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怎样革新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9:11:57 中国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曲艺是一门历史悠久且传统深厚的古老艺术。这门艺术在历史上曾经创造了灿烂的辉煌,但不可否认,它在当代的发展,也面临着生存的困难。就连一度因着自身表演使用普通话的优势和现代传媒诸如广播与电视的鼎力托举而红遍大江南北的相声,也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大家公认的低迷局面。这就促使我们对于曲艺艺术的当代命运及其现实发展,给予必要的关注。“革新”或曰“创新”,这个当今时代最为强劲的实践口号,于是也便成为能够使古老的曲艺艺术继续焕发青春活力的自然而又必然的选择。 曲艺艺术千百年来的发展史,事实上是一部不断革新的实践史。与时俱进,是曲艺赖以延展生命的发展逻辑。具体到近些年来,许多曲种的从业人员,对于所秉承的曲种形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演探索即革新改进。比如有的快板创演,为了兼顾青年观众的审美情趣,适当加入了摇滚音乐的音响节奏和伴奏手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语言“说唱”的听觉效果,但由于其表演的内在节奏及新伴奏手法的采用,并未改变快板表演的审美特质,所以,其革新可以说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有些所谓的艺术革新,比如某些谱曲演唱的所谓“鼓曲”与“苏州弹词开篇”节目,化装表演类似“小品”的所谓“化装相声”,就不能够认为是成功的。 道理很简单。曲艺的革新,说到底是为了发展曲艺,是对曲艺自身或曰曲艺本体审美特质的掘发与弘扬。目的如陈云同志在论述苏州评弹的革新时所言,“评弹要像评弹”,“评弹的特色不能丢”,使曲艺更像曲艺,且成为更好的曲艺,从而使革新后的曲艺,成为焕发着“说唱”表演的特殊风采,即通过第三人称统领的“口头语言叙述表达”,将主要是属“语言性”的审美展示,借助某些“音乐性”因素及其他艺术因素的综合辅助,发挥到极致的审美创造。换句话说,曲艺作为一门艺术的存在理由或曰现实价值,乃是其有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以口头语言进行(第三人称的)‘说唱’式表演”的审美特质。而非戏剧式的“装扮表演”,或者杂技式的“技巧展示”,更不是将曲艺中的“唱曲”表演,混同于声乐演唱的“唱歌”,或者戏曲演唱的“唱戏”。 事实上,对于曲艺的革新与发展来说,问题的严重性与复杂性远不止此。如果仅仅是某些创演探索者在革新实践中,由于一些具体的原因,未把握好革新的分寸,或者在艺术的审美观念上出现了差失,从而将“唱曲”弄成了“唱歌”,将“说相声”误认为就是“耍贫嘴”和“逗人乐”,或者将“含着烛架唱大鼓”(含灯大鼓)与“扇子打头”(相声打哏)等等,作为优秀的传统来继承,还情有可原。可怕的是某些身居专业团体岗位、又执掌着组织导向性活动大权的人当中,对曲艺艺术的本体认识以及曲艺艺术的革新观念,存在着自以为是的偏颇理念,就不是能够等闲视之和可以听之任之的问题了。 比如有人在谈到曲艺的革新问题时,曾振振有辞地说:“只要好听、好看、好玩、有趣,老百姓欢迎就可以尝试。”这话孤立地看当然没错,但如果将对曲艺中“唱曲”类曲种的表演革新,弄成了“唱歌”或者“唱戏”,而且可能也是好的“歌”或好的“戏”,但那与曲艺“唱曲”有何相干?还能够将此说成是革新后的曲艺“唱曲”吗?而如果将“唱曲”革新为“唱歌”与“唱戏”,那“唱曲”还是“唱曲”吗?“唱曲”还会存在吗?换言之,将曲艺革新成戏曲或歌曲,还能说这是成功的曲艺革新吗?正如有的同志正确指出的那样:“在某个曲艺品种的基础上创造新的戏剧形式或歌舞形式,也是好事;但是,这是另一类创新,不是曲艺的创新,应另作别论。” 所以,就曲艺的革新发展来说,手段可以多样,但目的必须明确。那种偷换概念、强词夺理的振振有词听起来固然痛快,却与曲艺革新的题旨无关。我们在探讨曲艺革新的时候,必须关注和坚持曲艺革新的美学方向问题。那种以革新曲艺为由,实际上是在“消解曲艺艺术口头表演的‘说唱’美质”,甚至是浑然不觉地盲目“糟蹋甚至解构曲艺”,确实有必要受到棒喝。否则,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即使初衷再美好,效果也会南辕北辙、事与愿违。所谓的“曲艺在变革中发展”,极有可能会成为“在变革中消亡”。 同时,我们要提醒那些盲目革新的同志,千万不要低估老百姓的水平。不要以为老百姓不管什么只要“好听、好看、好玩、有趣”就会满足。当他们需要欣赏曲艺而听到或者看到的是其他不伦不类的东西时,他们也会像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一样,拒不买账的。那种动机可能很纯,但创演实践因为审美失范的“毫厘之失”,致使其效果“谬以千里”的所谓曲艺革新,自然不在老百姓所欢迎的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