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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汉语 是一种文化无知

据某媒体披露,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某公司关于“小蹄大作”的商标申请纠纷,因认定申请人存在不规范使用成语的情形,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认为,诉争商标系不规范使用我国成语,若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  
    多年来不少商家都在我们的成语资源里挖取“金矿”,借其谐音来命名商品名称,来扩大自己商品的知名度。  
    不仅是成语不断地被篡改,就是有着几千年历史之久的汉语,这些年来也不断遭到某些人的肆意恶搞。  
    特别是眼下出现了数以千计的新词汇。主要以网络语、娱乐圈语、手机短信息语、流行歌曲语等以及由此衍生的词汇为主。如“偶”(我)、“酱紫”(这样子)、“9494”(就是就是)、“886”(再见)、“稀饭”(喜欢)、“PK”等等。  
    如今,人们打开报刊、收看电视、收听广播、上网浏览,到处能感受到一股“听不懂”的语言浪潮。汉语似乎到了春秋战国的时代了,岂止是“百家争鸣”,简直是“全民造词”了。全民在进行着一次语言智力、耐力的大比拼。而此中最积极的参与者则为某些语言功底并不怎么丰厚的大中学生。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天生就无所“畏惧”,只管大胆地造词,哪管别人听不懂、看不懂,只管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自由自在地使用。不过,只要在网上频繁地使用,说不定一不留神就“火”起来了。有人指出,这是“小我情结的宣泄”。在许多网语中,夹杂着如图形符号、音译外来词(如“荡”download,是“下载”意)、缩略(如FM指follow me,是“跟我来”意)、谐音(如“3KU”,是“谢谢”意)。这些用语本应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人员中使用,而今却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新旧媒体甚至中学生作文中,不能不说是我们母语教育的某种缺陷和遗憾。如今在流行文化“熏染”下的青少年形成了“轻传统、重时尚”的语言特点。我前些年做作文杂志主编时,经常会看到一些网络语言充斥的作文来稿。  
    随着国内外一些影视剧、网络剧、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的影响,这类不伦不类的四不像语言频频出现。有论者尖锐地指出:放眼望去,习用者张口“蓝瘦香菇”、闭口“臣妾做不到”,这边站着傲娇的甄嬛,那边是伤不起的宝宝。成语被重新阐释,诗歌连同诗人被娱乐:杜甫很忙,李白睡得香,屈原躺枪……以上如果说仅是无伤大雅的打趣,类似把“医生”写成“医牲”、用“土肥圆”描述他人外在形象的“新词新语”就另当别论了。每年层出不穷的网络语,还有那些号称“吓尿体”“咆哮体”的网络语,将汉语的神圣、庄严恶搞得“体无完肤”、不一而足。恶搞汉语成了很多无聊人的集体狂欢和时尚。  
    对此,上海十多年前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在机关公文、教科书、新闻报道中不得使用诸如“美眉”“恐龙”“PK”等网络语言。笔者以为这对汉语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举措。  
    有人曾把如今的语言混乱现象,比喻为“新词器时代”。笔者以为此比喻十分贴切生动。诚然,语言需要随着社会生活的节奏有所进步有所发展,但这种发展不能建立在对母语的破坏和亵渎的基础之上。造词也好,创新也罢,都要有个度,要符合语言自身发展的规律。  
    语言是个变化莫测的魔方。社会生活越是变化加快,语言的更新交替也越是加快。随着互联网等新生事物的兴起,作为人们日常沟通的重要工具的语言,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国内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到如今,已重新修订出版了多次,达到至今的第7版,说明了当代汉语的飞跃发展。  
    由于语言的动态性,它的变化也会出乎人们意料。只要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新语言也就会批量产生。不过,语言的发展既是继承、积累,又是沉淀、扬弃。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民族语言的海纳百川,将那些真正代表社会发展方向、代表主流文化、具有一定的内涵的词汇流传下来。  
    众多国人争着“炼词”,说明了我们的时代正处在急剧变革和转型时期。当然语言本身也会大浪淘沙,涤荡污泥浊水。但是语言的混乱编造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和未成年人教育都是十分不利的,而且还会对语言的传承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减少由全民“炼词”所带来的对汉语的不利影响。赵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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