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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治理西藏的重要措施:确定地方行政区划界限(2)

兹将察木多、乍丫、类乌齐呼图克图辖区分述如下: 
    察木多呼图克图辖区 自巴贡(今西藏察雅)以西至恩达系察木多地方,为帕巴拉呼图克图驻锡地,有昌都寺,系“元朝以此为僧制建立江巴林寺,明封大善法王”,明正统二年(1437年)有黄教僧人于此建寺,自任堪布,自第三任堪布始称帕巴拉。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清军进藏沿途招抚,帕巴拉将其所属喇嘛、居民等户口造册投递归顺。次年,始封帕巴拉为呼图克图,颁给正呼图克图印信,其印文为“阐讲黄教额尔德尼诺门罕”,系汉、蒙、藏三种文字,主持江巴林寺。该地处于川、藏大道之间,为往来康、藏必经之路,为清代军台之归道,是川、滇入藏大道之咽喉,西藏之门户。康熙五十八年清军入藏驱准噶尔军,首次从打箭炉、理塘、巴塘、察木多一线进军,于沿途设粮台、塘站以运输粮饷,该地是川藏大道重要补给线。官兵赴藏多于此买口粮草料、雇用骑驮乌拉。为保大道交通安全,设游击、千总、把总、外委各一名,留驻兵,是为控制西藏。为使军行粮随,并于该处贮储粮食,以备进藏军饷及所属各塘汛官兵所需口粮,于此复设粮务员,管理支放兵饷,承办该处委审案件。光绪年间,因英帝国主义侵略西藏,于该处添设大员,驻藏帮办大臣曾驻于此“居中策应,筹防练兵,庶几外可以摄藩服,内可以靖蜀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赵尔丰之边军驻于此,一切财赋仍归呼图克图管理。宣统年间改土归流,设理事官,裁撤呼图克图之行政官员商卓特巴,一切地方行政事各统归地方之理事官办理,呼图克图专管教务。
    乍丫呼图克图辖区 自石板沟(今西藏芒康)以西至巴贡(今西藏察雅)系乍丫地方,大清会典名扎雅庙,为喀木辖地,唐初隶属于藏,后地方纷争,各为部落。元朝置僧制,明代封大善法王。明代有黄教喇嘛于烟袋塘(今察雅县之香堆镇)建卡撒寺(今察雅宗内最大的扎西曲宗寺),于此讲经,人民归之,是为乍丫有史之始。乍丫地广人强,康熙五十八年清军进藏,该地僧俗百姓归顺清朝,颁给呼图克图印信。该地伺应藏道夫马,东至江卡界,西至察木多界共十二站。各塘汛地方为川省差使往来通道,司摺报饷项事件。乾隆十一年(1746年)清朝于此置守备、把总经管递送及侦缉事宜。正呼图克图住持乍丫寺,副呼图克图住持萨顶寺,该地一切事务均系呼图克图掌管,如所有应放头目及商卓特巴等官员均由呼图克图补放,该地不为西藏所属。宣统年划归边务大臣管辖,驻以重兵,正副呼图克图献地内附,遂将所辖之地改为察雅县。
    类乌齐呼图克图辖区 类乌齐又书内乌齐、黎乌齐、热沃仔,自恩达以西至嘉玉桥(在今西藏类乌齐)系类乌齐地方,向为察木多进藏之捷道。类乌齐为庞球呼图克图封地,类乌齐寺活佛转世系统称为“济仲”,济仲第三代活佛曾受明朝嘉靖皇帝的封赐。雍正九年(1731年)清朝封庞球呼图克图,并赐类乌齐为其驻锡地。据《雅州府志》载:类乌齐红帽子呼图克图居此,协理黄教,自康熙五十八年大军进取西藏,该地僧俗人民投诚归顺,所颁赐印信,系协理黄教那门罕之印。因类乌齐寺院属噶举派达垅支系,故曰协理黄教。宣统年,投诚于边务大臣。
    总之,自雍正四年周瑛等勘界,将宁静山以西之地江卡、贡觉、察木多、乍丫、类乌齐等地赏达赖,其中察木多、乍丫、类乌齐实为呼图克图辖地,惟有江卡、贡觉二部为达赖所属。呼图克图地区的共同特点:
    1、自康熙五十八年清军入藏,沿途被招抚,呼图克图将所属喇嘛、民人等户口造册投递归顺,俱领有兵部颁发印信号纸,其印文为“阐讲黄教额尔德尼诺门罕”,受内地节制,听取调遣,不为西藏统辖。
    2、三处地方平素“各有呼图克图管理,一切事件从不关白藏中”。但另一方面他们对内地又“向无应纳钱粮”的规定,是“各行其教,各子其民”。是由呼图克图管理的自立单位,与内地土司一体受到保障,清朝规定他们遣使进贡。
    3、唯有呼图克图转世有纠纷时,达赖会同驻藏大臣监视金瓶掣签。除宗教上与达赖有联系外,“殆完全独立”,即有重大事件,亦直接请清政府判理,实非藏属。
    4、乾隆末年规定,三处呼图克图之行政官员商卓特巴缺出,禀明驻藏大臣会同达赖补放,发给执照。
    5、三处设有总兵、游击、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及粮员等,统兵戎守和管理驻藏兵粮饷的转运,其官吏兵丁皆由四川派遣。宁静山以西,名虽属西藏,但于江卡至察木多大道沿线的驿站交通事务则属川省管辖。
    6、光绪年呼图克图地方拨归边务大臣管理,“遥为藏中声援”。宣统年改土归流,呼图克图愿将所辖百姓、土地纳还朝廷,实行政教分开,呼图克图管教务,仍掌有所颁赐之印信。地方设理事官,裁撤呼图克图行政官员商卓特巴,一切地方行政事务统归地方官办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