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性的自由 / 王堃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2:11:46 中国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诗性的自由 ——评陈纯《大陆新儒家与左翼自由主义》 王堃 最近,陈纯通过“端传媒”发表了“大陆新儒家与左翼自由主义”一文,力揭中国的“右翼自由主义”以及蒋庆、秋风等“大陆新儒家”在合法性阐述上的困境,并且提出“左翼自由主义”是当今中国唯一能够建立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学说。原因之一,这种理论能引起一般人的共鸣并诉诸“公共说理”;之二,它将政权合法性设置在人类理性认肯的“公共理由”上。陈纯的基本价值立场是我们所赞同的,那就是承认“个体自主性”和“平等尊重”,其实也就是自由与平等,这也正是自由主义的立场。基于此立场,陈纯对左右的划分是值得商榷的。这个立场一向为新儒家所接受,不论港台的还是大陆的。因而“大陆新儒家”也不仅限于陈文中列举的那几位,还包括自由主义儒家,如情感儒学和生活儒学。这类儒家把理性植根于情感的本源中,使理性的自由具有了诗性的特征,也为“儒家诗性女权”奠定了基础。与古典自由主义中的情感主义类似,诗性自由有着诗情的渊源,其中蕴涵着接续古今的一贯之道,为今天的“公共理由”提供了本源的奠基。因此,自由主义未必排斥儒家,携手共进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一、自由:何必“左翼”? 在陈纯看来,左翼自由主义最能抵御保守主义之处就是相信和依赖“公共理性”进行说理,然而这种价值立场不一定要冠以“左翼自由主义”的标签,来与“右翼自由主义”对抗,因为这种价值立场本身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肯定这一立场的就是自由主义,违背的就已不再是自由主义。例如,不论是秋风,还是某些所谓“右翼自由主义”者,其实都不是、或不再是自由主义者。 自由主义的左右之分,目前国内认可的主要是以哈耶克为主的右翼和以罗尔斯为主的左翼,其实后者只是中间派的自由主义,还未必算是真正的左翼。只不过国内强大的保守势力在扭曲了右翼的同时,把中间派也左化了。从陈纯引用罗尔斯的公共理性作为合法性根据以拒斥国内右翼来看,他也是在此基本认同结构下区分左右翼的,但主要针对的是奥派或经济自由主义者这些比较极端的“中国右翼自由主义”。而与其自谓左翼,倒不如直陈是中间派,或声称坚持了不偏不倚的自由主义中道,这其实与儒家的中庸也并不矛盾。 这个坚持是必要的,因为对公共理性的坚持就是对自由主义本身的坚持。没有一种自由主义是能够离开公共理性而存在的,无论消极自由还是积极自由,不同的只是对它的论述方式。比如,霍布斯订立了最初的公共理性法则——自然法,而他关注的不是理性本身,更多的是如何让人接受这些理性法则。在不考虑个人之间的任何中介性组织或道德习俗时,遵从理性可以避免在天性指引下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斗争,那么自由就是为保全自己而采用理性的手段做任何事,也就是合理的自由。通过“合理性”论证,他把公共理性置于个人非公共的判断和选择中。出于对每个生命价值的平等尊重,人们出于自我保全而判断自己的义务,并以和平的契约来兑换自由,理性就这样被转化成了合理的行为。换句话说,理性是在这些公共论辩和行为中体现出来的,即在尊重平等和维护自由的实践中体现的。 如陈纯所言,公共理由并不是先天的,霍布斯同样说明了它是从人们共同生活的实践中得到认肯而显现的,实践本身即蕴涵着自由与平等。因而,自由平等的实践就是公共理性及其认可的公共理由的来源。陈纯也肯定,右翼和儒家同样能以引起一般人共鸣的方式进行公共说理,尊重激发人们自主的判断,但又认为这不能产生公共理由。这意味着引起共鸣的自主并不是自由,或不是平等的自由。其中隐含着,有一种自由是不平等的自由,也就是陈纯反对的不符合现代的积极自由。然而积极自由必定不平等吗? 即使是休谟和亚当·斯密的反理性和自由至上主义,也必须承认个人自由的平等权利;虽说这种自由本身并不受理性的规约,而只是合理性的(或情感的)自由;但对此自由的平等权利的肯认,正是由理性保证的。换言之,理性是在公共生活的合理性自由中确立的;而理性又反过来规定了合理性,直到发展出现代的自由平等。后半句用罗尔斯的话说,就是公共理性建构的开端(如第一条正义原则),而古典自由主义也暗含着公共理性之源。同样,密尓在《论自由》中声称: 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1] 由“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到“不试图阻碍”他人的自由,都可溯源到霍布斯的合理性论证,它建立在对个体平等主权的尊重上。密尓指出,人正是在理性的指导下才能不断纠正错误而达到共识,理性是心灵的质量,即“作为有智慧的或有道德的存在的人类中一切可贵事物的根源,那就是,人的错误是能够改正的。”[2]理性是在纠错的论辩中展开的,因而必然要求言论和思想的自由,以及对此自由权利的平等的尊重。只有在对自由平等的合理追求中,才能确立公共理性下的自由平等,这是左右翼自由主义的共同取法之源。即便在新右翼自由主义的代表哈耶克等人那里,个人自由的先在性也依然是得到承认的。个体无论在什么样的习俗语境里,都有为自我保存而自由选择的义务,而这将会导致公共的平等自由权利;而如若违背了这个根本的预设,也就是偏离了自由主义的基本旨趣。因此,国内的某些所谓“右翼自由主义”其实不能称为自由主义,倒毋宁说是某种官方意识形态的折射。而“左翼自由主义”对公共理性的坚持,才是对自由主义真正的回归。也正因此,所谓的“左翼自由主义”又何必非要给自己带上一顶容易招致误解的“左翼”帽子,[3]直接自称“自由主义”岂不更好? 二、诗性自由:大陆新儒家未必都是自由的对立面 自由主义的价值立场,也无需在“左翼”的头衔下与儒家对抗。上文已经说到,对自由和平等的强调并不必冠以“左翼”,其本身就是自由主义的特征,那么自由主义的对立面也并不是儒家。或者说,即使特别与所谓“大陆新儒家”的那部分对立,也没有必要否认儒家能提供堪比自由主义的共识基础。事实上,“大陆新儒家”并非只有陈纯文中提到的那几位,因为大陆也有自由主义儒家。而这类儒家除了与港台新儒家共同分享心性传统的一部分之外,还包括生活儒学与情感儒学流派。譬如“生活儒学”的代表黄玉顺,同时也是“中国正义论”的提出者,就曾在共识网上发表过“自由主义儒家何以可能”一文;[4]颇具讽刺效果的是,标题随后被改为“大陆新儒家已经成为帮凶”,而作者却也属于大陆新儒家的一员。可见,“大陆新儒家” 这个词已经被严重歪曲了。其实,自牟宗三、唐君毅以来,对自由主义价值立场的支持是20世纪新儒家的一贯传统,到了今天的大陆新儒家也不例外,只不过与传统的自由主义儒家有所差异。 如果说牟宗三的政治自由主要是“内圣开外王”,而这条路在现今的中国遇到了瓶颈;那么今天的自由主义儒家既非如被批驳的“大陆新儒家”那样放弃内圣,也非沉潜于内在心性而回避外王,而是直面并打破这个内-外的框架。牟宗三“良知坎陷”的根本问题在于,一个有限的存在者如何能够内在超越而进入无限?这个有限与无限的根本裂缝,即便以“智的直觉”来弥合,又与被批的“粗糙的直觉主义”有何不同?自由的大陆新儒家通过为存在者的存在提供了生活的本源,而化解了个体的有限存在与本源的无限存在之间的矛盾。存在就是生活情感的溥博渊泉,从情感流变的时间性中确立起主体性,出于主体性情感的考虑而形成了理性的度量,再从中建立伦理范畴的分类、诉诸公共说理。[5]无论古今,情感与理性的这种关系都是儒家的固有体认,也是儒家正义之道的统绪所在。 生活情感是先于主体性的本真的感动,因而与共同生活的情境有着深切的关联;由此建立起主体的理性,也具有了因时地而异的多样性,甚至有可能发展出压抑个体权利的样式。然而也正是由于本源情感的流变性,致使理性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损益,从而灵活的“损有余而补不足”,而不囿于某种特定的权利分配方式。由于这种理性根植于共同的生活情感,从而也具备陈纯定义的公共理性的特征,即来自共同的生活实践,只不过更加揭示了人们在生活中的本真体验的先在性。 在以理性的话语进入公共论辩之前,生活情感仅呈现为诗性的意象,只能用诗的语言来表达,这就是孔子的“兴于诗”。由诗情起兴,从而确立其主体的理性,进行公共论辩并生成公共权界的度量,这也即“立于礼”。因而,恰恰是非理性的诗情成为了理性的本源。西方古典自由主义中,合理性与理性虽密切关联,但依然是彼此独立无涉的;而在生活儒学中,理性以情感为本源,并反作用于情感。情感是流动不息的,理性从中生生不已,因而理性所有的可能性源自情感的诗性。换言之,这种理性的自由可称为“诗性自由”。有点类似休谟的情感主义对反理性的推重,诗性自由同样取消了理性的先验地位,而以非理性的诗性情感充当了本源,但也同样不否定理性的必然与必要及其在公共说理中的基础作用。理性与非理性这二者缺一不可,而它们的关系留待下文详谈。 三、从诗性自由到女性自由:女权即是自由权利 大陆新儒家之所以被“左翼自由主义”拒斥,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难以包容女性主义。尤其是近来蒋庆发表了题为“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的宣言,引起了女性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一片炮轰。首先,意在“安顿”现代女性,就预设了女性的不自主地位,也就剥夺了其在公共领域的自由,而这与“现代”本身是矛盾的。第二,所谓“安顿”其实不外乎是“复古更化”,把披着“现代”外衣的女性打回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以复活其三从四德的“本来面目”。这里问题更大,因为直接把过去的女德视为女性的自然属性,这样不但纳妾缠足守寡都是合理的,并且可以延续到现在甚至未来。面对蒋庆扔下的这个重磅炸弹,也有儒家出来打圆场,如余东海声称“男尊女卑并不是对女性的歧视”,把谦卑与顺从结合起来作为女德,并将其延伸到男性世界中去,构成了“尊卑相反相成”的有别而统一,这个解释看似有理且符合传统,但却混淆了《周易》“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分。[6]尊卑既然上下有别,又如何达到统一?这正如方朝晖“为三钢正名”,在区分贵贱等级的同时承认人格平等,可是既然尊卑已经蕴涵在形而上的价值中,这种所谓“统一”和“平等”从何而来? 《易传》中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也有“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干知大始,坤作成物”;但并没有说乾就是男,坤就是女,也没有“男尊女卑”的讲法。因为《易传》是哲学性的儒家著作,其中注重的是形而上学及其对形而下学的统摄,因而男女的尊卑虽在以《礼记》为主的经典中明确出现,但《周易》经传、《论语》等早期儒典并无此类论调。乾坤之德是刚健与柔顺,发展为“易知”与“简能”之德;乾的特征是生生不息,坤的特征是宽厚顺承。乾坤一个生物、一个成物,各自的象征为“天行健”、“地势坤”,所以说“天尊地卑”;可见,尊卑指的是健顺两种形而上的德性,而并非伦理上的贵贱之别。如果把它扯上了等级尊卑,就混淆了“形而上者”与“形而下者”的分疏,流于道器不分,自然说理不清。 《易经》重在下经之首的咸卦,李存山也曾指出咸卦的“止而悦,男下女”是蕴涵着平等自由思想的。其实咸卦古经就是男女欢爱的诗歌,表达着不夹杂形而下的道德说教的本源情感,[7]形而上学与形而下的伦理学都是从这种诗性情感中建构出来的。天道并不是玄虚的,而是从诗情中升起的主体理性所设置的,从天地乾坤的形而上学中下贯得到了男女夫妇各自的职分,就是“家人”卦中女内男外的“正位”;这是“天地之大义”,也是“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的实现。位分不同并不意味着贵贱差异,而只是职责之分,其中暗含着理性的自由与性别的平等。 真正的女性主义,必定是自由主义。在这个意义上,女性主义所要争取的并不是女性的权利,而是人的权利。否则,女性主义就误入歧途了。仿照孟子的说法:“何必曰‘女’?亦有‘人’而已矣!”有了人权,自然就有了“女权”。鉴于今天的原子式生活方式,权利必将成为与之相应的公共话语。从儒家的诗性自由上讲,奠基于诗情的主体理性有着度量伦理边际的自由,而当今所度量的正是人的权利。人权与女权是这种诗性自由的衍生提法,因而带有着自由的属性。因此,不妨把这种女权主义称为“儒家诗性女权”。 四、诗情:诗性自由的生活情感渊源 陈文有一句话说得不错:“‘公共理由’并不先天存在,而是来源于每个民族自身的历史实践和公共生活。”这其实也就是“生活儒学”的思想方法:在特定生活方式下,人们的共同生活使他们具有共同的价值观。那么,在前现代的生活方式下,人们的共同生活使他们组成了以女主内、男主外为基础的宗族、家族式群体,并选择“三纲”作为他们的价值观。而在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下,人们的共同生活使他们具“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观。诗情的本源就是共同的生活情感,只有植根于生活本源,才能启发公共说理,建构出“与时出之”、符合时代需求的公共价值体系。可惜,不论今天的儒家、还是今天的自由主义者,都缺乏这样的思想视域、这样的“公共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性的“自由”有丰富的含义,超出了上述“古今一也”的理性自由。当然,这并不是说古代和现代的自由不是一回事、或不能通约,在自由主义的理念上古今是一致的,只不过古今的“自由”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古代只有理性自由的理念,这是形而上学的领域,而在形而下的伦理层面并没有生出权利自由的需求。然而今天的理性自由虽与古代没什么不同,却要求在现实伦理政治领域开出自由权利的平等,这是因为形上之道虽然一样,形下之器却需要根据时势发生变化。 因而,当今大陆新儒家的合法性问题,可以归结到一个传统的问题上,也就是不变的道与变化的器之间如何勾连的问题。从宋儒到以牟、唐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都给出了不同的提法,然而依然难以打通这个鸿沟。只有今天的生活儒学才给出了答案,即:不变来自变,变又来自不变。不变的道是由生活的本源给出的,而变化的价值观是由道决定的。从生活情感中建立起主体的理性,再由理性建构起价值体系;理性的自由决定于情感的流变,而由理性构建的价值也将因此而适应时代的变迁。生活如水,诗情如流,只有在生活情感的本源中才能把握诗性的自由,并用它开创出富有公共性的当代价值系统。 注释: [1] 【英】约翰·密尓:《论自由》,程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页。 [2] 【英】约翰·密尓:《论自由》,第21页。 [3] “左翼自由主义”在中国当下语境里,很容易招致误解。比如,右派常将其与“新左派”的混淆,又如,国外的“左翼”变成了国内的“左派”云云;而国内的左派把它翻译为liberalism,以与liberarianism区分,以对其加以放纵、无责任感等种种贬抑。可见,“左翼自由主义”是个左右不讨好的称谓。 [4] 黄玉顺:《自由主义儒家何以可能》,共识网:www.21ccom.net/articles/thought/zhongxi/20150624126072_all.html 。 [5] 《中庸》:“溥博渊泉,与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荀子·非相》:“圣人者,以己度者也。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也。” [6] 《易传·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7] 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0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