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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第一家:300年不分家,173人为官无一贪官(2)


    
    敬祖先
    【第一条】
    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毕更行会拜之礼。
    释义:建祠堂一所,以供奉先祖神位,家族有重大事务必到祠堂禀告祖先。到每月初一、十五日必须在祠堂举行参拜仪式,逢传统节日必须敬奉时鲜果品。春夏秋冬四时祭祀仪式都应遵照《文公家礼》。但举行祭祀仪式的日子为每季季中月份的十五日,即夏历二月十五日、五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五日。祭祀完毕,再举行会拜之礼。
    【第四条】
    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
    释义:祭祀务必孝敬,以向先祖表达报答恩德的诚心。如果有人在行礼之时不恭敬,随便离开席位,站立不正、打哈欠、伸懒腰、打呃、打喷嚏、咳嗽,一切失容之事,由督过出面提出处罚。如督过不言,大家议罚。
    【第六条】
    子孙入祠堂者,当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对语、疾步。晨昏皆当致恭而退。
    释义:子孙进入祠堂,应当衣冠端正,犹如先祖亲自在上,不得嬉笑、谈话,走路要稳、慢,不得快步,早晨和黄昏进入祠堂时都应该极其恭敬地进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凡遇生朝,父母舅姑存者,酒果三行;亡者则致恭祠堂,终日追慕。
    释义:凡是遇到父母公婆生日,健在的则敬以酒馔果品三行。亡者则到祠堂敬上供品,终日追认思念。
    
    尚节俭
    【第一百二十八条】
    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俭,吾何害哉!
    释义:子孙不得与人炫耀新奇比赛争胜,两不相让。他人有他人的奢侈,我们有我们的俭朴,这对我有什么妨害呢?
    【第一百三十条】
    家业之成,难如升天,当以俭素是绳是准。唯酒器用银外,子孙不得别造,以败我家。
    释义:成就一份家业,确实难于上青天,所以必须以勤俭朴素为准绳。除了祭祀用的酒器用银子制造外,不得用银子制造其他任何器具,以败我家。
    【第一百三十六条】
    子孙不得无故设席,以致滥支。唯酒食是议,君子不取。
    释义:子孙不得无故摆设宴席,造成过度的开支。仅以酒食是否丰盛来衡量人品,品格高尚的人是不会采纳这种做法的。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寿辰既不设筵,所有袜履,亦不可受,徒蠹女工,无益于事。
    释义:寿辰既然不设筵席,所有送来的鞋袜亦均不可接受。因为那样不过是白白浪费女工,对于益寿延年没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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