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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经商与走私:清代军队腐败的重要根源(6)

在晚清时期所建立的近代化军队北洋海军中,舰上军官也常常把发给他们用来买养护用品的钱,私扣归己,致使船舱机器擦抹不勤,零件损坏,大炮生锈。    
    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一战即被击沉巡洋舰5艘,原因之一就是其平时战舰养护较差,水密门年久失修。从军队的管理来看,经商活动破坏了军队严格的纪律。终日当小商贩的清军士兵,不可能养成合格的军人素质,也无法用严格的军纪来约束他们。而军中将领经商,对破坏纪律、败坏风气的作用更大。   
    比如北洋海军章程规定,除提督外,各级军官都要终年住在舰上,不得上岸建公馆,但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为赚钱,自己首先破坏规定,在刘公岛上盖房子,出租给手下将领,获取租金,海军将领们从此纷纷上岸居住。“济远”舰管带方伯谦还特意在岛上盖起南方式样的房屋,租给福建籍将领住,抢了丁汝昌的生意,此事不仅使两人积怨日深,而且严重地损害了他们在军中的威信。 
    3、军队经商浪费了大量的军费和资金,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阻碍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清廷用军费和军队的人力、物力办企业,效益极差,浪费了资金和人力,物力资源。当时创建的铁路、电报等民用企业,一开始大都是由海军衙门等军事机构办的,经费也都来自军费,还大量使用士兵担任劳务和守卫之责。这类企业往往衙门气息浓重,生产不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企业亏损严重,清朝末年,这些企业实在维持不下去了,才陆续改成商办,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操作。    
    军工企业的产品虽然自身成本很高,但投入市场後,却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对民用企业的产品造成严重威胁。这是因为军工企业借用军费当经营资本,不用付任何利息,又可以无偿使用军队劳力,其产品可以微利甚至无利销售,而不具备上述优惠条件的民办企业,显然无法与之公平竞争。 
    清末,中国民营企业生长缓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军办企业和官办企业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民营企业一出现便与军办企业和官办企业处於不平等的地位,个中教训是很值得後人回味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