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午海战看战术火力的决定意义(二)
http://www.newdu.com 2025/03/05 02:03:48 文汇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二、战术火力是海战胜负的决定性因素 双方火炮射速的严重失衡颠覆了各自的常态选择,让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为不利的“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 早在明代,我国抗倭名将俞大猷就先于美国学者马汉,总结出火力强弱是决定海战命运之关键的重要结论。他在著述里写到:“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铳胜小铳,多船胜寡船,多铳胜寡铳而已。”所以,马汉“战术火力决定海战胜负”的结论应该算是一个常识问题。事实上,无论是陆上作战还是海上作战,在双方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都是火力决定一切。陆上作战的火力多少会受地形、地貌影响,海上作战则一览无余,除了风向、风速外,几乎是火力的纯粹较量。北洋舰队的将领们不可能不清楚这一常识。 1891年夏,北洋舰队第二次访问日本时,北洋水师总兵刘步蟾即观察到,当时新添了松岛、严岛、桥立“三景舰”的日本海军火力已经超过北洋海军,他告知丁汝昌、李鸿章“北洋海军购买军舰、更新旧炮已刻不容缓”,因此,李鸿章立即向朝廷上了一份十万火急的奏折,指出:“……新式快放炮每六分钟时可放至六十出之多,其力可贯铁数寸,实为海上制胜利器……”由此可见,李鸿章、丁汝昌、刘步蟾等海军将领完全清楚战术火力决定海战胜负这一常识,而黄海海战的失败结局,也证明了他们的判断力非常准确,这也解释了李鸿章为什么在开战时不愿与日本舰队进行海上决战、只想做“猛虎在山之势”。 1、“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的合理与不合理 我们知道,两支舰队交战、或两艘军舰交战,最有利和最不利的战位分别可以用英文字母“T”来表示,处于“T”字一横战位的是最为有利的位置,其特点是以最大受弹面积为代价,换取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个舰队的火力;而处于“T”字一竖战位的则最为不利,其特点是以最大限度放弃火力为代价,来换取最小的受弹面积。所以,在海战中,交战双方如果火力相当的话,任何一方都会极力避免处于、或接近于“T”字一竖的战位。 黄海海战开始之初,当北洋舰队决定以“夹缝雁行阵”对阵、并且取“舰艏对敌”阵式时,北洋舰队的每一艘军舰都会和成纵列队形在我阵前通过的大部分日本军舰形成一次“T”字形对抗,这样一来,北洋舰队的战舰在每一次对抗时都会处于绝对不利的“T”字一竖的战位,日方战舰则处于最为有利的“T”字一横的战位。我方战舰有最小受弹面积的好处,但是其火力的发挥也降到最低限度(射速极慢更使尾炮置于无用武之地)。日方战舰虽有暴露最大受弹面积之弊端,但是我方战舰火力已降至最低程度,无法利用日方战舰暴露出的最大受弹面积给予其致命打击,相反,日方战舰却可以毫无顾虑地发挥出其最大的火力优势。所以,正常而言,北洋舰队“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确实是最糟糕的战斗队形。 那么,北洋舰队为何选择这一“最糟糕的战斗队形”? 我认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双方火炮射速的严重失衡颠覆了各自的常态选择,让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舷对舷交火的纵队队形,而被迫选择了最为不利的“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 2、中日舰队火力比较后的选择 我根据现有的材料,以1894年9月17日12点55分开战后一小时内双方实际参战军舰为基准,经过反复计算后发现:中日双方100毫米主战火炮的理论发射数据为,日军联合舰队为46242发,北洋舰队为2368发,双方的射速比是18.76︰1。显而易见,日方的军事火力几乎是中方的20倍。 当天的14点22分左右,北洋舰队的“广丙”和“平远”两舰赶到时,“超勇”、“扬威”两舰已经被击沉,以后一小时内双方火力射速的理论数据为:日方可发射46242颗炮弹,中方可发射4080颗炮弹,火力射速比是10.89︰1,日方的军事火力依然是中方的10倍有余。 如果北洋舰队采用联合舰队的战斗队形,与对方作同向或逆向行驶交战,虽可将我舰队火力发挥到最大限度,但要以最大受弹面积迎敌,理论上我方击中对方一炮,则自身可能被击中十炮。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显然在 “最大火力+最大受弹面积”和“最小火力+最小受弹面积”两种选择之间做过权衡。 那么,以牺牲火力换取最小受弹面积的队形选择是否正确呢?以日方“第一游击纵队”与我方“超勇”、“扬威”的对抗为例,“超勇”和“扬威”舰长64米、宽9.75米,若以舷对舷阵型交战,可以增加主战尾炮1门和加大2门主战舷炮的扇面射角,即从“舰艏对敌”的25度增大到50度,但要放弃另一侧舷有25度射角的主战舷炮2门,比“舰艏对敌”时最多增加了1倍左右的火力,但受弹面积却增加了6.5倍,对抗的合理结果是增加对方一倍的损失,而自己则会更快地被击沉。北洋其他军舰火力、装甲虽强于“超勇”、“扬威”,也一样遇到舷对舷交火时,受弹面积的增加数倍于火力的增加,两相权衡得不偿失。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战前的会议上没有人对“舰艏对敌”的战术原则提出异议。因此,最糟糕的“夹缝雁行阵”恰恰又是“最合理的战斗队形”了。 日本联合舰队对北洋舰队弱势火力了如指掌,其战术指导思想是最大限度地发扬火力,选择最大受弹面积+最大火力发挥的单列纵队就是顺理成章的,从双方接战阵型看,完全一副“抡圆了打”的架势。北洋舰队因为自身火力处于绝对弱势,显然是不敢摆这种架势的,而“始终舰艏对敌”的战术原则的另一种解读就是:绝对避免舷对舷交战。 北洋舰队的“超勇”、“扬威”两舰沉没后,日军的“第一游击纵队”4舰又先后同北洋舰队的“致远”、“济远”、“经远”、“来远”、“靖远”、“广甲”6舰缠斗。结果,北洋舰队两艘被击沉、两艘逃逸、两艘重创搁浅。怎么会出现如此悬殊的结果的?尽管日军“第一游击纵队”4舰与北洋水师6舰的总吨位之比是14784吨对14136吨,双方的100毫米口径以上主战炮之比是38门对28门,数量比为1.4︰1,看上去似乎相差不大,但我经过详细计算发现,双方在一个小时里“抡圆了打”,理论上的发射数量之比却是惊人的13990︰1248,射速比为11︰1。也就是说,日方的主战炮火力十一倍于我方火力!同理,尽管实战过程中双方的发射数量小于理论计算数,但双方火力悬殊的状况不会改变。由此推及整个舰队交战,北洋舰队损失5艘,而对方1艘未沉,就是情理中的事情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