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边疆行政体制:维护国家统一 边疆安宁(3)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1:11:56 中华网论坛 佚名 参加讨论
清代土司的职衔仍分文武两种,文职隶于吏部,武职隶于兵部,西北一些土司则隶于理藩院,当然也归所在的督抚、将军、大臣管理监督。在具体职衔、等第和承袭规则方面,清代比明代更为严密细致。文职以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直到土知事、土吏目,均比照流官进行设置。品衔最高的是土知府,从四品。其它土知州从五品,土知县正七品,与流官相同。在此以下,还有土典史、土巡检和土驿丞。武职最高的是指挥使(正三品),下面有宣慰使(从三品)宣抚使(从四品)、安抚使(从五品)、招讨使(从五品)、长官司长官(正六品)、副长官、指挥同知、指挥佥事、指挥副使。又有土千户、土百户、土游击、土都司、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等职。无专门品衔的有土舍、土目。土司的承袭方法是按照嫡庶近亲的顺序严格排列,不得任意逾越,并需上报有关部院稽核批准。 土司按规定必须缴纳贡赋,遇到战时亦有征发,但数额和范围,比起明代大大地缩小了。为了防备土司的跋扈闹独立,清朝政府还常常采取土流并治、分封众建、严禁土司私越境外等方式加以限制,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强迫其改土归流。清代的土司,除少数曾发生反抗朝廷的叛乱外,绝大部分都因势力削弱,无法与中央相抗衡了。 (二)边疆施政特点 1.大权集中、小权分散 清廷对边疆地区的管理,采取了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做法。所谓大权,指的是军国外交大政,以及制定法律、机构配置、军队部署、民族上层分子的封赏爵禄。这些,差不多都需经皇帝认可,或颁诏决定。为了沟通中央和边疆地区的联系,审定和协调相互关系,清廷还设立理藩院,专管边疆民族事务(西南地区一般归各省督抚辖理)。由于边疆地域辽阔,情况复杂,不可能事无巨细,悉能洞知,故特派出将军、大臣,代表朝廷监督和掌握全局,保证中央政策的施行。至于一般地方民刑之事,甚至包括征收赋税、摊派差徭等等,都由各所在民族头领或官员自行处理或支配,有的还可保留自己的军队。他们在行政、财政等方面所享有的自治权,远比内地的省府州县要大得多。这种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做法,既保证了中央朝廷对边疆的控制,有利于防止发生分裂、割据,及时制止外国的侵略活动,同时亦照顾到边疆的特殊情况,使之享有一定的便宜之权,不致因小故而影响对大事的处理,对发挥边疆地方政府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2.依据民族特点,循其俗、施其政 我国边疆地区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的历史传统和信仰习惯,都存在差别。从这一基本事实出发,清朝政府采取了依据民族特点,循其俗、施其政的做法。比如象关外东北诸民族,他们与满族关系密切,所以在行政编制上,多采取八旗制形式。蒙族则用盟旗制,新疆喀什噶尔等地的维吾尔族,仍沿袭伯克制,西藏则以噶厦治政,西南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除改土归流者外,又多实行土司制。至于新疆的哈萨克和布鲁特人,除授予当地头人翎顶和征收一定实物税外,更不干预其内部事务。 清廷的上述政制,差不多都套用了该地区或本民族旧制的做法,又适当加以改造而成。象采用伯克制时,明令废除其世袭制度。在西藏噶厦的人员组成方面,也适当作了必要的调整。至于土司,更非元明之时的故样了。而且不论何种官制,均按清朝政府的规定,授予一定品衔,以期比照划一。有时候,即使是同一民族,其施政亦不完全相同。在蒙古族中,内属蒙古实行八旗制,外藩蒙古采取盟旗制。在盟旗制中,漠北喀尔喀蒙古四部的汗,就是当然盟长,而青海各部蒙古,在道光二年(1822年)以前的相当长时间里,虽有盟会而不设盟长。在维吾尔族中,哈密、吐鲁番两地实行世袭札萨克制,与其它地区所行伯克制有别。同为藏族,西藏归噶厦治理,居于周边的青海、四川、云南的藏族多为土司制,川边的松潘和大小金川等地,则设立了厅或直隶厅。如此等等做法,使清朝统治者可以在较小阻力之下,达到更好的统治效果。 3.厚养头领人物,实行分而治之 清朝统治者对各民族的头领人物都竭力加以优待,一般都保留他们原来的地位和各种特权,以期通过这些人物以达到安谧边疆的目的。其中特别对一些投靠较早又影响较大的人,更恩宠备至。 实行满蒙结盟,乃是整个清代的国策。清廷根据蒙古封建主原来地位的高低和对其效忠的程度、功劳大小,分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台吉等各种爵位,使他们享有各种政治和经济特权。此外,政府每年要拨出大量银两、缎匹,以及俸禄等形式,赏赐蒙古贵族。清朝统治者还通过满蒙亲贵世代互通婚姻的办法,紧密双方的关系。对各民族中一些立有别殊功勋的人物,清廷更是破例提拔为心腹重臣。喀尔喀蒙古的赛音诺颜部首领策凌,雍正时因战功显赫,进封为超勇亲王固伦额附,佩定边左副将军印,分土谢图汗十九札萨克,别为一部,使赛音诺颜部得与喀尔喀其它三部相并列。新疆哈密、吐鲁番两地封建主,亦因对清廷忠诚,立有功劳而世袭郡王,并得到各种赏赐。清军统一新疆后,南疆各城的阿奇木伯克,多从这两地的封建主中挑选。科尔沁札萨克多罗贝勒僧格林沁,因参与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起义有功,得授博多勒噶台亲王爵,死后诏祀昭忠祠、于立功地方建专祀、配享太庙,并得绘象紫光阁的荣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