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传习录——丙申年答彭川问哲学、易学问题/ 鞠曦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1:11:03 中国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白山传习录 ——丙申年答彭川问哲学、易学问题 鞠曦 【彭川】鞠曦先生您好!2015年我有幸阅读了你未发表的手稿《人类哲学及其形而上基础》,其思想宏大深远,言简意深思维缜密,既被您思想所吸引的同时,也因文辞简约思辨,难以理解思想深处之意蕴,故去年提出了一些问题向您请教,以求解惑,经过一年阅读与思考,对于您给我的回复“白山传习录(三)-答彭川”)似有所理解,但未能在逻辑一贯性与概念理解上准确把握先生思想,因此将自己阅读与思考的一些问题整理如下,还请先生释疑解惑。 【鞠曦】彭川:你基于《人类哲学及其形而上基础》的思考并提出了这些问题,可谓“大哉问”,表明你的思考已切入“时空统一论”与“形而中论”哲学的核心,从你问的问题中可以看出你这几年的哲学进境,说明你下了苦功,思辩能力大有提高,哲学底蕴逐步增强。不过,问题也表明,你还不能够对“时空统一论”与“形而中论”融会贯通,还没有彻底把握这两个哲学体系。彻底把握“时空统一论”与“形而中论”哲学的标准是内化与外化的统一,承诺与推定的统一,自在与自为的统一,被存在与去被存在的统一。由于你还没有实现这些统一,所以对一些概念的理解还不彻底,还没有自如的把握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望你继续努力,于中和贯通中达到“穷神知化”的境界。 【彭川】问:“时空是形而中的自在,是人类的认识的生成方式”,如何理解“时空是形而中的自在”?“形而中”在先生的思想中主要意指主在,这就是说“时空是主在之自在”,主在之自在乃时空之自在,也就是被存在之自在尚可理解,未解“时空如何是形而中的自在”? 【鞠曦】答:“时空是形而中的自在”,是指人作为主体性,即“形而中者谓之人,”人以内时空外化而知自身的主体性为时空主在与客在之中和,主体性的自在性是时空存在的被存在,此谓形而中自在。“形而中”不但指主在,而且被存在的客在也是由形而中推定,可见,“时空是主在之自在”,即自在的被存在和被存在的自在。主在之形而中,即时空的内化与外化都基于“中”即主体的时空被存在的自在。所以,自在本身也是被存在的自在,形而中之人以自在推定的被存在,是谓主在。被存在的存在主体性所推定的存在为被存在的被存在,此为客在。 【彭川】问:方式之所以为方式,主在之时空方式因被本在(时空方式)存在,且主在能够外化间化本在之被存在,因此在时空方式上,主在与本在是统一的,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鞠曦】答:因主在的外化与间化是被存在的存在的被存在,即主在是本在的被存在的被存在,由于本在的推定产生于主体的被存在推定,所以,主在从本在的被存在方式中被主体存在,因为主体的被存在自觉是基于主体的存在形式,所以,主体对本在的推定是主在存在形式的方式化,所产生的推定是存在方式的被存在形式,因此主在与本在不是统一的,而是方式与形式的中和,即方式的被形式化与存在的被方式化,方式的存在是被形式所被存在的存在的去形式,此即方式和中,或本体和中,由此可见,本体是存在的被存在方式。所谓主体,是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亦即存在的被存在方式的去被存在形式,这就是说,主体的去被存在是以主体的形式,以被存在的形式去被存在的方式,主体性之所出也。此为主体性之所以为主体性,即以对时空的形式化为主体去被存在的本体,此谓本体和中之来由也。时空的本在方式的被主在被存在的时空形式,是方式的被形式的时空的被时空的主体中和,被存在的方式即本在与被存在的形式即主在于时空的方式与时空的形式的“时空”中和,此谓中和统一,而不是单纯的统一。方式与形式于存在与被存的中和统一,是时空与被时空的中和统一,非此即方形二分。主体性的被存在的存在形式与去形式,于去被存在的去被时空而去时空的被形式。去被存在的时空使时空主在化,此为时空的被时空的去被时空的存在。去被存在由时空的被时空的去被时空的时空形式化与方式化中实现中和统一。 【彭川】问:客在只所以同样是时空方式,是在于主在所推定的客在,同样被本在所存在,因此本在、主在、客在皆因时空方式而统一,那么,“客在形式的方式”该如何理解? 【鞠曦】答:“客在只所以同样是时空方式”,是因为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主在的去被存在的客在的时空中和统一。所以,主在的被存在的形式的去被存在,是被形式的去形式,其承诺了本在的存在方式的被存在,所以,“本在、主在、客在皆因时空方式而统一”是去被存在的纯粹的“方式”之中和统一,需要中和本在方式与主在被存在的形式,即需要去形式的被存在。所以,“客在形式的方式”即客在是被时空的被形式,是由本体的本在方式的被存在的存在主体的被存在形式,故客在于本体上是方式的形式,是本体方式的形式化,就客在的时空本性而言,仍是方式即本体之所以成为本体的被存在方式。 【彭川】问:本在的“方式”确定,是怎样承诺与推定的? 【鞠曦】答:本在是时空本然存在的方式,本然存在是无意义的存在,即无意义时空,把本然时空以本体论承诺进行推定即本在方式,通过本在方式存在的被存在的主体论形式推定与价值论范畴推定使主在、客在三者通过方式与形式使时空统一,即承诺与推定之统一。 【彭川】问:由西方哲学史所知,形式化的同一思维导致的主客二元,主导并影响了历代哲学家思想理论的建构,先生如何从中发现自在思想中的“方式”,是怎样的理性推定过程? 【鞠曦】答:主客二元所承诺的本体是“形式”的一元,所谓二元是形式的主体性与客体性于形式上各自独立,实际上,只所以能分为二元,实际上其承诺的本体为一元,所以,以往的哲学家批评主客二元都是从存在论的角度推定的,失落了两者的所谓独立的本源,这个本源恰恰不是独立的,两者在形式上是统一的,而这个形式只所以为形式,乃由时空给出的支持,其自在于思维与思维的对象,由此表明这个时空基点是自在的,这是所有思维成果———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基础。所以我说“时空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当以本体论承诺对时空进行推定时,其结果是时空没有其它赖以成为时空的本体,时空使所有存在成为被存在,因此,存在是以时空方式存在的被存在的去被存在,所以,我给出的命题是:“时空是人类认识的生成方式”。 【彭川】问:“方式”是否仅仅是被本在所决定的主在与客在,本在“方式”的本体论证明是形而上学的重要问题? 【鞠曦】答:本在的存在是时空的方式,即在方式下,才不会赋予时空意义,时空以时空的方式存在,时为空的方式,空亦为时的方式,时空即方式,方式即时空。纯粹方式只能是本在,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的存在,才是主在与客在,去被存在的存在即是去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主体性由此而出。可见,没什么“形而上学”——西方哲学意义上的——,因为主体性由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的存在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不是思辨的产物,所以没有形而上学。可见,形而上学的“学”在这里被解构了,只留下了“形而上”,一切思想不过是内化的外化,内化的主在性时空,是形而上的去被存在的基础,即哲学之所以成为哲学的外化是形而上存在与被存在的统一,从而使生命的去被存在的主体性操作成为科学。 【彭川】问:在《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与哲学的形而上学》一文中,先生谈及“时空自定性”,什么是“主体的时空自定性”,以及有那些表现形式? 【鞠曦】答:“主体的时空自定性”是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这个存在的去被存在是主体性的存在,是自我意识的存在,其产生于被存在的时空,因这个时空是被存在的,主体性的去被存在只能从被存在开始,此时空是自定的,即被存在与去被存在的统一,从而形成主体论承诺与价值论承诺下的所有推定。 【彭川】问:从历代哲学家对思想理论或者体系的建构而言,通常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如康德以“先天原则作为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原则”,我想问的是,这一“原则”如何表现出哲学的基本性、本质性、一般性,这一“原则”是如何推定或者发现的? 【鞠曦】所谓“根本性原则”就是本体论承诺,故所有推论、所有学科的推定都必须给出根本的依据,此即本体论依据,而专门研究本体论依据即追寻本体的基本性、本质性、一般性的学科,即哲学。由此可知,对这一原则的推定、发现或终结,由哲学史给出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 【彭川】问:本在的被存在,是否即本在被主在所间化的存在,也就是被时空? 【鞠曦】答:根据你的问题,正确的表述应为: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是主体的存在,而主体的去被存在的存在,主体性以时空的去被时空使主体成为主体,所有主体性由去被时空的时空间化中产生。 【彭川】问:先生在《游小建答疑》中提到关于价值论的阐述:“本在的被本在而去被本在的主在性客在”,请先生详细阐释下“去被本在的主在性客在”? 【鞠曦】答:被本在即本在存在的被本在存在,主在之所以为主在,即其去被本在的被存在,这一去被存在的主体性产生于主体对自身的客在推定,以此确立去被存在的存在的主体性的客在地位。 【彭川】问:请先生阐释下“方式的形而中的主在不受时空限定的制约”,这是否意味着主在内化与本在所统一,时空仅仅是方式而已,主在此时已被被消解,不以“在”来呈现自身,而是时空无所在无所不在,理解是否正确? 【鞠曦】答:部分正确。本在特指本源时空,而时空,是指称本体的方式(不是形式)。方式的形而中主在,是指主在之所以成为主在的去被存在的方式,此方式是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故形而中主体之谓神,神是被存在的去被存在的方式,神的方式是无所在无所不在的主在,故不受时空限定性的制约。 【彭川】问:如何理解“方式的形式化、形式的方式化”,二者是怎样的关系? 【鞠曦】答:“方式的形式化”即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形式的方式化”即主在去被存在的存在的去存在。 【彭川】问:什么是“客体本在方式的自为”? 【鞠曦】答:所谓“客体本在方式的自为”,乃客体之谓客体的被存在形式,客体为客在的被存在,客在乃主在的被存在,主在乃本在的被存在,故客体之本体论承诺只能从本在中获得,因本在的方式性, 使客体的本体论推定是方式的自为,故客体乃被存在的被存在的去被存在。 【彭川】问:方式如何表现为形式,并使主客体统一? 【鞠曦】答:从存在论而言,形式即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而去被存在的方式,从本体论而言,方式即时空的被时空的时空而去被时空的形式。而主客统一即与本体统一,故其是时空的被时空的时空而去被时空的时空形式。 【彭川】问:“方式的形式以主在”与“形式的方式以客在”,如何被时空所承诺与推定的? 【鞠曦】答:“方式的形式以主在”即主体的去被存在的时空方式所产生的主在(形式)。“形式的方式以客在”,主在以其形式成为主体,是去被存在的时空方式的客在化,故被形式与去形式而去主体性,表明客在的本质是本在方式的被方式。 【彭川】问:主在与本在中和,从而使生命得以生生不息,先生能否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辨析下时空所具有的“自生性”,以及时空自生与主在之间的思辨关系? 【鞠曦】答:时空自生性即时生空、空生时,时空相生而大化无间,主体于时空大化流行中获得被存在的主在性,主在之所以谓主在,乃因其能够于被存在的存在中去被存在,去被存在获得的存在是主在去被存在的时空,此谓时空的主在逻辑起点,故为主在的时空自生。 【彭川】问:在《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与哲学的形而上学》一文中提到:“人的主体形式既是存在的现象形式又是存在的对象形式的统一中,才能使存在的认识在主体理性中完全形式化了而使存在成为形式”,问:如何理解“人既是存在现象形式又是存在的对象形式”? 【鞠曦】答:人是被存在的现象,即人是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人以被存在的现象而去被存在,所获得的存在即为存在的对象即获得了主体性的去被存在的存在。 【彭川】问:“人既是存在的现象形式又是存在的对象形式”,二者是否承诺了先生曾经在一篇阐述中医的文章中所言的“时空对应性原理”? 【鞠曦】答:“时空对应性原理”是描述时空与时空的被时空之间的关系,而“人既是存在的现象形式又是存在的对象形式”,是以存在与被存在及其去被存在的存在论推定,其与时空对应性的关系,于其承诺的时空本在与主在中获得。 【彭川】问:“时空对应性原理”是否就是主在外化,并与客在中和统一的思想原理,这种“中和”仅仅是被本在所存在与限定? 【鞠曦】答:主在外化是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无论存在与被存在及其去被存在,都是基于时空的对应关系,故存在与被存在对应,时与空对应,空与时对应,方式与形式对应,本在与主在对应,主在与客在对应,而所有对应于时空中和,由于所有存在都是被本在存在,故存在与被存在皆由时空统一。要区别的是,形而中论为中和,时空统一论谓统一,中西贯通,统一即中和,中和即统一。 【彭川】问:什么是“形式的方式”与“方式的形式”?我尝试理解为:“方式的形式”,是指主在意识外化使存在具有了存在的形式,对于客在而言,主在仍以“方式的形式”来推定客在(“形式的方式”),主在方式与本在方式的统一是方式认识的正确保证,在此,需要证明的是本在如何以方式来确定作为本在的形式? 【鞠曦】答:在逻辑的统一性上,这还是上述存在与被存在的关系问题。本在是时空互存的在而故无形无式,所以本在只是本体论的方式,而不是形式。“形式的方式”是被存在的存在的去被存在,“方式的形式”是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所以,“形式的方式”与“方式的形式”是存在与被存在关系的表述,而不是纯粹本体论的表述。 【彭川】问:何谓“方式的自我形式的自在”以及“客体本在方式的自为”? 【鞠曦】答:时空以时空方式为存在,此方式随时空展现为自在的形式,然因其自在,理解此形式必以方式,主在可为形式展现,然仍是一种方式,即方式的形式,因为形式是被本在存在即被本在方式所存在。故,被存在的去形式的存在即“方式的自我形式的自在”,而“客体本在方式的自为”是去被存在的存在的被存在形式。 【彭川】问:“方式的形式以主在”与“形式的方式以客在”,这与承诺与推定是怎样的关系? 【鞠曦】答:“方式的形式以主在”:本在存在的被存在的存在,承诺了主体以主在为形式的存在,故本在的方式承诺并推定主在的被存在形式。“形式的方式以客在”:因形式是方式的形式,故可以把形式作为方式去推定客在,此即本在存在的存在与被存在的统一——方式与形式的统一。 【彭川】问:现在对先生的方法论即“承诺推定法”的逻辑、形式、范畴的形式性推定已有所认知,那么,作为形式与方式中和贯通的思想方法,对承诺推定法所使用的方式的形式所做的推定,能否认为其思想方法在于“本在、主在及本在”的时空辩证关系中所完成的本体论证明? 【鞠曦】答:要切记,辩证法不是普遍适用的方法,因此不能用于时空统一论哲学。辩证法是西方哲学理路中的黑格尔哲学所普遍应用的方法,其仍然是为解决存在与思维的哲学问题而使用的思想方法。在时空统一论中,其方法论是承诺推定法,由于时空的存在与被存在的承诺与推定的统一,从而解决了存在与思维这一经久不决的哲学问题。所以,时空统一论扬弃了包括辩证法在内的其它思想方法。“承诺推定法”不是对时空辩证关系的本体论证明,而是时空统一的本在、主在及客在关系的推定,从而使方式与形式统一,存在与被存在统一,而形上与形下中和故形而中论出矣! 【彭川】问:在《白山传习录一》的哲学问题答复中,先生提到:“在‘方式化’的理式中,内化了‘承诺推定法’;在‘形式化’的理式中,‘承诺推定法’已经自在于理论形式中。”这里要问的是,方式化内化了的承诺推定法是否即主在客在本在之间的时空统一关系,形式化的理式自在于理论形式是否即逻辑形式范畴的时空统一关系,唯有在方式和形式的统一才是中和贯通的哲学方法。还请先生明示。 【鞠曦】答:你理解的基本正确。通过承诺推定法,使存在与被存在统一,被存在与去被存在统一,时空与被时空统一,被时空与去被时空统一,这样就比较完备了。 【彭川】问:什么是“主在的客在性”?能否理解为主在外化 【鞠曦】答:不全面。主在的客在性是被存在而去被存在的方式与形式的统一,这就比较全面了。 【彭川】问:虽已阅读先生的一些论文,承诺推定法自在运用于字里行间,想请先生具体阐释下何谓“承诺”与“推定”? 【鞠曦】答:承者,时也,诺者,空也。故承诺者时空也。时空之去时空,承诺之去承诺也。推者,时也,定者,空也。故推定者时空也。时空之去时空,推定之去推定也。被存在时空的去时空承诺了本体、主体、价值之三隐,承诺的去承诺而为三显,而推定的逻辑、形式、范畴为三显,推定的去推定而为三隐,而显隐中和、承推统一,故本体、主体与价值中和统一,逻辑、形式与范畴中和统一。 【彭川】问:对于哲学规律“自律、律它以及共律”的推定,能否认为是基于时空本体的发现,所表现的本在主在以及客在之间的时空统一性? 【鞠曦】答:自律、律它及共律是时空本体的作用形式,其使存在与被存在的时空统一,被存在与去被存在的时空统一,时空与被时空的时空统一,被时空与去被时空的时空统一。 【彭川】问:自律性是否意指主在的时空自律,律它则是对于本在(时空)对于客在的律它,共律则是本在对于主在与客在的时空限定? 【鞠曦】答:作为概念范畴,理解基本正确,简而言之即时空统一。 【彭川】问:时空方式与承诺是怎样的关系? 【鞠曦】答:时空方式承诺了主体所以能推定及其产生的所有推定,主体的所有推定被时空方式所承诺。 【彭川】问:何谓“哲学体系方式化外化”? 【鞠曦】答:“哲学”体系之所以称之为体系,乃由自身的论证方式所形成,此不同于形式逻辑以保证学理的无矛盾性,哲学体系的论证方式是内化哲学中的问题之承诺,以其方式的理路性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按“时空统一论”对哲学的定义,所有哲学都以“自以为是”的自觉与反思的内化方式承诺是其所是之推定,对“自以为是”的自觉与反思,其概念范畴的逻辑关系是以内化的“去自以为是”的方式,尽管因哲学家的不同而建构的哲学体系不同,但因其对自以为是的自觉或反思则必然以避免自以为是的内化方式,对其体系内推定的范畴及其之间的逻辑起点与关系组成的内化的“去自以为是”的主体性方式进行的外化,使所有哲学皆成为“去自以为是”的方式,此即外化,由此表明哲学是对自以为是与反思与自觉的思想理论学说,这是一个方式化的命题,因为所有哲学都没有在形式上完备于此,只是承诺了“去自以为是”的方式。 【彭川】问:《孔子家语•本命解》上言: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度;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这里所言是什么含义? 【鞠曦】答:“度,法制也。”(《说文》)段玉裁注曰:“法制也。论语曰。谨权量。审法度。中庸曰。非天子不制度。今天下车同轨。古者五度。分寸尺丈引谓之制。周礼。出其淳制。天子巡守礼。制币丈八尺。纯三咫。纯谓幅广。从又,周制,寸尺咫寻常仭皆以人之体为法,寸法人手之寸口,咫法中妇人手长八寸,仭法伸臂一寻。皆于手取法,故从又。” “阴穷反阳”、“阳穷反阴”,阴阳互制之理,发于自然之道,行于人生之本。“阴以阳度”,阴之所以成阴,由阳为法度而谓之,故阳盛而阴衰。“阳以阴化”,阳之所以成阳,阴化而阳成,阴不化无以成阳,阴盛而阳衰,故阳穷反阴。上乃生命大化流行阴阳互制之道,要在祛阴益阳,化阴成阳,命乃故也。 【彭川】问:《易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九地十。《孔子家语•执辔》: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这里要问的是,二者“天一地二”是怎样的逻辑推定?有何不同? 【鞠曦】答:《易》之天一地二等是推定奇偶之数及中和的数理关系。《家语》之天一地二是推定天地人三才之数,以三才之三重而有九之大阳数,万物由此而生。此段话很多资料都有相似记载,如《大戴礼记》等。 【彭川】问:人体所具有的经营卫等气,能否认为诸气皆被元气所统,但是人体各气因功能不同是否自身也是被间化的? 【鞠曦】答:人体所具有的经营卫等气,不但被元气所统,而且为元气所运。然经营卫元等气,运行于体内路线(空间)不同,故运行时间而各不相同,此即间化,故各有不同的功能。 【彭川】问:“形而中者谓之人”与“卦而中者谓之人”,对于这两个对于人的不同命题,有着怎样不同的深刻意蕴? “形而中者谓之人”与道器中和,使人合道。“卦而中者谓之人”,卦为本体和中与主体中和,卦因此成为主体的存在方式。 【鞠曦】答:理解的基本正确。“形而中者谓之人”是由“形”而有道器之和,为主体存在的道器之分。“卦而中者谓之人”乃三才之和,即天地人之和于人,和于卦,主体论之推定的方式与形式之中和,即“卦”为天人和中。 【彭川】问:在六十四卦中,象辞如《无妄》《姤》《剥》《比》《豫》《泰》《复》《噬盍》《观》《涣》中,《姤》《剥》《泰》在象传里没有如“君子以……或者圣人以……”,而《无妄》《比》《豫》《复》《噬盍》《观》《涣》是“圣人以……”,其他皆是“君子以……”,这里想问的是象辞中有什么不同承诺? 【鞠曦】答:能注意到这个问题,表明所求《易》理以至至之、以终终之。你是以“天地损益六十四卦卦序”为序,很好!不过,你遗失了《离》卦。《易》象辞之上述问题,亦为千古迷案,众说不一,惭枝游屈。关乎此,我在《易道发微》中有专述——《易》象之顺逆损益,待我整理出来,再发给你,故在这里简述其质。《易》道所在,虽无所不包,然其用在时。君子修身以待天时,故《易》有修身之道,动静不离其时。《易》有化成之道,而所行必待天时。《易》有先王、圣人之道,顺损而逆益,去巫筮而行人文。故《易》凡以先王、圣人为论者,乃昔者所为,顺《易》故损,而今知《易》,必逆而益,故曰“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此亦孔子顺损逆益之损益之道也。 【彭川】问:“被生生者谓之形,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中者谓之人,故形之被形行故去被形行之形而中行形,主体论之展开也。”(《答游小建释疑》),请先生详细阐释下最后一句话,非常难以理解。 【鞠曦】答:把时空本在的自然存在形式推定为“生生”,主在之做为本在的被存在即生生的被生生,主在存在之被存在的存在之推定为时空的形式化,被生生的被存在之存在为生生之形,故谓“被生生者为谓之形”。“形之被形行故去被形行之形而中行形”,换言之,“生之被生生故去被生生之形而中生生”,乃主体之生生也。 (2016年5月中旬于长白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