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莫把“腰封”当“妖疯”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6:11:47 中国文化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人怕出名猪怕壮,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这些老话,我相信大多数人耳朵都听出膙子来了。这些老话,道出了许多做人做事的哲理。千百年来,国人对这些老话充分弘扬继承,即使我都到了五十岁,比我年长的前辈也经常用这些话教训我、警告我。对于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我在与他们交流的时候,也会用这些话来指导他们的人生。 然而,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在人们的思想中逐渐出现“关注经济”这几个字,起初我还没完全弄明白,后来看了一些选秀节目,就开始“幡然醒悟”了。想来人们为什么热衷于选秀?选秀的目的,就某些人而言,或许只就是为了出名。作为主办者,美其名曰,是为了发现人才。事实上,获利的是商家,是嘉宾,据说嘉宾的出场费能有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之多。至于那些参加选秀海选的人,为此付出多少成本、代价,我不是当事者,不得而知。但私下里,有个别参加海选的选手告诉我,里边的事深着呢。 前一阵,崔永元关于影视界的阴阳合同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其实,在一个名利场盛行的时代,发生这些事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前提是,挣钱没有罪,问题是怎么挣的钱,人有了钱后该如何消费? 大约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在北京郊区的农场工作。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都中规中矩,谁要是有点活思想,是要挨批的,譬如做点小买卖、兼职挣外快等等。记得当地有个苏某某,他利用业余时间,搜集各种商业产品信息,办了一张《某某信息报》,到处散发。当有人看到其中信息想联系时,苦于没有电话,就得找苏某某去要。而这时,苏某某就会要一二十元的信息费。这下可不得了,告诉别人一个电话号码就收一二十元,这不是讹诈是什么?于是,有人把苏某某举报到公安局,公安局把苏某某传到派出所,对其好一通批评教育。苏某某不服,结果被拘留三天,经过农场主要领导说情才给放了出来。这件事在当地影响很大,争论的焦点是靠卖信息算不算非法经营活动,因为当时还没有信息咨询这一行业。 以今天的观念回头看苏某某事件,你会觉得滑稽可笑。其实,苏某某挣的是合理合法的信息咨询费,是“关注经济”中的广告费。现在,广告公司已经不是什么新兴行业,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是最时髦、高大上的产业。我们过去一直坚信好酒不怕巷子深,可在市场经济如火如荼的今天,各种行业、产品竞争异常激烈,谁要是在家里坐享其成,恐怕只能坐以待毙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你要想发展,你就得走出去大声吆喝,只有被别人关注了,你的观念、想法,以至产品,才能卖得出去。 这使我想到赵丽蓉演的一个小品《如此包装》。包装,是一个中性词,不论是对人还是对物,目的都是为了好看。一件商品,如何包装,确实不是件小事,特别是在全民审美都在普遍提高的今天。可是,物极必反,如果包装过分了,形式忒大于内容,就有点名不符实、欺世盗名了。就以当下流行的各种图书为例。走进书店,各种图书琳琅满目,不论是什么书,要想在书山里抢人眼球,在装帧设计上还真得下一番功夫。除了开本、纸张、颜色外,当下最为流行的是各种“腰封”。这种腰封虽然五花八门,但都有共同的做法,一是编织诱人的广告语,如“全球如何”“全国如何”“青少年如何”;另一是绑架名人,打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联袂推荐”等字样。真实的情况是,这本书既不是全球影响,也不是全国影响,那些所谓的名人推荐,那些名人也可能根本就没读过此书。最近几年,不断有人找我,希望我和某某人联袂向读者推荐某书,有的还要让我在封底写几句话,我对此基本谢绝。实在推不过,我就把书稿要来,仔细阅读,认为此书确实值得推荐,才放心大胆与别人一起“联袂”了。 看着各种图书上的腰封,我的眼前仿佛出现的是一条条女孩子裙子中间的腰带。女孩子都爱穿裙子,什么身材穿什么裙子,是有讲究的。而穿裙子如何系腰带也是颇为讲究的。说白了,女孩子的腰带绝不是为了安全需要,更多的是为了装饰美观。我觉得腰带和整个裙子的搭配必须合拍,过明过暗都不好,过明容易抢了身材的婀娜,过暗又使身材的妖娆不突出。像图书中的“腰封”,我就不大喜欢打着名人旗号拉大旗扯虎皮,可以想象,像某些打着莫言、贾平凹旗号推荐的书就真值得必看必买吗?我看也未必。说不定他们本身也不看不买呢?在电视上经常看某明星代言某品牌化妆品,或者代言某品牌国产汽车,可现实生活中这明星从来不用该化妆品,也不开那款国产车。就是说,某些明星通常是言行不一的。如果你非得把明星说的对号入座,那你可真是傻到家了。因此,我一直不主张把图书中的“腰封”做成“妖疯”,什么事情做过了头,早晚要被孙悟空火眼金睛识破的,到头来要是弄个赔本赚吆喝,您说那得多得不偿失啊!红孩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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