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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保守主义立场看中国变革中的激进主义


      
    从新保守主义立场看中国变革中的激进主义
    萧功秦
    ◎知识分子的“保守化”即现实主义化
    现代化过程中的激进主义,是人类谋求发展与进步过程中的一种思想与价值选择。它的最基本涵义,是从根基上否定现存旧秩序与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否认社会变迁的过渡性与阶段性,力求用某种被人们视为理想的道德秩序,迅速、全面、彻底地取代现存旧秩序与制度体系。激进主义为实现其目标而设计的方法与途径,则是急剧的、“毕其功于一役”的、快刀斩乱麻的,认为非此不可能重建理想的社会。 激进主义的思想基础是政治浪漫主义,浪漫主义(Romanticism )的原义,是指主体把自己的热情、理想、愿望不自觉地投射到某种对象上去,通过这种外向投射与移情作用,来抒发、宣泄人们长期受到压抑的深层愿望,并获得一种审美意义上的升华。
    激进主义思想运动,如同激情与浪漫主义一样,在人类历史的某些特定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中国近百年变革过程中的激进主义思想与价值,从已往历史来看,却有着极大的消极性。
    自九十年代以来,尤其是苏东事变以后,中国思想学术界与知识分子中,出现了对近代以来的激进变革观进行反思的思潮。这种反思的现实背景,正是对当代改革中出现的激进西化思潮的批判与自我反省。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中国的现代化改革,不可能通过简单地“毕其功于一役”地照搬西方现成的制度安排来实现,中国只有在尊重历史文化的连续性与现存政治秩序的稳定性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的特点来进行制度创新,才能有效地顺利地实现从传统体制向现代化体制的转变。
    中国知识分子的“保守化”,正是走向成熟的表现。它标志着一个新的理性而稳健的变革阶段的来临。
    ◎近代与当代激进主义的三种类型
    如何认识中国近代与当代变革中的激进主义?它们对于一个民族进行稳健、有序与有效的变革有什么消极性?它们之间在思想方法上有什么共同特点?
    中国自近代以来的现代化运动中,激进主义思潮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
    首先,是心态上的激进主义。在变革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自己主观上对旧体制和旧秩序的厌恶感、以及强烈的中外文化落差而产生的危机感与焦灼感,来确定改革应该具有的速度、幅度、与广度。而现实的可行性,条件的成熟与否,却往往并不在人们自觉的理性考虑范围之内。这种“心态型”的激进主义,实际上意味着,当人们要求大刀阔斧地砸碎旧秩序与旧体制时,当他们要求以迅猛的方式,以战斗式的、毕其功于一役的方式引入新制度时,他们往往在潜意识中,把这样做当作一种心理平衡与宣泄压抑感的自慰的手段。
    戊戌变法的历史教训提供了典型的例子。例如,早在戊戌变法开始,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变法激进派就提出“不变则亡,小变亦亡,全变则强”的政治主张。在他们看来,现存的秩序与制度已经是“朽土粪墙”,只有“拆而更筑,别立堂构,乃可托庇”. 康有为反复强调的是“新旧水火不容”,改革与保守“势不两立”,他屡屡建议光绪皇帝“速奋乾断”,以震耸人心的手段来清除异已,“诛杀近卫大臣”,他们过激的改革措施引起反对派的激烈反弹,这又反过来进一步激化了他们采取铤而走险的冒险态度。正是在这种激进主张的影响下,同样陷入无以自拔的焦灼心态的年青的光绪皇帝,在毫无准备和通盘考虑的情况下,在一百天内,发布了近三百道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教育、法律、军事等诸多领域的变法诏令,这些改革举措彼此之间又不配套。其结果,使顽固派、温和派与既得利益者,迅速形成反对激进变法派的政治同盟。与其说,是反对派镇压了改革,不如说,是激进的改革者由于自己的政治不成熟而葬送了改革。当时青年变法派,更确切地说,是一批涉世不深,被危机引起的焦灼感所困扰,而无法对改革的约束条件作出清醒的判断的书生政治家。尽管这些悲壮故事可能给后世人们以道德感上的满足。
    我们不应忘记,在中国当代知识分子中,这种心态型激进主义也同样有所表现。例如,一九八八年知识界中弥漫的“球籍意识”,似乎中国再不按某些人们所希望的方式“大变”,就要被开除球籍了。又如“价格冲刺是我们民族求生的最后一次机会”,“只能从百日维新前进,不能从百日维新后退”;凡此种种颇为悲壮的命题,实际上都一脉相承地表现了与戊戌变法人士同样的“改革幼稚病”. 两者之所以相似乃尔,正是因为危机感造成的压抑挫折心态具有同构性。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改革思路与战略选择的幅度,是与人们心理上的焦虑感成正比,而不是与现实条件的成熟程度成正比时,它就很难避免现实中的失败,尽管失败的方式与代价并不相同。
    激进主义的第二种类型是“制度主义”型。在中国向西方借鉴的现代化过程中,自近代以来就存在着一种可以被称之为“制度决定论”的思维方法,其特征是,在忽略西方政治与经济制度得以有效运作所必需的条件的情况下,把简单地引入这些西方制度作为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基础。
    在西方,某一特定制度(例如西式民主与价格全面开放制度等等)产生某种效能,这种因果关系,必须以社会内部存在着若干社会、经济、文化因子作为支持条件。当人们为了在中国取得上述效能而孤立地搬入某一西方制度时,由于中国社会缺乏西方相应的社会条件,其结果,不但不可能产生该制度与人们所指望的效能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原有的旧制度已被人为地取消,而新制度又因缺乏支持条件而无法建立或运行,既然新旧制度均无法对社会秩序进行整合,其结果就会出现日益严重的“旧者已亡,新者未立”的脱序与各种“滑坡效应”. 辛亥革命后的代议政治所导致的政治无序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军阀混战,便是典型的“政治滑坡效应”. 这种制度决定论为什么会产生激进主义?这是因为,一旦出现脱序这种情况时,在“制度决定论”的解释框架内,人们甚至还可以顺理成章地认为,改革中的脱序乃是因为原先植入的新制度还不够全面,因而只有更彻底、更广泛、更快速地搬入其他全部西方制度或文化因子,从全面开放市场,到西式民主政体与自由主义价值,才能解决制度之间的整合。其结果是,由于这些被进一步引入的制度群的社会支持条件更为缺乏,从而必然会进一步引发更大范围的更深刻的脱序、滑坡与改革危机。而这种危机又会进一步被解释为制度导入得还不够彻底。这样就形成了“制度决定论”-脱序性危机-激进主义选择,这三者之间的不断变本加厉的恶性循环。直至社会被引入崩溃的深渊。
    这种“制度决定论”式的激进主义在80年代后期同样有典型的表现。当时,陷入“制度决定论”的思维怪圈的人们,曾漫不经心的认为,只有激进的“价格闯关”,“一跳过河”的“经济休克疗法”,或直接推进西式的多元民主政治,才能解决经济与政治“新制度”间的“配套”. 然而,这些被认为应进一步引入的新制度所必需的社会经济条件更为深层与复杂,一旦推行,又必然引发更为严重的经济脱序和各种“滑坡效应”. 而这种种“滑坡”又会成为人们要求更为激进的推进“制度革命”的理由。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上的通货膨胀与社会秩序的失控。
    第三种激进主义类型,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国大革命式”的唯理主义的激进主义。由于人们现存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由于人们对传统秩序的弊端的极端厌恶,于是便会产生一种可以称之为“文化地狱感”的心态。处于这种心态的人们,在愿望投射作用下,往往会把某种被认为“自然合理”的抽象原理、“自然法则”,或超验的“第一道德原理”,视为重建社会秩序的基础。这种思潮之所以被称之为“唯理主义”,乃是因为,持这种理念的人深信,历史可以如同工程师设计产品一样,按照某种先验自明的逻辑理念进行重建或改造,而无须顾及历史自身的经验事实。
    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这种人往往有一种很强的“浪漫的政治幻觉”,他们对自己的口号与笃信的“第一原理”深信不疑,并因此具有一种很强的道德优越感。凡是不同意他们的“纯真”理念的,都被视为道德上的邪恶或堕落,而对待“邪恶者”与“堕落者”,采取彻底的、不妥协的斗争,则是唯一的选择。
    在这种浪漫而抽象的“第一原理”理念与政治幻觉、道德优越感与唯斗争论的支配下,他们认为,只须通过“斗争”来摧毁“旧秩序与旧传统”,一个按“自然权利”与善良的“人性”设计的美好社会,也就可以在“旧秩序”的废墟上应运而生。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与现实条件,均不在他们思想的考虑范围之内。至于由于他们的行动而导致的秩序崩溃以及种种灾难性的历史后果,他们可以以自己纯真的“理念”为依据,轻松地认为与自己毫无关系。而把这些后果一概归结为“旧传统”或“旧体制”的“罪孽”. 人们可以从天安门事件中柴玲女士身上,看到这种激进西化自由主义的自大狂的典型表现。
    以上三种激进主义类型,自近代以来,就对长期受旧传统压抑的中国知识分子具有吸引力。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三种激进主义从前者向后者转化的递阶性关系。激进主义者以不同的方式来求得彻底摧毁“旧传统”与“旧秩序”,但却无法建立他们自信可以建立的“新秩序”,由于中国自近代以来的历史与文化的特点,这些思维方式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并已经多少凝结在人们不自觉的深层思维与价值结构中,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 对它们的认识、反思与批判,应该是当代中国人面对的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
    ◎什么是新保守主义
    可以说,当代中国大陆存在着三种代表性的思潮主张,一种是原教旨式的复旧主义,另一种是激进的西化的自由主义,第三种是新保守主义。
    更概括地说,当代中国大陆的新保守主义,是这样一种现代化的政治理念与政治选择:它是在反思与批判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知识分子中的政治激进主义与政治浪漫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它主张通过运用现存秩序中的权威资源作为变革与维持既存秩序稳定的杠杆,运用传统的主流文化即儒家文化作为国家、社会人心的凝聚资源,以实现基本秩序稳定基础上的开放与变革,这样就可以形成一种稳定与变迁相对平衡的机制。
    新保守主义思想的根据在于,成功的变革过程决不可以是断裂式的,变革必须在新与旧之间保持历史的连续性,而要实现这种连续性,就必须在新旧制度、规范与秩序之间,寻找某种积极的中介与杠杆,而这种杠杆与中介又必须来自于这个社会内部,换句话说,只有这个社会内部原先已经具有的东西,才能充当变革过程所必须的中介与杠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现代化变革过程,必须籍助于现存的各种制度资源,籍助于现存意识形态与现存权威政治形态。当然,这种制度资源必须是具有创新性的,经过改造与变革的。
    新保守主义主张在这一基础上,渐进地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就其反对激进主义与肯定传统而言,这种主张无疑具有“保守性”;就其具有现代化导向而言,更具体地说,就其具有现代市场经济与中国未来民主这一目标导向而言,它又具有现代性。严复的名言“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守”可以说是新保守主义的座右铭。
    新保守主义与旧的保守主义相比,它们同样尊重现存秩序与现存权威形态,但是,它不同于旧保守主义或复旧主义在于,它主张向世界开放,主张引入市场经济,并以市场经济来改造原有的全控主义的(Totalitarian)社会体制与社会结构。并最终实现合乎中国特点的民主与自由。
    新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相比,它们同样主张改变中国的全控型政治体制与社会结构,主张开放与市场化的经济,但在方式与途径上却相当不同。
    ◎为什么说新保守主义是一种最合适的现代化选择?
    这是因为,在政治上,只要坚持在新保守主义的原则基础上形成的政治稳定,一方面,排除来自保守的原教旨式的复旧主义的干扰,另一方面又排除来自浪漫的、西化的自由派的干扰冲击,在经济上,只要推行改革开放与引进市场机制的原则,在这种条件下,市场经济必然会起到对社会结构的改造作用,随着市场机制对社会组织方式的改造,社会人际关系的凝聚方式,将从指令式的权威式的机械结合,变迁为社会个体之间的契约化的、有机的结合,而这种人际纽带关系,乃是自主的市民社会与民主的政治文化的基础。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公民文化(Civil Culture )都将逐渐成熟。而这三者才是一个稳定的民主社会的真正基石。
    新保守主义只所以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乃是因为,近代与当代中国变革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股特别强烈的激进主义与政治浪漫主义思潮与心态,这是因为中国长期的封闭与专制,是滋生形形色色的激进浪漫思潮的沃土。正如作者在本文前面已经分析过的,激进主义又必然导致现代化的严重失败与挫折。而且,激进主义意识形态对这种由于它本身所造成的现代化的断裂与的失败,有一种自我辩解的理由。并把所有问题归结为“旧势力过于顽固保守”,从而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进一步要求更为激进的社会改造,这样就使中国不断陷入激进主义与社会失范之间的恶性循环。近代以来,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始终没有真正摆脱过这种恶性循环。
    新保守主义认为现存的制度资源之所以特别值得重视,乃是因为,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具有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建立任何一种能整合秩序的体制都是极其不容易的。而一种秩序状态一旦瓦解,要重建一种新秩序,就必须支付极为高昂的的社会成本与代价。这里指的不仅仅是千百万人的生命代价问题,而且,还指新制度可能出现的导向,决非就一定是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对于中国来说,只要杠种现存的体制资源具有整合社会的能力与权威,而这种体制又足以表现出走向市场化的变革的导向性,中国就可以在无须支付巨大的社会成本的条件下通过自我更新而走向现代化。
    ◎与政治浪漫主义告别,走向现实主义
    近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心态已经逐渐从改革初期的浪漫亢奋状态中摆脱出来,趋向于现实、冷静。知识分子与青年学生也在反思中更为成熟。通过十多年的持续变革,中国的社会生活已经出现以下这些值得重视的变化。
    首先,是世俗心态的发展。由于经济生活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异质化,以及社会成员对于社会稀缺资源(如财富、权力、地位等等)的获取机会与途径已经较为多元化与分流化,这一变化将逐渐分散了人们对政治问题过高、过密与过敏的关注。(而在旧的全控体制下,几乎社会成员的所有的切身问题与利益均是由政治中心来予以分配,政治便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聚焦点)人们已经由原先对抽象的政治与道德理念的关注,已逐渐转变为对更具体实在的经济利益、对自身所在的社区问题的关注。这种从高度理念化向世俗化心态的转变,已经成为中国市民心态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
    这种政治文化与心态的变化,也相对减少了大规模“政治参与爆炸”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使政府在改革方面有较大的活动迥旋余地。利益自主体之间横向的契约性关系的发展和彼此之间的协调与平衡,也将缓和传统体制下的“官民两极对峙”的状态。妥协与宽容的政治精神与游戏规则,也将在我们这个民族中逐渐发育成熟。
    只要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能有序地顺利推进,有可能在未来二十年后出现这样一种良好的发展前景,那就是,在决策没有出现重大失误的条件下,在市场经济改革没有导致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与既得利益集团的恶性膨胀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遗留的社会矛盾的渐次化解,最终将使平和稳健的变革观与政治选择在社会中有了真正的基础。执政党的权威合法性与改革实效之间的良性互动将会出现,而在这一基础上,社会政治共识程度也会相应提高。这将会逐步弥合以往的历史创伤。未来中国出现“低频高强度”式的“动乱”式的政治危机与冲突的可能性将会越来越小。这决不意味着中国离现代民主的时代越来越远,恰恰相反,它意味着一个具有本民族文化特点的民主繁荣的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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