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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邢云路《古今律历考》探析(3)

邢云路还指出了《大统历》的诸应值未随时测算的疏漏:
    辛巳至今三百余年,而《大统》止遵旧法,一无测改。元统且并其消长削去之,以至中节相差九刻有奇。兼以闰、转、交三应,虽经元甲午一改,而犹未亲密,所当再正。夫应一差,则诸事俱差,而以之步历,无一可者。(〔10〕,p.1110)
    这些评判可以说切中要害,反映了邢云路已经发现了《授时历》和《大统历》计算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准确的实测和计算,应当能够提高历法计算的准确度。
    1607-1608年,邢云路在兰州进行了立表测影工作以进行回归年长度的推算,并使用了到当时为止最高的圭表。〔14〕此外,他对候气说提出了质疑,并无情抨击了钦天监每年立春时差官赴顺天府候气时造假之事。〔15〕这无疑反映了邢云路主张历法数据应当随时进行实测的思想。
    第三,恢复《授时历》立法原理的思想。
    邢云路在对正史中的各部历法进行考证以后,进而阐述了明代的历法状况以及对《授时历》的立法原理进行恢复的重要性:
    自古及今,其推验之精,未有出于此(按:指《授时历》)者。后元顺帝亡,并其历官,历术俱没入沙漠中。我朝存其余法,而失其本源。洪武初,遭元统改易,溷乱其术,遂使至今畴人布算,多所舛错。余乃因《元史》之旧编,稽前代之故实,绎其端绪,验诸象纬,以详著于篇。至其郭守敬之术所未备,并所差失者,余悉补葺订正。(〔10〕,p.254)
    邢云路首先说明元顺帝以后《授时历》历术失传,到明代则只有部分余法流传下来,而历法的本源则已经失传。这里,邢云路当指的是明代编纂的《元史•历志》中只记载了《授时历经》和《授时历议》两个部分,而对其“本源”即《授时历》的立法原理部分则未予收录的情况。他对明初元统对《授时历》的改编不满,认为其“溷乱其术”,所以造成了明代“畴人布算,多所舛错”的局面。
    虽然邢云路同时指出了《授时历》和《大统历》的不足,但他仍然认为《授时历》是古代历法中精度最高的一部历法,实际上他在很大的程度上把历法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对《授时历》的恢复上面。对于《元史•历志》中缺略的《授时历》有关算法以及存在差错的地方,则予以补充和订正。
    第四,对历法以易理为本并牵附律吕黄钟之数及大衍之数的批评。
    邢云路所说的“历理”与嘉靖年间的周述学在《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中的“历理”是相通的,主要是指对日、月、五星和四余中有关历法计算中若干要素的含义和计算方法进行讨论和解释。而且,他赞同郭守敬的治历思想,将其概括为“随时观象,依法推测;合则从,变则改”。(〔10〕,p.1205)这与《周易》象数学派所说的历理原于易理的思想存在着显著区别。他对这种以易理为历理的做法提出了公开的批评。在《古今律历考》卷一“律历配六十四卦”中,邢云路讨论了六十四卦与音律、月分、节气和八卦、节候的配合原则和源流问题,并指出,“此其术也,于历法何预焉?”(〔10〕,p.8)接着,他详细介绍了古人以易数附会历法的学说,他显然不认为历数出于易数:“夫是易也,显道祐神,何物不有,历故在其中矣。然谓之曰象四时象闰,阅当期之日,象者象其奇偶,当者当其成数也。至于气朔之分秒,陟降消长,一而不一,则在人随时测验以更整之。正其数,即神乎易也。汉史不知,遂以大衍大率之数,牵强凑合,以步气朔,而谓历数诸率皆出于此,则非矣”。(〔10〕,p.13)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