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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学与理学


    礼学与理学,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主流,是我们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知识分子安身立命的理念,影响非常之大。
    要谈礼学与理学,我们先从最基本的人性谈起。所谓“食、色,性也”,这意味着,人一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一是为了繁衍自己的后代。谈“食”好说,它不牵扯别人,是一种个体行为。我们就重点谈“色”,这里边就要分成四个方面来考虑,而这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就是人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礼学与理学”。
    孟子说:“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是,我们要深层考虑一下。第一,首先要考虑他为什么要搂?因为这出于他的自然本性,人是自然存在物,是人就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第二个问题是谁搂?因为搂要有个行为主体,这个行为主体,就是个体存在物,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第三个问题是你应不应该去搂?应不应该就是规定,这就是说人是社会存在物,人在社会上生活,是社会的一分子,他的一切行为,都要有人际伦理规则的制约。最后一个问题,搂了没有?这个问题反映了人是道德存在物,人有道德就不会做这种事情。这四点才造成了人性。作为自然存在物和个体存在物,我们不用讨论。我们需要讨论的是后两个,应不应该搂和搂了没有。应不应该,是礼的问题。搂了没有,就是理的问题。也就是礼学与理学的问题。
    礼是外部对你言行的制约和限定,在这种制约和规范中,包含了很多礼的思想,形成了一种礼教,对人起到了教化的作用,从而能够使人产生君子意识。不是只求做良民,而是要做君子。理学,是一种精神的自我肯定,特别讲究“内省”的功夫,向内去观察自己,即化而不制。它只是教化,没有一些刑罚的手段来制约和规定。礼学的功效是巩固社会秩序;理学使人的精神得到了升华。这是我们对礼学与理学的大致划分。
    礼是由外到内的,是由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重复你的行为,逐渐形成一种习惯,用习惯来逐渐改变你的人格。礼,第一步是从外开始的,是由外部慢慢渗入到人精神心灵内部的,这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相当长的一段过程是虚伪。这里的“虚伪”,我是用作中性词的。孟子说“动容周旋中礼”,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够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你内心究竟怎么样,别人不知道。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外部表现和内部精神不相吻合的情况,这种状态,我们即称其为“虚伪”。可以说,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礼是一种人格面具(persona),是必需的。礼强调每个人在社会中,不同的地位就要有对自己不同的要求。区分社会的等级是礼的主要目的。一个人在社会要接触的人是很多很多的,接触不同的人要相应地改变自己的身份。人接触的对象是不断改变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在不停地改变。所谓的“人格面具”也不是一套,是多变的,有若干套。跟不同的人接触,虽然都是礼,但是是有差别的,这是由社会地位和身份差别来决定的。既然礼是人格面具,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扮演意识,你的行为总是要符合自己角色。如果都能做到符合自己的角色,做到上不僭越,也不自我贬低,恰如其分地符合自己的身份,这才叫作礼。
    礼培养的是角色性人格,不能统一人精神的内在模式,不能为我们提供道德因子,同时也不能为我们提供精神依归。所以说,礼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先秦礼是盛于当时的分封制的社会,秦始皇以后由分封制变为郡县制,整个社会结构和先秦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同时先秦有的一些问题,到了后代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先秦礼中没有的情况后代却出现了。后代出现了很多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三礼》中没有的。因此后世尤其是六朝时期,对礼的研究非常深入全面,他们要针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新问题,来探讨如何利用礼的精神和原则来解决现实问题。一出现新的问题,皇帝就要召见懂礼的人议礼,各抒己见,这样就把涵盖的整个社会结构中的问题都暴露得差不多了,也解决得差不多了。唐代以后,社会都已经变化了,不仅是礼的制度应当有变化,礼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进一步来思考。
    这就产生了理学。真正代表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变的,是叶适《习学记言》中的一句话:“以礼决事,孰若以礼制心。”礼学是用来治世的,理学是制心的,这是一种转变。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化中,理学把礼学的很多概念观点进一步深化了。礼学没有提供给我们原始的核心性的东西,但是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理学都有一个原始基本点,我们可以模仿着“天赋人权”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天赋良知”。由此,理学就有了很大的突破。礼学把人分成很多等级,比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等,用礼来固化等级的差别。而就理学来说,天赋良知,大家都在一个平等的起跑线上。这样就淡化以至于抹杀了人在社会中不同等级的观念,在理的面前,等级性无效。
    礼学是一种角色性人格,每个人扮演的角色应该做什么事,你就把它做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以互相要求。但理学是一种个人的追求,而不能成为对人的要求。就理学本身而言,它有它的特点,有它的价值存在。理学可以作为一种学术来研究,自己自愿地将其作为一种修养的手段也很好,但是不能用理去要求别人。这就是礼学和理学的差别所在。
    理学对礼学是有发展的。首先,将应然变为自然,礼学是应当这样做,到了理学,是你自愿地很自然地来这样做。其次,变治世为治心,把礼学的治世变成了个人精神的修养。第三,变外铄为内拓,把外部对你的影响变成自己内心向外的拓展。第四,变行相界为本体界,实际上就是把礼学哲理化。这些就是理学对礼学的改变。
    经过两千多年的礼学与理学的传统,对我们的民族性来说,它们产生了一些深层次的影响。尤其是礼学,让我们知道应当怎么做,而不是让我们必须怎么做。我们不能认为礼学与理学和现实社会没有什么关系,它对我们整个民族性的深层次心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礼学与理学建立的是中国传统式的美德,但是我们缺乏的是一种公共道德,中国是把私德夸大作为公德,这是咱们中国化的。我们中国传统只是把自己私人道德无限扩大,当成一种公德。当然这也很好,但是这个路走起来相当漫长,我们应当有一个公共道德的标准。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儒家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