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分析与情感对象/谢文郁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26 中国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情感分析与情感对象 谢文郁 【编者按】本文作者:谢文郁,现为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此文载于黄玉顺主编《“情感儒学”研究——蒙培元先生八十寿辰全国学术研讨会实录》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6月版。 谢谢主持人!特别是谢谢黄玉顺教授的邀请! 说起来,我跟蒙先生其实没有什么私交,如果不是黄玉顺老说起蒙先生,我还不太知道蒙先生的儒学研究和思想贡献。我90年代初就离开中国,直到2005年才回到山东大学。而且,我做的一直是西学,在北大时做的是希腊哲学研究,跟中国哲学没有太大的挂钩;即使后来做宗教方面的研究,也都是以西方基督教为主。不过,在山东大学,我和黄玉顺教授是同事,因而有机会经常在一起讨论学问。当我开始进入黄教授的生活儒学时,渐渐地也受到了蒙先生的情感儒学的感染。两者毕竟是有师承的联系的! 蒙先生强调儒学的情感因素,认为必须从情感的角度切入儒家思想,或者说,离开情感因素,我们就无法进入儒家思想。这种说法基于一个十分简单的观察,那就是,人是一种情感的存在。如果人的生存不能离开情感,那么,情感就是人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必不可少的渠道或纽带。在蒙先生看来,儒家正是充分注意到了情感在人的生存中的这种原始性作用,进而发展出一套基于情感的思想体系来认识周围世界,并处理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他强调,儒家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非常重视理性的。思想必须是理性的。关键在于,蒙先生认为,西方的理性主义企图在情感中立之中谈论理性认识活动,并从这种所谓的客观态度出发来观察世界;而儒家则认识到,人无法脱离情感来认识世界,因而追求在情感基础上来展开理性活动。这是一种从情到理(情理)的认识思路。就人的实际认识活动而言,儒家的思路是更加切实于人的实际思维活动的。 我认为,蒙先生提出情感儒学这种说法是在忠实地陈述儒家思想。而且,我还同意,儒学重视情感的思维方式并不是一种过时的思路;恰好相反,它能让我们更为深入地认识世界,并更为恰当地与之相处。特别地,在当下以西方主体理性主义为主导的中国思想界,蒙先生提出情感儒学这一说法如同一道闪亮的灯光,引导我们真实地回归中国传统思维方式,进而进入原始性和创造性的思想活动。 我这些年来从事基督教研究,也注意到基督教的思维方式不同于近代主体理性主义思路。基督教引入敬畏、信仰、爱等情感来处理一系列认识论和生存论问题,发展了一套所谓的“情感认识论”。这些在基督教思想界的内部讨论,虽然在西方学术界内一直受到主体理性主义的压抑,但也展示了相当强大的能够与之抗衡的思想力量。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情感基督教”的思维方式。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思路与蒙先生的情感儒学是有某种共通之处的。 从比较思想的角度看,我们或者可以做如下分析。如果我们可以谈论“情感基督教”和“情感儒学”,那么,基督教和儒家中各自所依据的“情感”,或者它们的基础性“情感”,应该是不同的。不然的话,情感基督教和情感儒学这两种思维方式就是一回事了。在不同情感基础上,就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这样,我们就可以问:情感基督教中的基础性情感是什么?儒学中的基础性情感又是什么?我们需要厘清这些情感,才能进而在分享这些情感中进入他们的思维方式之中。正是在这个想法中,我愿借此机会,谈谈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谈论的“情感分析”。我相信,情感分析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可以推进蒙先生关于情感儒学的思想。 就语词界定而言,情感指的是一种生存倾向,指向一个对象。比如,敬这种情感指向一个敬的对象。在敬畏中,敬畏对象是一种能力巨大的力量,既可有益于自己,亦可有害于自己。又如,惧怕是一种情感,它指向一个巨大而有害的对象。作为生存倾向,情感驱动人趋向某个方向,因而是动力性的。敬畏这种情感可以引导人追求敬畏对象的运动方向,努力使自己的生存方向与之保持一致,避免与之相冲突。与之一致,敬畏对象的力量就可以成为自己的帮助;反之则将损害自己。惧怕情感则驱动人去躲避惧怕对象的伤害。从这个角度看,情感是人的生存动力。在这一点上,蒙先生在《情感与理性》一书中有较多讨论。 从这个角度看,一种持续性的情感可以引导一种有秩序的生存方式;而一种共同性情感则可以形成一种文化或宗教。我们这样分析。当一种情感得到广泛共鸣而被一群人分享时,这种情感成为他们的共享情感。由于情感指向一个对象,他们在共享情感中生活就会围绕这个对象而形成某种关于它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话语。这样,他们的语言和思想就表现出某种共同性。当这种情感在历史中延续一段时间之后,这种共同生活就形成了一种文化或宗教。这里,共享情感乃是这种文化或宗教的原始性或基础性情感。任何伤害这种情感的语言和行为都会引发强烈的反弹。可以说,任何一种文化或宗教都是在某种共享情感中得以维持而生存的,其发展方向也由此而被规定了。 这里,我们还可以观察到情感的认识论功能。情感作为一种生存倾向指向一个对象。这个对象一旦在情感中被呈现出来,它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外在对象,具有实在性。由于这个外在对象涉及人的生存,因而引发人们在理性上追求对它的认识。简单来说,人们关于情感对象的认识活动是在相应情感的推动下进行的;而且,整个认识活动都是在相应情感的约束和规定中进行的。也就是说,情感还起着认识器官的作用。可以这样分析。情感在指向一个对象的同时,马上就这个对象进行赋义。就像人的口目鼻耳身五官一样,如人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一个对象,并对它在时空形式中呈现一个视觉对象;耳朵听到一个声音,并对它进行分辨、命名和秩序化;等等。不同感官呈现不同的认识对象。人的情感也是这样认识世界的。一旦出现一种情感,它就指向并呈现一个对象,并对这个对象进行赋义。不同情感呈现的情感对象也是不同的,比如信任情感呈现一个善的对象,恐惧情感呈现一个恶的对象,等等。情感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情感作为原始性的认识器官的认识论意义。情感所呈现的外部世界和感官所呈现的外部世界都是实实在在的,都是我们的认识对象,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直接规定我们的生存。因此,对情感做认识论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蒙先生强调情感的原始性。这一强调足以表明,蒙先生在情感儒学中深刻地体会到了情感在人的生存和认识活动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我认为这是十分重要的体验。人作为一种情感的存在是要通过情感和周围的世界发生关系的。作为生存动力的情感和作为认识器官的情感都是原始性的。既然是原始性的,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情感仅仅作为认识对象来处理。我们可以对情感进行分析,分析情感在生存和认识中的运作。当然,情感也是一种可以观察到的经验现象,因而可以把情感当作经验现象来认识,比如,心理学把情感当作认识对象,通过经验观察对各种情感进行分类,并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心理学对情感的研究属于经验科学研究。在这种研究中,情感是被心理学家的某种理解结构或概念体系所规定的。情感分析则是追踪情感作为生存动力和作为认识器官是如何运作的。我觉得,尽管蒙先生没有使用情感分析这样的词,但是,他在叙述情感儒学时采用的方式不是心理学的,而是情感分析的。 比如,蒙先生特别提到情感儒学中的敬畏情感。我们可以做如此分析。敬仰是一种情感。在敬仰情感中会呈现一个对象,它是一个巨大的力量;具有独立意志而独立运行。这里,或者可以问:是因为有了这个对象,才有了你的这种敬仰情感呢?还是说你有了敬仰情感,才呈现这样的对象呢?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是心理学式的。在情感分析中,我们看到的是,有了这种情感,它就指向一个对象;或者说,这个对象是在情感中呈现的。它是外在的,但是只在这种情感中呈现。缺乏这种情感,人就无法谈论它的存在。而且,这个对象一旦呈现于人的意识中,就已经被界定了,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是在相应情感中给出的,是被相应情感赋义了,是被界定的。儒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这样的敬畏情感中进行的。敬畏情感是儒学的基础性情感。 敬畏中呈现的敬畏对象,儒家用“天”一词来指称。在敬畏中,天是在时空中的一种巨大且实在的存在,由古自今,无边无际;独立运行,不以人的利害为坐标。当然,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正好符合了它的运行方向,它就会成为我们的力量,推动我们去完成。如果我们所要做的事情是逆着它的意志,我们就会与它发生对抗,难以成就。天行自然。因此,我们要学会遵循它的命定,不能逆向而行。 做一个对比。基督教的基础性情感是“信仰”。中国人一般不谈论信仰(作为情感),因而是一个无信仰的文化。在儒学这里,我们谈论的是“敬仰”或“敬畏”。信仰这种情感所呈现的对象,第一,它是一种外在的实在的对象;第二,它当然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因为有“仰”字;第三,信仰所呈现的对象一定是完全善的,它不可能有一点点的恶。如果你相信一个恶的对象的话,它就会把有害的东西带到你身上。第四,信仰对象必须是全能的。如果不是全能的,即使它是善的,它也无法把善的东西给予你。这样,你对它的信任就会落空。第五,你面对这个信仰对象时,仅仅是一个接受者。 不难指出,在敬畏中呈现的“独立自行的天”和在信仰中呈现的“全善全能者”都不是感觉对象,而是情感对象。但是,不同情感对相应的情感对象首先是肯定其实在性,进而做不同的界定。如果不对情感的认识论功能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就无法理解在不同情感中界定的情感对象,从而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尽管它们从未停止影响我们的生存。 我再举一个例子。儒家强调孝。我们有时候认为孝就是一种情感,有时候又会把孝当作一种德目或德性去处理。这两种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当我们把它当作德目来看时,我们是在做伦理学研究,而孝只是各种道德行为的一个德目。换句话说,我们研究伦理道德规范时,对各种道德行为进行分类,并对相关行为进行描述,形成德目。在伦理学研究中,道德指的是各种行为规范归类,以及在经验观察中的相关行为描述。但是,如果谈论孝作为一种情感,我们就会注意它所指向并呈现的情感对象,即你的父母。这里,父母作为孝的对象所隐含的内容是由孝这种情感来界定的。在孝里,孝指向的对象就不仅仅是现实父母的意愿,而且还包括祖先在他们身上的承传,以及通过我们而传承及后代的意愿。谈论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伦理学),和谈论孝作为一种情感及其呈现的情感对象(情感分析),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谈论方式。我想,情感儒学所涉及的,并不仅仅是一种伦理学,而是在更大领域(生存分析)中的思维方式。 因为时间关系,有些东西不容易展开谈。我只要强调一点,所有的情感都会呈现一个对象;这个情感对象吸引我们在生存中追求或避免它们,同时也成了我们的认识对象。当然,人在生存中拥有很多情感;有些情感是纯个人的,持续时间短,因而它们所呈现的对象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不会影响我们的生存,甚至也不值得我们去认识。但是,有一些情感会在人群中相互传染而导致多人共享,并且在时间上能够持续存在。这些情感所呈现的对象就会推动我们去认识它们,形成知识,并在生存中追求它们。我这里谈到的情感分析,就是要充分注意情感的认识论功能,以及它们在生存中的作用。不难指出,情感分析和蒙先生的情感儒学在思路上是共通的,甚至可以给情感儒学在研究方法上提供一种有效的工具。 谢谢大家! (原载于《“情感儒学”研究——蒙培元先生八十寿辰全国学术研讨会实录》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6月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