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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姜尚的政治法律思想(2)


    二、贵法重利,不废礼义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自周公、孔孟以下,凡是被儒家奉为正统者,皆提倡德主刑辅、重义轻利。相反,“贵法重利”的思想和行为屡遭诟病,很难成为主流,甚至很难入流。然在《六韬》等书中,我们发现,姜尚非常看重法律和经济利益,与儒家主流思想迥异。以今视古,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试作如下梳理。
    (一)贵法
    法律的制定,往往根基于人性的认识或假定。姜尚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并将人性作了更为细致的分类:“性有仁,有忠,有信,有义,有贪类,有狼戾”。“人皆有其性,趋舍不同,喜怒不等”。因此,必须制定法律,“或夺或赏”,“赏在于成民之生,罚在于使人无罪,是以赏罚施民而天下化矣”。
    在中国古代,往往行政、立法和司法不分,“刑赏”、“刑罚”之类的词语与今日专业的法律概念既存轩轾,又有部分意义重合。上段引文中的“罚”和“赏”,即同时兼具行政和司法的含义。其中,“罚在于使人无罪”的观点较具远见,与现代犯罪学的部分观点存有暗合。这种说法,在中国古代的另外一种表述就是“刑期无刑”,即刑罚的目的不在于刑罚本身,而在于从根本上消灭犯罪,减少刑罚的使用,或最终达致不用刑罚。换成现代犯罪学的表述,就是:刑罚的使用,具有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功用,“罚在于使人无罪”兼具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层含义。
    法律根植于风俗习惯,因而往往具有一定的民族性。对于法律的制定,姜尚主张“因俗”而不“随俗”。姜尚认为,“君不法天地,而随世俗之所著以为法,故令出必乱。乱则复更为法,是以法令数变,则群邪成俗,而君沈于世,是以国不免危亡矣”。这里有一个连带的因果关系:君主“随世俗之所著”,将法令制定出来,招致混乱;因为混乱,再次立法;法律屡更,导致风俗淫邪,君主权势下降,最终国家危亡。这里的“随俗”意指君主或政府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丧失了主动性,而受制于“流俗”;随着流俗转移,法律数改,进而失去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相反,姜尚主张根据风俗制定法律,同时在法律与风俗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发挥法律“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造功能。
    姜尚明确提出了“贵法”的法律主张。周文王曾问姜尚:治国以何为贵?姜尚回答:“贵法”,也就是“令出必行”。他认为,法令必行则治道通,治道通则民有大利,民有大利则可以彰显君德。具体要求包括:(1)不以喜怒爱憎而枉法裁判,“所憎者,有功必赏;所爱者,有罪必罚”。(2)赏罚之间要有一定的等差关系,要有明显的区别,“赏如高山,罚如深溪”。同时,姜尚还反对“喜刑喜杀”之“狼戾”行为;反对“刑繁”,“刑繁则民忧,民忧则流亡”。尤其反对“专君”,即专权之君主。“专君者权专,权专则刑专。”可见,姜尚虽然推崇君主制,但对于君主专制的潜在危险还是存有戒心的。
    (二)重利
    姜尚具有独特的“重利”思想。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因此必须制定相应政策,满足民众对“利”的需求。能与天下之人共同享利者,才能获得支持,拥有天下;能够生“利”,才是“大道”,才能使天下归之。姜尚认为,“爱民”就是要能给万民百姓带来乐利,“利而勿害,成而勿败”,促其成功,而不使之失败。所以,国家征收赋役应该有所节制,“役不再籍,一举而得”。
    姜尚明确提出“人君必从事于富”。其理由在于,“不富无以为仁,不施无以合亲。”言外之意,经济基础是实现“仁义”的物质前提,因此国家应该大力发展农、工、商业。姜尚更将工、农、商视为“国之三宝”:“大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三宝全,则国安。”在中国传统“四民社会”(士、农、工、商),士为万民之首,农为立国之基,工、商二者皆不被重视,尤其商业以及从商之人,备受社会歧视。姜尚能在几千年前提出国家应该同时重视发展农工商业的观点,难能可贵。
    (三)不废礼义
    在敦煌写卷中记载了姜尚和文王关于“礼义”的一段对话,内容大致如下:
    文王问太公曰:“以礼义为国,而不能大利其民,何也?”
    太公曰:“礼者,明长幼,别贵贱,所以象德也。义者,所以辅正治也。故皆未足以大利人也。”
    文王曰:“为国而不用礼义,可乎?”
    太公曰:“不可。失礼义者,治国之粉泽也。虽然,非所以定天下而强国富人也,君无之无以别贤能,故以礼义明之。”
    在对话中,周文王认为“以礼义为国”,却“不能大利其民”。姜尚指出:“礼”在于“明长幼,别贵贱”,“义”则在于“辅正治”,皆没有“大利”可言。既然如此,治理国家可否废弃礼义?姜尚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没有“礼义”,就无以“别贤能”;无以“别贤能”,就会随俗入邪,国政混乱。所以,尽管礼义不能“定天下”、“强国富人”,但终不可废。
    《六韬.文韬.文师》篇中有一段文字可以与之互相启发,云:
    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此中仁、德、义、道之所在,亦皆以“生利”为基本内容,鲜明地揭示出经济发展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可见,在姜尚的思想中,“仁义”与“利”关联密切,不宜割裂。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