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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郊祀及祭祖礼考(1)

郊祀(南北郊祭祀天地)和祭祖礼是中国古代王朝祭礼[1]的主干,从周代起便已形成大体定型的格局,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无不以此装点朝堂,在论证自己统治合法性的同时,从思想意识上凝聚群力,强调道德教化。正是因为它的存在且始终和国家政权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国本土的真正宗教不但产生较晚,而且始终不能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更不用说渗入政治生活和对之产生影响,这一点是许多治政治史、思想史学者的共识。魏晋时期是承东汉以后,政治上分裂动乱的王朝。士族强盛,皇权中衰,王朝祭礼所附丽的政治基础大大削弱,因此魏晋王朝祭礼的发展面临着跟此前的先秦两汉不同的政治背景和社会土壤。但魏晋的王朝祭礼终于在经学潜进,文化繁荣的情况下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本文拟对魏晋王朝祭礼的主干——郊祀天地和祭祖礼作些考察,不当之处还望方家不吝赐正!

一、魏晋的郊祀


    魏晋郊祀上承两汉。西汉元帝时韦玄成改革祭祖礼,成帝时匡衡等清整郊祀,从此奠定了国家大礼依靠名儒经师之说的格局。魏晋郊祀的订立亦不例外。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经学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郑玄、王肃是这一时期经学大师最重要的代表,他们的学说影响了魏晋郊祀的所有环节。《隋书·礼仪志》记郑玄、王肃关于祭天礼的不同说法:

    “秦人荡六籍以为煨烬,祭天之礼残缺,儒者各守其所见物而为之义焉。一云,祭天之数,终岁有九,祭地之数,一岁有二。圜丘、方泽,三年一行。若圜丘、方泽之年,祭天有九,祭地有二。若天不通圜丘之祭,终岁有八,地不通方泽之祭,终岁有一,此则郑学之所宗也;一云,唯有昊天,无五精之帝,而一天岁二祭,坛位唯一。圜丘之祭,即是南郊,南郊之祭,即是圜丘。日南至,于其上以祭天,春又一祭,以祈农事,谓之二祭,无别天也。五时迎气,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昊之属,非祭天也。天称皇天,亦称上帝,亦直称帝;五行人帝亦得称上帝,但不得称天。故五时迎气及文、武配祭明堂,皆祭人帝,非祭天也。此则王学之所宗也。梁、陈以降,以讫于隋,议者各宗所师,故郊丘互有变易。”

    郑玄认为天之外另有五感生帝,为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纪。另外有五时迎气和以文帝、武帝配明堂祭天,加起来一年祭天九次,为阳数;祭地则一年两次,地郊、方丘(泽)分别祭祀,为阴数。这样,通晓五经,擅长谶纬的郑玄将宇宙秩序(包括东西南北、阴阳、数字等)与天地之祀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郑氏以为天有六天,丘、郊各异”。王肃说和郑玄说最大的不同有两处,一为郑玄认为天和五帝分开,五帝为天之佐,王肃则认为天即五帝;二为郑玄认为郊天与圜丘祭昊天上帝为不同的礼,王肃认为合一。由此看来,王肃的学说虽然另起炉灶,但跟郑玄的仍然有共同的思维基础——他们是在同一种宇宙观的前提下探讨问题的。
    因此,郊丘合一还是互异、天与五帝是合是离,究其本质绝非神学角度上的争论。天与五帝作为宇宙最高最神秘力量的代表,其形状、性格、能力和对个人的作用却不被关心,这些都表明郑、王的经学不是神学,而以其为理论基础的魏晋王朝祭礼更不是“宗教“(religion),而是实践统治者心目中理想的宇宙和伦理秩序的礼典。皮锡瑞说:“(王)肃以晋武帝为其外孙,其学行于晋初。晋初郊庙之礼,皆王肃说,不用郑义,”[2]亦说明了魏晋郊庙诸礼徘徊于郑、王说之间的情景。
    郊祀肇源于宇宙与人伦合一的理想。而汉末以来的政治混乱,疆土分崩的现实使这一无补于行政效率的典礼空前地局蹙。以三国礼仪制度最完备的曹魏为例:曹魏郊坛的建立拖了很长时间。文帝曹丕时刑法严峻,好营宫室,因此以儒家经学为基础的礼仪不受重视,黄初、太和年间(220—233)都没有建立,到了青龙(234-237年)中,名儒高堂隆终于因星孛于大辰上疏,

    “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兴戎军国之费,所尽略齐,民不堪命,皆有怨怒……”[3]

    于是到明帝景初元年(238)魏终于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冬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裴注中记载了诏书的内容:
    “……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这里提到了始祖配天,先妣配地,明堂配祖。这些中,以始祖配天《尚书》中就有,《召诰》记洛邑作成之后,“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天帝用一牛,周人始祖后稷用一牛。该制从战国时期起,随整体王朝祭礼的崩坏而湮废,直到西汉后期乃至新莽时期,在公卿们以经学为准大规模改动祭礼的背景下才重新确立,并成为历代郊祀的定制;其次,以先妣配地是先秦古书记载所没有的,它是王莽改动郊祀的结果[4],曹魏也遵循了此做法;宗祀文帝于明堂,则按照《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新莽、东汉皆有此礼,曹魏继承了此制。《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总之,这些都是沿用故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特色。值得注意的是诏书提到的郊祀场所有圜丘、方丘、天郊、地郊。郊、丘别立,采用的是郑玄的说法。秦惠田《五礼通考》卷七:“马端临《文献通考》认为此郊与圜丘为二处,用郑玄之说。其时康成所注二礼方行,王子雍(王肃)虽著论以攻之,而人未宗其说。”即此时王肃虽然已经立说,但还没有得到承认。
    这样曹魏的南郊祭天制算是订立了。细察《宋书·礼志》,会发现明帝青龙、景初年间是王朝各种礼典订立最多的时期,正朔的确立、七庙的齐全(详下文)都是在这一时期。自正始以后,曹氏、司马氏党争激烈,公卿大臣们皆被卷入,谁也没有心思再关心郊祀,于是终魏世不复郊祀。
    晋代魏之后就开始订立自己王朝的郊祀制度。《宋书·礼三》记晋武帝泰始二年正月下诏群臣讨论此制:

    “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祗,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

    当时群臣认为“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五帝与天合一,是王肃的说法,五时迎气于五郊在郑玄看来要祭感生帝,王肃认为并无五感生帝,因此五时迎气为“王气时异”所祀昊天上帝。这一说法被晋武帝采纳。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当是因为先后配地不见于经书记载。武帝都听从了。这样讨论确定之后,晋王朝开始了自己的郊天活动。《宋书·礼三》记载泰始二年二月丁丑,郊祀宣帝(司马懿)以配天,宗祀文帝(司马师)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过晋的通儒有司们似乎还不满意,同年十一月,有司又奏:
    “古者郊丘不异,宜并圜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
    此亦从王肃说。王肃说则认为郊坛和圜丘合一,则《周礼》所记载的冬至郊天于圜丘、夏至祀地于方泽之礼跟南、北郊祭天、地是同一礼,不必分开。武帝又听从了。该月庚寅冬至,武帝亲祠圆丘于南郊。从此之后,圜丘方泽不分立。河内司马氏是儒学大族,皇族自身就有很高的儒学修养,因此晋郊祀制度订立并非完全照搬王肃的说法,而是前后有所变易。太康三年(282)正月,晋武帝亲郊祀,皇太子、皇子皆侍祠。沈约接着说“非前典也”,即此次郊天跟泰始二年冬至郊天不同。最明显的不同是在时日上。泰始二年的郊天在冬至日,是从《周礼》“冬至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之义,太康三年的却在正月,当是沿用西汉武帝以正月上辛郊祀的旧制[5],《白虎通·阙文》:

    “祭日用丁与辛何?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皆可以接事昊天之日。”

    因此沈约才说此次郊天“非前典”,这是经学的不同解释在郊祀典制具体运用上的差别。不仅晋郊天典制前后各异,后来又恢复南郊和五帝位。太康十年六月下诏:

    “《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堂上帝不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6]不通。且《诗序》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此处晋武帝的诏书根据《孝经》、《周礼》否定了天与五帝合一之说。《孝经》、《周礼》都是源出战国的文献,彼此细节有出入。晋武帝此诏书认为假如五帝与天合一,明堂宗祀中以文帝(司马师)配明堂之五帝就成了配天,而南郊宣帝已经配天,这不合情理,还是恢复五帝更能使南郊祭天和宗祀明堂的区别更分明,这样更有利于强调统治秩序。
    晋武帝的诏书除了反映河内司马氏有很高的儒学修养,皇帝对经学并不外行外,还反映了《孝经》、《周礼》、《诗经》等经被越来越精致地调和,经文的含义经过两汉经师的发蒙,至此辞句之间的的互证和逻辑性越来越高,这是建设国家大礼不出差错所必须的。
    至此南北郊算是确定了。西晋虽然很快灭亡,但郊祀是王朝正统的象征,东晋继承了这一制度。《宋书·礼三》记元帝渡江,太兴二年在巳地立南郊。“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汉及晋初之仪。”太兴二年三月辛卯,元帝亲视郊,当时尚未立北坛,地祗众神都在南郊。明帝太宁三年七月下诏营建北郊,还没有开始建明帝便驾崩。到成帝咸和八年正月,继承明帝时的遗旨,在覆舟山南立北郊。这个月辛未,祀北郊,以宣帝穆张皇后配地祗。先后配地之制在泰始二年群臣讨论时就废除了,这里重新出现,因此沈约说“此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343)正月行北郊祭地之礼,但祭祀时日有疑议。太常顾和上表:

    “泰始中,合二至之祀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北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7]

    顾和表认为祭地也应该在正月。他说北郊是时日“古无明文”,这是因为北郊祭地并非周代古礼,而是汉代才有的。顾和援引东汉光武帝和曹魏正月祭地的故事,认为这样合乎周礼。又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此语见《易乾凿度》,《白虎通·阙文》亦引之,则此为汉儒之通识。顾和的意见被采纳。正月辛未南郊祭天,辛巳北郊祭地,康帝都亲自参加。祭祀天地都集中在正月,仍然采用了正月上辛祭天之法的遗存,而没有采取《周礼》说的夏至日祭地之法。
    郊坛中天与五帝是合一还是分开,郊天时日应在正月还是在夏至,这些都是经学内部不同流派的争论,比起西汉时将泰一神迁到长安南北郊,并将其中的神仙方术成分清除的质变来仅是细小的变化。但这些细小变化却反映了政治统治的需要对郊祀提出了更精确的要求。魏晋时期政治斗争始终占据了士大夫们最主要的精力,在郊祀时采用一家之说以应需要也就是情理中的事。
    再看一下晋郊天的程序,《宋书·礼一》有详细记载。大约可分以下几个步骤:
    1、斋戒。皇帝和清官都要散斋七日,致斋三日。散斋、致斋见《礼记·祭统》:“是故君子之斋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定了心神情绪然后可以交通神明。
    2、夕牲。即视察牺牲的情况,在郊日前一天早饭前进行。公卿百官、京兆尹到郊坛东入位,太祝、太史牵牺牲进入,禀牺令跪报:“请检查牺牲。”太祝、太史说:“牺牲很肥壮。”而后被牵到庖厨宰杀。
    3、献血腥。用两只陶豆(豆为先秦习用高圈足盛器,用陶为之,取《郊特牲》“器用陶匏”之意)盛牲血,一个献于天神座前,另一个献于太祖神座前。
    4、进馔。包括进献牲二头(天与太祖各一)、酒、璧、蒯席等。这些无不按照礼书的记载。天与太祖各享一牲,是从《尚书·洛诰》“帝(天帝)牛一,稷(后稷)牛一”,用瓦尊盛酒见《礼记·郊特牲》“器用陶匏”,璧用苍玉则是从《周礼》,以蒯为席,《宋书·礼一》解释到:“古者席槀,晋江左用蒯。”
    5、皇帝和太常、光禄三献。皇帝在当天早上穿着身绘龙纹的礼服,戴平天冠,坐金根车,由斋戒了的百官陪同到郊坛东门外,再由博士、太常引导入位。太祝令跪着用陶匏器中盛的酒灌地,皇帝拜天神和太祖,群臣亦拜。而后皇帝由博士、太常引导着到南阶,脱鞋登坛,到盛酒的罍前。黄门侍郎把爵洗了之后跪下进献给皇帝,执樽郎舀罍中的香酒(秬鬯)给皇帝,皇帝分别献于天神座和太祖座前,再拜。此为一献。太祝令进福酒给皇帝,皇帝饮完后由博士、太常引着从东阶下,回到南阶。谒者照以上程序引太常献酒,是为亚献,而后光禄献是为终献(三献)。三献后皇帝、群臣各还本位。
    6、送神和燔燎。太祝以酒灌地后群臣拜伏。而后皇帝站在燔燎的位置,太祝令用几案盛着献神的玉璧、割开的牺牲、爵酒、黍饭等放在柴坛上,燔燎时三人手拿火炬上去点燃,坛下二十多人用火炬往坛上扔,柴烧完后祭天礼便告结束。
    此为东晋南郊祭天之礼。其程序诸环节皆仿宗周礼典。北郊祭地的斋戒、夕牲、进熟、三献和南郊祭天完全相同,但北郊祭礼完了之后对供品牺牲采取的是瘗埋之法,太祝令下令把牲体、玉、食物用一牲覆盖住后下土瘗埋。东晋郊祀的程序只有三献,而经师们一般认为郊天有七献(见孔颖达《礼记·郊特牲》疏),并且晋郊天燔燎在最后,这与经师们解释的周代郊天燔燎在最先,以其气降神也不一样。这或许跟两晋尤其东晋儒学不盛,无知名大儒为其把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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