出,均附于他词。如康熙《御制清文鉴》有“ihan buren”(号筒)、“monggo buren”(蒙古角),乾隆《御制增订清文鉴》有“ihan buren”(号筒)、“amba buren”(大铜角)、“monggo buren”(蒙古角)、“gocingga buren”(画角)、“ajige buren”(小铜角)等等,它们都属于吹管类乐器,形制互有差异,可见“buren”应是该类吹管乐器的总称。值得注意的是,满语“buren”与蒙古语“büre”极为相似,蒙语“büre”汉译为“喇叭”,另一词汇“dung bure”译为“海螺”。[37]根据《新刻校正买卖蒙古同文杂字》一书记载,“büre”的汉语标音为“不勒”,而“dung bure”为“冬不勒”。[38]由“buren”(满语“海螺”)、“büre”(蒙语“喇叭”)、“dung bure”(蒙语“海螺”)同为吹管类乐器的音乐属性,以及三者在发音和词语结构上的语言特征可以看出,“buren”应与“büre”有着较为直接的渊源联系,满族的“buren”很可能就直接来源于蒙古族的管吹乐器。
    “yehere buren”(磁海螺)在各种满文辞书中均无记载,可能已被后世各种“buren”类乐器取代。“monggo buren”(蒙古角)后世一直沿用,记载较多,康熙《御制清文鉴》该条释义:“dulimbade moo, ujan de teišun sindame, laba i adali umesi golmin ningge be, monggo buren sembi.”[39](所谓蒙古角,即中间为木制,四周围为黄铜制作的乐器,与喇叭相似,但形制较长),乾隆《御制增订清文鉴》“monggo buren蒙古角”条释义与此完全相同。由名称来看,该乐器应源于蒙古,与以上提到的借用蒙古语汇一样,都属于蒙古文化影响下的产物。
    由此推断,崇德年间堂子祭天的卤簿大乐演奏的乐曲仍以满族原生乐曲为主,融合部分蒙古族音乐元素,体现的文化内涵,依然以受蒙古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满族原生天神崇拜为主体。
    然而,我们也应客观的看到,崇德建制受汉文化影响甚大,国家统治方式逐渐向汉族化倾斜,堂子祭天也开始仿效汉家天子祭祀大典进行礼仪制作。首先,皇太极在定祭堂子、神位典礼的谕旨中说道:“前以国小,未谙典礼”,“今蒙天眷,帝业克成,故仿古大典,始行祭天”。皇太极认为崇德建元,帝业克成,故而仿效古代大典,进行堂子祭天。这显然歪曲了堂子祭天源于蒙古文化,而且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即已成为部族重要祭祀大典的事实,掩盖了堂子祭天的原生文化渊源。同时,皇太极还指出“祭天祭神,倘不斋戒,不限次数率行往祭,实属不宜”,并对参加堂子祭天的人员、祭祀次数等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满人的习俗本是家家都可祭祀堂子,不为统治者专属,而且是有拜必祭不限次数,但此次谕令却限制了祭祀次数,并规定只有固山贝子及固山福晋以上者可作为统治者的陪祭前往堂子参与祭祀,“除此外其妄率行祭祀之举,永行禁止”。[40]这一规定结束了除爱新觉罗氏之外的异姓满洲官民可以拥有本族堂子的历史,确立了堂子国祭的地位,使其成为统治者的专属,成为皇权的象征。这些对堂子祭祀的新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仿效汉儒等级制度、强化皇权形象的结果。
    其次,从所列史料可以看出,虽然崇德堂子祭天保留了很多旧俗,但典礼仪式的规范化、制度化却大不同于以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固定的祭祀程序:(1)列“大驾卤簿”至堂子,吹喇叭、唢呐、海螺等乐器,(2)诣堂子,行三跪九叩头礼,(3)至堂子外,竖八纛,鸣磁海螺及喇嘛号筒等,拜天,行三跪九叩头礼或一跪三叩头礼。其中(2)(3)的程序可以互换。由此可见,崇德祭天典礼已十分隆重,而且具有完备的礼乐器,形成固定的祭祀程序,规定了严格的礼仪拜祭方式。同时,在具体的祭祀礼节上也体现出汉化的倾向,如“tucifi amba faidan faidafi”[41](列大驾卤簿)、“abka de ilan jergi niyakūrafi uyun jergi hengkilehe”[42](行三跪九叩头之礼)、“geren ambasa be acafi teksileme faidafi”[43](诸大臣序次排班)、“hūlara hafan i hūlara be tuwame”[44](赞礼官赞跪赞叩)、“enduringge han i dulendere de,faidaha geren ambasa,coohai niyalma gemu niyakūrafi dulembuhe”[45](列队诸将士俱跪候圣汗经过)等等。这些都反映出这一时期的礼乐仪式制作已渐受儒家文化影响,统治者开始有意识的模仿明制,制作天子礼乐制度。相比之下,天命、天聪祭天礼仪的随意性要大得多,仍属于较为纯粹的习俗行为,与崇德年间有意识的制作有着本质的不同。
    崇德堂子祭天的种种变化,实际上体现了满族原生堂子祭天内在意义的一个根本性转变,由较为纯粹的祈求上天护佑的民俗信仰,转变成为一种政治符号,成为皇权的象征,以此来昭示满洲政权的统一,以及皇权的至高无上,这种转变正与崇德建元皇太极独尊南面的政治局面相互呼应。
    堂子祭天作为重要的满洲遗风,保存了相当多的满族旧俗,一直被统治者保持到清末,成为清代礼乐制度中“沿边俗”的重要体现。具体祭祀过程在乾隆年间钦定的《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中有详细描述,但入关前、后关于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宫廷堂子祭天仪式的原始资料,却相当疏少。通过对天命、天聪、崇德三代堂子祭天的粗浅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入关前的堂子祭天备受统治者重视,它的重要性与使用的频繁性,使得与之配备的祭祀礼乐得到相应发展,具备一定规模,有固定的礼仪程序,形成较为正规的典礼仪式音乐。这一时期的堂子祭天,总的来说受蒙古文化影响甚深,形成具有自我风格的满洲祭天仪式,保存了较为原生的满族祭祀风貌,属于满族文化范畴。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权巩固、势力扩张的需要,尤其崇德建元以后,满族统治者政治地位的变化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对汉族儒家文化的认同,使得在堂子建制中,汉文化的政治意义逐渐渗透,满、蒙文化的天神崇拜信仰相对削弱。我们从这一最为原生的满族祭祀大典中,也能察觉出崇德建元之际,统治阶层文化认同、治政倾向的微妙转变。
    第二节   卤簿仪仗
    儒家体系中的礼仪大乐,体现了统治者不可撼动的威严地位,及其奉天承运的正统统治形象。天命、天聪年间,满族政权对汉礼仪文化模仿最著的是“卤簿仪仗”。“卤簿仪仗”指古代帝王出外时,在其前后的仪仗队。蔡邕《独断》:“天子出,车架次第,谓之卤簿。”[46]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舆驾行幸,羽仪导丛谓之‘卤簿’,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47]自汉而下,后、妃、太子、王公、大臣皆有卤簿,各为定制,非天子专用。“卤簿仪仗”是个人身份地位、尊严威望的体现,也是等级社会中等级差别的标志。在奴隶制向封建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满族社会形成了严格的尊卑等级,象征个人高贵地位的礼乐仪仗,逐步被上层贵族和部落首领采用。
    有关努尔哈赤仪仗音乐的使用,最早记载于朝鲜人申忠一的《建州纪程图记》。费阿拉时,努尔哈赤居住的内城木栅中有一鼓楼,盖瓦,丹青,筑甓(砖)为台,高二十余尺,上设一层楼,四面皆户,门有梯,高二十层。“奴囚出城外入时,吹打必于此楼上。出时至城门而止,入时至城门而吹打”[48]。可见,努尔哈赤在费阿拉时即有出入栅城的“吹打礼乐”。这一仪仗队伍并不附随出行队列,仅是设置在固定的鼓楼之上,但专为努尔哈赤出入而演奏,已具有卤簿仪仗乐的雏形。
    万历四十年(1612年),乌拉贝勒布占泰背盟,太祖发兵往征,三万兵将抵乌拉国,努尔哈赤“张黄盖,吹喇叭、唢呐,敲锣鼓而行”[49]。东洋文库《满文老档》[50]为:
    suwayan  sara  tukiyefi,  laba  bileri  fulgiyeme  tungken  can  tūme 
    笔者译:  黄       伞      举,    喇叭  唢呐       吹        鼓      金[51]    打
    这一记录较《建州纪程图记》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说明此时的卤簿仪仗已有礼器——黄蓋(黄伞),以及乐器——喇叭、唢呐、锣鼓(鼓、金)等,而且,随行于努尔哈赤的出征,改变了费阿拉时期固定地点的演奏方式。
    laba(喇叭)、bileri(唢呐)、can(金)、tungken(鼓)等是努尔哈赤统治时期常用的礼仪乐器。laba(喇叭)、bileri(唢呐)已于上文加以分析,在此不赘。can(金)在康熙《御制清文鉴》中释义为:“lo i adali bime, dulimbade tono i gese dukduhun fuka bisirengge be, can sembi。ajige ningge be tungken i onggolo forimbi, amba ningge be tungken i sirame forimbi”[52](“金”是与锣相同的打击乐器,中间有圆型凸起部分,小的金在击鼓之前击打,大的金承鼓后击打)。可见,can(金)是与lo(锣)相类似的打击乐器,与tungken(鼓)配合使用。如天命四年三月萨尔浒一战中,清兵“各营间鸣锣击鼓”[53]以助军威(“can  alibume  tungken  tūme”[54]),此处的“锣”、“鼓”即为“can”、“tungken”。“can”的产生与蒙古文化有一定关系,蒙语“čaη”一词与满语“can”相似,汉译为“锣”,众多的蒙古译语对此均有记载。[55]与上文提到的“bileri”、“buren”一样,“can”是在蒙古文化对满族社会起到巨大影响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使用的,而can(金)与lo(锣)属于同类且极为相似(见《清文鉴》释义),由此可见,满人的“can”(金)很有可能源于蒙古的“čaη”(锣)。
    tungken(鼓)是满族极为常用的一种打击类乐器,在现在的东北地区,满族民众进行萨满祭祀时仍然使用“同肯”,也就是tungken。[56]tungken一词渊源久远,可追溯到女真时期。在阿波文库本《女真译语》中,“鼓”汉音为“痛克”,“更鼓”为“经都勒痛克”,“铜鼓”为“失力痛克”;格鲁柏本《女真译语》“鼓”为“同肯”。[57]无论是前者的“痛克”,还是后者的“同肯”,都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它们与“tungken”在读音上的联系,由此可以看出,满族tungken直接传承了古老的女真打击乐器。
    另外,努尔哈赤早期统治中常用的乐器还有“buren”(螺),由上文的分析可知,它与蒙古文化有着深厚的联系。“buren”是一种使用相当频繁的乐器,如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十二月往征额赫库伦,“六旗兵遂披甲,执旗,分翼,吹螺,列一字阵,越三层壕”[58],其中“螺”即用“buren”[59]。天命四年(1619年)八月,发兵往取叶赫,二十二日晨,兵抵叶赫,“东城人鸣螺,遂弃外城乃收其妇孺入内山城。兵出城门外,吹螺呐喊是以迎战。……军士出城门外列阵,鸣螺呐喊”。[60]此处“螺”出现三次,均用“buren”[61]一词。
    从can(金)、tungken(鼓)、buren(螺)的形成渊源来看,三者或与蒙古族文化,或与古老的女真文化有着甚为直接的联系,并不是汉族文化影响的产物;从三者的使用场合来看,此时它们的功用似乎更偏重于战时向敌示威,助己军威以壮气势,而对于汉族儒家含有等级意义的礼仪性制作,似乎还没有被满族统治者有意识的强调,没有成为仪仗大乐使用的主要目的。
    建元天命之后,随着努尔哈赤的势力逐步壮大,后金对包括礼仪音乐在内的各种礼节仪式也开始有意识的制作。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二十八日,努尔哈赤降谕:“格根卡伦布赖牛录下之买酒、饼、纸张、杂货之小贩一人及诸匠人和吹喇叭、唢呐等有用之人,可留城中。其余皆各归田庄,以事农耕。”[62]将会演奏喇叭、唢呐之人视为有用之人留在城中,虽未明言原因,但根据该时段内出现的多处以喇叭、唢呐作为礼仪大乐主要乐器的相关记载来看[63],应是供仪式演奏之用。这反映了满族上层贵族对仪仗音乐的需求,同时也说明此时还没有专职的、严格正规的卤簿仪仗乐队,供贵族王公大臣使用。卤簿仪仗的建制仍在起步阶段。
    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制定了较为详细具体的卤簿礼仪制度,对各级贵族、官员出入时配备的仪仗礼器作了严格的规定:国中分一等和硕贝勒,二等贝勒,一等大臣,二等大臣,三等参将、游击,众备御等六个级别。一等和硕贝勒大臣各备旗八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二等贝勒各备旗七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诸申、汉人一等大臣各备旗六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二等大臣各备旗五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三等参将、游击各备旗四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众备御各备旗三对、伞一柄,但无乐器。二等游击以上各备一轿。而且,“诸申、汉人各官,出城时均照汗所定礼制,乘轿、计札洛宽[64]、击鼓、吹喇叭、吹唢呐,妆饰而行。于汗城内,只准執旗而行进。”[65]同时,还制定了平民对官员,下级官员对上级严格的回避制度,“五对旗之官(二等大臣)如遇六对旗之官(一等大臣),则偃旗只身从后跑去相见。四对旗之官(三等参将、游击)见五对旗之官,亦偃旗只身从后跑去相见。小民见执旗者来,乘马者下马而立,步行者避于路旁,等候经过。为符汗所颁之礼制,诸申、汉人大小官员,自上而下,依次行礼。凡汗赐以职衔之大臣,皆举旗執伞,显示身份而行。小民见大臣有不行礼者,见则责打之。见贝勒、大臣停止,或路遇其门,乘马者,须下马而过;若遇急事,亦须脱蹬缓行而过”[66]。严格的规定体现出鲜明、森严的等级差别与不可僭越的尊卑思想,音乐的演奏转变为身份地位的象征。为了激励群臣,鼓、喇叭、唢呐、箫等乐器以及演奏乐人成为了嘉奖有功之臣的赏赐品,如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十二日,汗往筑新城之地,筵宴而还。十三日,都堂、总兵官一下,备御以上,按级赐给小旗、伞、鼓、喇叭、箫等物件。[67]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十五日,因巴都里言语公道,赏善罚恶,不拘情面,勤勉从政。扬古利征战英勇无过,退居乡里,尽力勉为,心术公正。“遂各赏赐貂皮□子、貂裘、佳帽、靴、带,伞一柄,旗三对,轿一顶,鼓、喇叭、唢呐、箫。”[68]这在天命七年以前的史料记载中是没有的,反映出卤簿音乐仪仗代表的政治意义已被努尔哈赤认同,并为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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