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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观的奠基者


    孔子是中国人心目中的圣人,古代帝王尊封其为“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现代学者也多认为他是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笔者以为,除此之外,孔子还是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观的奠基者。说到孔子,人们心中大多会呈现出一个文质彬彬的儒者形象,很难把他与勇武联系起来。事实上,孔子是文武兼备的儒家圣人,而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鲁国勇力过人的武士。孔子禀受其父的遗传基因,身材高大(九尺六寸),青年时期练就了非凡的驾车(御)和射箭(射)本领。孔子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授学生,而“六艺”中的射箭(射)、驾车(御)是以良好的身体素质为条件的。“射”“御”与体育相关,属于古代军事体育的范畴。孔子既然以“射”“御”授徒,他在“射”“御”之术上,应该是相当高超的。但是孔子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影响并不在于他的高超技艺,而是他为中国传统体育奠定了发展的方向,成为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观的奠基者。所谓“体育价值观”,并不是对体育实践活动本身的研究,而是对体育的目的、体育与道德等其他社会价值的关系、体育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问题的哲学思考,对体育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作用。孔子及其弟子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通过对传统思想文化遗产的反思和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建立了道德理想主义的价值传统,为传统中国社会奠定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理念,深刻影响了其后2000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而传统体育发展基调的奠定也包含其中。
    
    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孔子三千弟子”吟诵《论语》
    一、“称德不称力”的体育养德观
    顾名思义,体育就是对身体的教育或养育。这里实践活动的对象是人的身体,实践活动的内容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身体训练使体能或体力向着合乎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所以“力”就成为体育目的的核心内涵之一。在西方体育文化中,与“力”并列的还有“健”“美”等观念。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除了“力”“健”“美”外,还有“勇”“武”,以及合称的“勇力”“勇武”等观念。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体育总是起源于人类为了自身物质生存需要而与野兽或敌人搏斗的进程中。在这些斗争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力”的自然法则,所以“力”的增长是古代实用体育的核心目的。孔子之前,中国古代的体育理念也是如此。
    而从孔子开始,这种体育理念开始发生转变。
    孔子不是单纯从“力”的角度来规划体育的发展,而是把体育放在整个人类文化总体发展方向的背景下思考,从“德”与“力”的关系来思考。孔子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论语·宪问》)孔子认为,千里马值得称道的不在于它日行千里的力量,而在于它顺从主人的德行。反之,如果是一匹性情躁烈的悍马,即便它的力量超过千里马,它也不能为主人所用,它对主人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这句话从字面意思上看,说的是千里马,实际上讨论的却是人之德行与力量的关系。从体育的角度看,孔子认为,体育不能仅仅追求“力”的提升,更重要的是要接受“德”的价值引导,只有合乎“德”的“力”的提升,才符合体育的真义;换言之,抛弃了“德”,无论在“力”的方面有多大提升,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没有意义,不值得提倡。当然,对“德”与“力”关系的理解,也不能陷入“重德轻力”“德行第一,力量第二”的传统认知误区,这样的理解并不符合孔子原意。“德”与“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并非“孰轻孰重”或“谁第一、谁第二”的问题。“德”“力”之间并非同质比较的关系,如比较两个物品的轻重或两个人奔跑的速度。“德”“力”之间是价值选择的关系,合乎“德”的“力”无论怎样发展都是好的,而且是越强越好;与之相反,不合乎“德”的“力”总是不好的,与其“力”的大小无关。这是因为孔子认识到作为体育训练结果的“力”在不同选择下会产生不同的道德结果。人类的原始体育源于与野兽和敌人斗争的生存需要,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在生存需要中发展起来的力量会产生不同的道德结果。毋需说依仗武力对同胞的欺凌,就是对待野兽和敌人也有个适度的道德问题。对动物的大规模猎杀以及对丧失战斗力的敌人的杀戮都是违背人类道德的。所以人的行动必须接受道德的制约,特别是具有超过他人力量、可能产生消极道德后果的行动。
    和“力”有关的另一个传统体育范畴是“勇”。从造字上就可以看出“勇”与“力”的关系:“勇”从“力”,表示与力量有关。而“勇”又从“甬”,其他从“甬”的字,如“涌”“踊”,都有越出、涌现之义,所以“勇”的本义就是力量的展现。“勇”是人的美德之一,是儒家“知”“仁”“勇”“三达德”之一,但是“勇”是不是无条件地好呢?孔子并不这样看。孔子的弟子子路以勇武著称,他的勇武非但没有受到孔子的表扬,反而是常常被批评的。有一次,子路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还有一次,孔子对颜渊说:“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路马上说:“子行三军,则谁与?”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论语·述而》)可见,孔子是反对匹夫之勇的。孔子认为,单纯的勇武,如果没有道义导引,就会“为乱”“为盗”,就可能白白搭上性命。所以孔子常说:“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论语·公冶长》),“勇而无礼则乱”(《论语·泰伯》),“好勇疾贫,乱也”(《论语·泰伯》),“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论语·阳货》)。孔子认为,“勇”只有与“仁”结合才是美德,亦即“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因此,孔子确立的教学原则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也就是说,对包括体育在内的一切技艺的追求,亦即“游于艺”,必须建立在“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的道德原则之上。
    孔子确立的“称德不称力”的体育原则为中国古代的体育发展奠定了根本方向。从此,中国传统体育就把“力”与“德”统一起来,“德”以导“力”,“力”以养“德”。体育与道德也从此有机统一起来,体育接受道德的引导,并成为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论语·八佾》)这是说射箭比赛不以穿透箭靶为目的,因为每个人的力量大小不同,这是古人定下的规矩。射箭以中的为目标而不以穿透箭靶为标准,体现了古人射箭标准的价值选择。
    宋代司马光于神宗熙宁五年(1072)著《投壶新格》。其序言中说:“夫投壶细事,游戏之类,而圣人取之以为礼……是故投壶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为国,可以观人。”这里明确提出了寓德育于体育中的观点,这是孔子“力以养德”体育观的具体运用。中国传统体育的各个门类,无论是以养生为目的的健身,还是军事体育中的骑射、武术,乃至娱乐体育,都贯穿着鲜明的道德价值原则。现代学者往往认为,由孔子奠定的中国传统的养德体育观模糊了体育与道德的界限,使体育沦为道德的附庸,丧失了其独立价值。从现代的角度特别是西方体育观的角度,这种看法自然有其道理。但是,中国传统的养德体育观既有其形成的具体历史根源,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也蕴含着恒久的普遍价值,对当今背离道德的纯粹技术主义的体育观具有宝贵的纠偏作用。因为人终究是道德的存在,人的任何活动都要受到道德原则的指引,这才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
    
    司马光著《投壶新格》书影
    二、“中庸和平”的体育和谐观
    “中庸”是孔子的价值观、方法论,是孔子的核心思想之一。近代以来,人们对中庸思想产生了很大误解,认为中庸是没有原则的“调和主义”,这绝不是孔子的原意。朱熹的《中庸集注》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中庸”的基本意思是在平常的生活中,做到行事既不过度,也不不及,达到恰到好处的“中度”。所以,“中庸”是使事物处于最佳状态的方法,相当于现代哲学中“度”的概念。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在这一段关于师与商哪个更贤能的对话中,孔子首先作出了师过、商不及的事实判断,在子贡给出“师是否更好”的追问后,孔子马上又说“过犹不及”。“过犹不及”是一个价值判断,就是说“过”与“不及”在事实上、价值上其实是相等的,二者都不合乎中庸之道。孔子的高明不在于他拥有多少知识,而在于他掌握了中庸的方法,能够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孔子善于在相对的两端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中庸之所以成为孔子的方法论,在于中庸是应该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所以孔子的孙子子思发挥中庸思想,把中庸从孔子的方法论和价值论发展成为自己的本体论。《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认为,中庸是天下的大本达道,是万物的本然和最佳状态。
    将中庸的思想运用于中国传统体育,自然形成了“中庸和平”的体育和谐观。“中庸”在这里至少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任何体育形式都应以“中度”为最高目标,反对过度与不及。在中庸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传统体育如武术、气功等,强调修身养性,将自身价值目标定位于行为主体的和谐发展上;把体育的主要功能——健身,理解为人性修养的辅助手段,不提倡激烈对抗、竞争性强的体育项目。因此,同样产生于战争的军事体育,逐渐演变为具有礼仪和娱乐表演性质的活动。西周之前,角抵作为练兵项目开始出现。春秋时期,两人决斗的角抵也比较常见。而到了战国,角抵就演变为一种表演术了。“秦并天下,罢讲武之礼,为角抵。”(《古今图书集成·军礼部》)此后,角抵迅速成为百戏中最精彩的项目,成为最受民众欢迎的一种游戏。虽然它仍然保留对抗性活动,但其本身已经失去了过去的格斗意义而带有较强的娱乐因素。与之相反,古希腊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相对艰难的物质生存条件,为了争夺土地资源相互征战,逐渐形成了古希腊人的奋斗精神,而且越来越激进、极端,形成了西方好战、外向及力量崇拜等民族文化性格。征服的欲望、领先的渴望、进取的精神,都在体育运动中得到实现和满足,这些成为西方体育传统的基本特点。在体育运动中,西方人提倡竞争,追求超越对手、超越自然障碍,其活动是在彼此较量中完成的。竞技场上的胜利者被视作偶像,被视为英雄。在西方人看来,竞技场上的结果、成绩、名次直接影响到人的价值和尊严,成绩好坏是人生成功与否的标志,成功与失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西方体育比赛项目一般都具有竞技、竞争的特征,显然,西方尚力争胜的体育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体育“中庸和平”的体育和谐观是完全相反的。西方人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在孔子看来,这是对“过”的极度追求,是反中庸的。所以,在中庸思想的范导下,中国传统体育没有出现西方似的、激烈对抗的体育形式,原本具有竞技对抗性质的军事体育,也逐渐朝着娱乐表演的方向发展。
    
    绘有竞技者的古希腊陶罐
    第二,任何体育形式本身都应该保持自身诸因素的和谐。中庸思想的另一个内涵是任何事物都是由不同因素构成的,只有各个因素都处于中和状态,才能达到整体的最佳状态;与之相反,某些因素的过度或不及,则会使整体处于非理想状态。所以中庸思想非常重视将构成整体的各个因素调整至中和状态。如儒家认为理想人格的三要素是智、仁、勇,既然如此,人们可能认为智、仁、勇越多越好,其实非然。一个人过度仁爱,没有智慧和勇敢,则易因愚昧而为人欺侮;过度聪明,没有仁爱和勇敢,则易于作恶;过度勇敢,没有仁爱和智慧,则易于作乱。智、仁、勇三者恰当配合,才是最好的。
    中庸思想决定了中国传统体育不像西方体育那样强调某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注重整体的和谐。西方体育注重力量以及身体外形健美的极度发展,而中国传统体育则认为人是身、心、形、神的统一体,绝不能把身、形从人的统一体中割裂出来,体育必须从身、心、形、神的整体来考虑。古人认为身、形是心、神的宅舍,心、神是身、形的主人,心、神对身、形具有主宰作用。因此,中国传统体育非常重视心、神的重要作用。所以,中国体育不同于西方体育,其一大特色是身心并炼、性命双修。特别是传统养生体育,如太极拳、五禽戏,甚至武术都强调心的重要性。通过意念(心)的作用来引领气血的运行,改善气血的状态,用气血充养脏腑,脏腑强健则身体强健。通过一系列的环节,最终达到以心治身、以神养形的目的。另外,中国体育讲究内外相兼、动静相摄、天人合一等理念,这都是“中庸和平”体育和谐观的具体体现。
    
    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展现中国“和”文化
    三、“君子之争”的体育竞争观
    体育作为以人的身体能力为依托的人类文化形式,由于身体及其能力的外显性,特别是“力”的相对容易度量性,使其作为一种公共性活动具有易于比较高下的特点。与此相对,其他人类文化形式,如绘画、音乐等,就不易比较高下。体育方面的比较、竞争,表现为身体能力的竞争,而由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人们对体育竞争的理解以及体育竞争的具体表现又各有不同,特别是东西方对体育竞争的态度完全不同。
    由于自然地理的分割,古希腊城邦林立,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国。每个城邦国家要生存下去,必须向自然争取或向其他国家掠夺,这样就塑造了古希腊人的竞争意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产生的。”“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西方哲学自兴起直到黑格尔时期都推崇斗争,所以西方发展起了以竞争为主的体育形式,如古希腊就有掷铁饼、战车赛、站立式摔跤、拳击、赛跑、掷标枪、跳跃、射箭等竞赛项目。与之相反,中国地处亚洲东部,地势开阔,物产丰富,很早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自古以来,中国人民以农业生产为生存的基本手段,性情温和,缺乏游牧民族的斗争精神;加之国家幅员广大,如果倡导斗争精神,势必导致社会的不稳和动乱,于国于家都没有好处,所以中国很早就形成了崇尚和平、反对纷争、以和为贵的民族精神。
    
    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赛场——雅典帕那辛纳克体育场
    孔子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不争不党的谦让之风成为君子的必备品格。但是儒家文化绝不是简单的僵化教条,而是善于权变的最高智慧。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任何思想原则推至极端,都将走向反面,所以必须懂得因时为变。一般情况下,要言有信、行有果,但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论语·子路》)如面对被敌人胁迫所签订的盟约,我们就没有必须遵守的义务。而孔子也不是一味主张谦让不争,他说:“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在体育竞技中,孔子主张“君子之争”。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君子没有什么竞争的,一定要争,那就是在射箭比赛的时候。但这也是争中有让,互相作揖、谦让,登上射台,下来后互相敬酒,这是君子之争。孔子为中国传统体育竞技订立了“君子之争”的竞争规则。
    《礼记·射义》篇,按字面意义理解,应是一篇关于射箭比赛规则的文献。然而阅读这篇文献,我们会发现,文中并没有多少关于具体比赛规则的叙述,而是在谈论射与礼、德的关系,射对道德修养、天下国家安定的作用,并在论述中赋予射箭比赛以道德、政治内涵。《礼记·射义》说: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
    这里指出:第一,射箭比赛时要行燕礼、乡饮酒之礼,以明君臣之义、长幼之序;第二,射箭时,射者的行动(进退周还)必须合乎礼,才能心正体直,才能持弓箭审固,才能谈射中与否;第三,此处的结论是射“可以观德行”。这里的思想是比赛必须把道德作为基础性原则,反过来,道德修养也可以提高射箭水平。
    有些人可能认为,把道德修养水平与射艺高低扯在一起,纯粹是无稽之谈。然而,笔者这里要指出的是:古代的道德内涵与现代的道德内涵相比,更为丰富。现在的道德评价主要聚焦于主体指向他人的行为评判:于他人有利的为道德行为,于他人有害的为不道德行为,于他人无利害可言的为不属于道德评价的非道德行为。而中国古代的道德则主要指向自我,关注自我内在德性的成长与实现。德者,得之于道也,这里的“德”,包括人的一切良好品性,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现在所说的素质。古人说“文如其人”,一个人的素养决定了其才艺的高低。所以,一些技艺性较强的体育项目确实与道德修养的高低有关。在体育比赛中,心理素质往往决定最后成败,这就是典型的例证。
    《礼记·射义》中还提出了“反求诸己”的竞争规则:“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在比赛中不能战胜对手,不应该埋怨对手,更不能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而应该反省自己技术水平的差距,从自身找原因,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反求诸己”的竞争规则,对当今为了在竞争中取胜而不惜违反道德,贿赂裁判、服用兴奋剂、对竞争对手进行超出竞赛规则外的人身攻击等丑陋体育现象,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四、结语
    孔子确立的体育价值观,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西学东渐”以来,中西方文化激烈碰撞,中国从各方面吸纳西方先进文化,中华传统文化逐渐淡出社会生活。西方体育文化在中国取得了统治地位,各种形式的西方体育活动在中国广泛开展。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和其他传统文化一样,相对处于劣势,无论是习练的人数,还是自身影响力,都远不如西方体育项目。但是,中国传统体育作为与西方体育异质的体育文化,对于人类体育的全面、健康发展,能够做出独特的贡献。孔子奠定的中国传统体育价值观,必将超越历史的局限,辉耀人类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彰显自身的永恒价值。人类体育的终极价值应该是通过身体的教育、养育,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实质就是真、善、美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体育的尚力原则就只有相对意义,而不是最高价值,体育发展应实现“德”与“力”的统一。这种统一并不是现在仅仅在体育竞技中遵守运动规则的外在统一,而是“德”与“力”交养的内在统一。由于西方局部分析思维的主导,人们容易忽视人自身以及人与自然的统一性,从而导致体能的异常发展。这种发展虽有意义,但过度剧烈的运动会使人处于应激状态,从而造成人体各系统的功能失调。虽然提高了运动成绩,但破坏了身体内部的平衡,这就背离了体育强身健体的根本追求。而“中庸和平”的体育和谐观,强调身与心、天与人的整体性,避免了西方体育的偏颇,是真正可持续发展的体育。竞争性是体育的一个重要内涵,但竞争不是体育的终极目的。为了竞争而竞争的绝对竞争观是与体育的根本理念相背反的,也是与奥林匹克精神格格不入的。“君子之争”的体育竞争观,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是应该予以提倡的。总之,孔子的体育价值观必将为人类的体育事业贡献古老的东方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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