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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叶适到朱熹:“过不及”辨略


    麻尧宾
    内容提要:《论》《庸》开启的“过不及”论题,系儒家中庸哲学之一重要部分。其在宋儒得以反响与接应,确有两系之分路:主理的朱子一路,主物的水心一路。“遮”“表”之诠,固由佛家因明学所盛讲,其否定与肯定之命题形式,却也符合水心、朱子直面《论》《庸》之情形:朱子将顺的或正的逻辑为取径,吾人是谓“表”,水心以逆的或负的逻辑为路向,吾人是谓“遮”。而“过不及”命题与叶水心人性修养之普罗主义的主张,与责任承担之儒家精英主义的水心、朱子之不同进路的考辨,尤有趣味。
    关键词:过不及;中庸;儒家精英主义
    《论》《庸》开启的“过不及”论题,系儒家中庸哲学之一重要部分。其在宋儒得以反响与接应,确有两系之分路:主理的朱子一路,主物的水心一路。有关叶水心之中庸之德诸论的表述,大抵集中在《水心文集》卷十一、卷二十七,《水心别集》卷七,《习学记言序目》卷八诸文献中。其间尤以《水心文集》卷二十七之《答少詹书》、《习学记言序目》卷八之《中庸》,起开宗明义、提拔而出之作用。本文即以此文献为考镜的立基,而以厘清叶、朱之异为旨趣。
    一、《答少詹书》考辨:水心“过”之警诫与少詹之学问践履
    《水心文集》卷二十七《答少詹书》云
    某虽薄多难,自少粗闻义理之大方,所愿守常道,不逾乎中庸之德。虽其间气质有偏,不能尽合,然要当修为充扩,勉而中道。每见少詹厉志笃意,欲一日千里,未尝不赞叹。及见少詹欲自负太过,慕为豪杰非常之行,轻鄙中正平易之论,而多为惊世骇俗绝高之语,又未尝不太息也。
    凡所谓豪杰者,卓然兴起,世间常理也,君臣、父子、夫妇、朋友、宾主之大伦也,慈孝、恭敬、友梯、廉逊、忠信之大节也。所谓豪杰者,卓然兴起,不待教昭而自能,不待勉强而自尽,通达无间而可以显仁藏用者,故孟子谓不待文王而兴,此某所以愿望于朋友。而少詹若不相信,反以不肖者为隐藏埋伏,不能尽切磋琢磨之道,此某之所以疑愧而不敢深言也。
    夫不能共由此道,则当各行其志而已。至于以机变为经常,以不逊为坦荡,以窥测隐度为义理,以见人隐伏为新奇;以跌荡不可羁束为通透,以多所疑忌为先觉,此道德之弃才也。为之必不成,行之必不遂,读书之博,祗以长傲;见理之明,祗以遂非:故不愿少詹如此,而不敢深言也。
    若少詹番然相听信,知此为忠爱之极,厌勉之至,只循常理,有日新之功,孔子所谓“吾为尔宰”也,则忧患急难,岂有不相告之理乎?少詹既未能从人而舍己,又疑人之不相与而以为外己,所以枝叶横生,意见多疑,不得与一世之贤者游于大中至正之途,实非鄙野之人敢有自外于门下也。更望深思详察![1]550
    (一)由《答少詹书》之大体,可以观察水心“中庸观”之概貌
    《答少詹书》主要呈显水心之性情与学问之统一关系。“某虽薄多难,……至又未尝不太息也。”[1]550此段,是一经典的议论,虽是自少詹之行为出发,却透显水心之向外的人格世界未尝与其向内的思想世界分离,乃是二元之圆融,即“中庸之德”,既是其思想面上的实现,亦是其人格面上的实现。吾人看《宋元学案》之《水心学案序录》,“水心天资高放,言砭古人多过情,其自曾子、子思而下皆不免,不仅如象山之诋伊川也”[2]1738,以为所见的是一位剑拔弩张、倨世傲物的水心。但此水心却是阳明——戢山一路眼中之水心,梨州人等著《学案》不可谓不谨严,只是其开凡起例中,亦不觉隐藏了对本家师承精神之一些同情。其中全谢山“多过情”之评议,或有讨论的空间,以与水心“义同弟昆”[3]353之陈龙川的眼光看,即是光景迥异,“夫人之子大放于古今之书,凡圣贤之用心,与夫后来英雄豪杰之行事,观其会通而得其所以与时偕行者”[3]348。但无论分歧如何,“言砭古人”,“自曾子、子思而下皆不免”[2]1738,亦是事实,水心晚年之一部厚厚的《习学记言序目》,便是一部针对古人经典的反思史。故自水心的学问,回落到其性情的考察中来,又由其性情的考察,返到其学问中去,甚为必要。从古至今,心学之一路人物大抵洒然放旷,理学之一路人物大抵戒惧肃整。大程与小程,象山、阳明与朱子,“新心学”之熊十力与“新理学”之冯友兰,交相映衬,甚是有趣。吾人这里需要的,亦是一个真实而活动的水心。龙川有二则叙述,或有补充之助益:一是《祭叶正则母夫人文》云:“昔余识夫人之子于樨年,固已得其昂霄聳壑之气。自其客居永康,每一食未尝不东向悽然,有时继以泪下,曰:‘吾家甚贫而吾母病,饮食医药宜如何办?又以劳吾父之心,吾将何以为人子!’”[3]348二是《与王季海丞相》云:“亮向尝言叶适之文学与其为人,此众所共知,丞相亦尝首肯之矣。此人极有思虑,又心事和平,不肯随时翻覆。”[3]246就此材料之理解,固可见仁见智,但其呈现之面貌得与水心《答少詹书》文字以相互照映,亦非全无事实。在一般儒家的伦理生活中,道德学问,非仅是天上孤悬之明月,乃亦是下落至道德实现之江河中之明月,江河中明月之通体光明乃必系于天上此明月之通体光明。譬如仁,必从仁的生活中去发现,譬如中庸,亦必从中庸的生活中去体觉。此即是儒家意义上的道德日用主义。此条,对于水心,也若合符节:自我实现之无限的道德要求,决不是学问所讲,而先由人,乃是性情所至,而先由己。此既是恕道,亦是忠道。少詹“狂者气象”之行为(案:阳明《传习录》下言“狂者胸次”,所谓“今信得良知真是真非,信手行去,更不著些覆藏”[4]82,系以大程子之洒然之迹为法。吾人借镜此说,取其意表,未摄意里)纵有契似“过”之一面,水心亦未将他截然地推到愚、不肖之行列里去。《答少詹书》许多话看似警诫由人,却也未尝非警诫由己,即如:甲,以机变为经常;乙,以不逊为坦荡;丙,以窥测隐度为义理;丁,以见人隐伏为新奇;戊,以跌荡不可羁束为通透;己,以多所疑忌为先觉。这些,乃即是水心中庸哲学中,与“中庸之德”、“中道”、“中正平易之论”、“大中至正”诸观念相峙之“过”。《中庸》之八,有孔子的一段话,是针对颜回的:“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在悯然心迹的意义上,吾人看水心之期许少詹,犹孔子之期许颜回。《习学记言序目》卷八《中庸》:“师之过,商之不及,皆知者、贤者也”[5]109,印证于上面之情形,乃易理解。故,就“性情即学问”的角度言,水心之以公平体谅、收敛操存之君子德行与学问为轨,或切近于金华的吕东莱。此即性情即学问的二而一,若喻以现代新儒家自熊十力以至成中英诸人注重之“本体”①,则是“本”而后“体”,“体”而后“本”,即本即体。
    (二)《答少詹书》之时间定谳与丁少詹为学精神的转变
    此信之最初缘起,乃系少詹为水心高弟。依《宋元学案》卷五十四之“水心学案表”呈现之门人谱系,台州黄岩人少詹(丁希亮)乃系与戴许、蔡仍、王汶诸生同学。参看《水心学案》(下)所附录之“水心门人”简历,以其“负奇气,拊躬誓志,自以为不至于所至不止。三十一岁从叶水心学于乐清,同门之士以其议论夸大,相与背笑之,而水心亦以其读书有数,年已长,微砭厉之。然先生虽俯视一切,而颇自悔少学不力,竭昼夜读书为文,不啻如严父师在旁程督之。又明年,变名字,从陈同甫于永康”[2]1807。《学案》著者之议论,盖主要参引《水心文集》卷十四《丁少詹墓志铭》“人谓少詹年已尊老,读书有数,而议论自许夸大”[1]268云云,应无疑义。此二文献所共同指出,犹可注意者,要之有二:一系为学师门的一转,一系为学精神的一转。就前者,少詹转投龙川门下,确定是在淳熙四年。就后者,少詹自悔少学、昼夜读写之转变,究在何时,则待定谳。《学案》以为在转师门之前,《墓志铭》明确是在转师门之后。故《学案》之误,已毋庸论,但少詹之为学精神的一转,是转师门后立即发生,还是延后,需要讨论。
    《墓志铭》仅言“既而少詹尽师硕儒,尽有良士,尽闻名言,尽求别义”[1]268,此“既而”一词,既可泛于《经词衍释·补遗》所云之“终乃”义,如“左传桓五年: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僖十五年:既而丧归。而犹乃也;既而,犹终乃也”[6]1005,亦可泛于黄侃疏《论语·宪问》(“既而曰”)所言之“既毕”义,又可有“不久”“以后”等等现代通俗之谓。而《答少詹书》于此词明辨之贡献,或可纤现。吾人但爬梳出以下诸条,来逐次论定:
    其一,《答少詹书》当系在少詹为学精神的一转之前。退一步言,吾人虽不能确定,此书信对其为学精神的转变之影响与价值若何,但水心既以不倦诲人,乃为其身上充满之气习,积弊已重,亦自己惶惑不知之时,若少詹已然面目革新、发奋图强、则水心无的放矢,无病而发,大不必也。
    其二,《答少詹书》之时间,必不能早于淳熙三年之前。此书信象征师生关系已经成立,且水心对少詹之了解与情谊俱已深有。此是一难得之提示。旁依《墓志铭》出现之时间性表达,依次是五处:“少詹生二十九年,余遇之于钱塘”,“后二年,余教诸生于乐清,少詹始来”,“又明年,变名字,从陈同甫于龙窟”,“既而少詹尽师硕儒,尽有良士”,“绍熙三年七月十一日卒,年四十七”[1]268。其中,除了“既而”是一较宽泛的时间描述,其他皆可笃定。以此可知,少詹从水心学,乃自淳熙三年至淳熙四年。
    其三,《答少詹书》末尾“某已取此月二十九日毕亲。平生虽不妄逋负人,然就省约中亦自有理。柑子已领贶,钱二十千,谨用回纳。穷冬苦寒,千万为学自爱”[1]551,虽是经见的客套,然“毕亲”一语,系有定指②。(1)孙衣言《叶文定公年谱》以此在“淳熙四年”条案语云:“先生娶高令人,不知何年?集中答少詹书云云,是先生之婚,在丁少詹来后,当即二十八岁时也。”[7]只是以水心当时之贫门细户,在门阀谨严的时代,如何能娶个没落却贵胄的高氏,总还是件未尝不能、实则不易的事。且水心在次年四月,即以进士第二名及第,授文林郎、镇江府察推(案:赐第所授职,兹以水心之子叶宣、叶寀著《墓志》、《墓碑记》为信,不取《宋史》、《学案》说)。之前之漕试、验牒、礼试之繁忙可以想见。故以淳熙四年冬“毕亲”,盖略少可能。(2)亦在淳熙五年之六月,叶母杜氏亡,依守三年之服礼算(宋系二十五个月),至少须至淳熙七年七月之后,才算过服。故,水心要在此时间段内操劳娶亲,譬如五年冬,六年冬,亦似乎逆悖时理。(3)又《与黄岩林元秀书》(《水心文集》卷二十七)“冬中凝洹,伏惟侍奉有相,尊履万福。……新妇曾有娠,数月而失。……浙西之行,已取此月二十八日就道……”[1]547,既说明水心赴浙西提刑司干办公事任,乃在淳熙八年冬,又由“新妇曾有娠”,可推知水心之婚娶高氏,当至晚在八年冬前。(4)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以前面所证得的《答少詹书》之时间上限,水心之毕亲事,不会早于淳熙三年之前,而淳熙三年至淳熙四年少詹既在水心门下学习,朝暮相处,奈何用得着如此劳烦的书信、礼仪之往还?故,淳熙三年冬毕亲的可能性,亦大概是可以排除掉的。(5)届此为止,“取此月二十九日毕亲”[1]551的确切时间,系淳熙七年冬,乃应成立。而《答少詹书》之时间定谳,亦相应解决矣。
    其四,以此上面之判断,少詹之为学师门的一转,并不代表少詹立刻有为学精神的一转,而此转变甚至要延至淳熙七年冬之后,才渐进实现。故从淳熙四年至淳熙七年,《少詹墓志铭》一个简简单单的“既而”,却足足可以有超过三年的跨度,以微观看,纵是不短,以少詹年四十七之寿之宏观看,则也未尝是久长。人生况味之映照,由是见一二。
    二、“过不及”之源流:《论语》《中庸》与水心、朱子之“遮”“表”注解理路
    《习学记言序目》卷八之《中庸》有云:
    1.此道常在,无阶级之异,无圣狂、贤不肖之殊,皆具于此章,但不加察尔。
    2.夫师之过,商之不及,皆知者、贤者也;其有过不及者,质之偏,学之不能化也。
    3.若夫愚、不肖,则安取此?道之不明与不行,岂愚、不肖者致之哉?此害犹小,不过涉道寡浅而已。
    4.今将号于天下曰:“知者过,愚者不及,是以道不行”,然则欲道之行,必处知、愚之间矣;“贤者过,不肖者不及,是以道不明”,然则欲道之明,必处贤、不肖之间矣。
    5.且任道者,贤与智者之责也,安其质而流于偏,故道废;尽其性而归于中,故道兴;愚、不肖者何为哉?
    6.合二者而并言,使贤、智听役于愚、不肖,而其害大矣。
    7.饮食知味自为一章,犹足以教世也。若系此章之下,是以贤智、愚不肖同为不知味者,害尤大矣。此中庸之贼,非所以训也。[5]109
    亦将朱子《论语集注》、《中庸章句》之相关文字置于兹:
    1.道以中庸为至。贤、知之过,虽若胜于愚、不肖之不及,然其失中则一也[8]126。
    2.道者,天理之当然,中而已矣。知、愚、贤、不肖之过、不及,则生禀之异而失其中也。知者知之过,既以道为不足行;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贤者行之过,既以道为不足知;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此道之所以常不明也。……道不可离,人自不察,是以有过不及之弊[8]19。
    吾人问:如何叫“过”与“不及”?此乃跟什么叫“中”的问题紧密关联。将知觉尺度施行于人伦日用,来好好地做一个彻头彻尾的权衡,无非有两点之感悟:无中,即无不中;无不中,即无过与不及。尺度普遍妥当,或谓之“中庸”,尺度普遍不妥当,或谓之“反中庸”。恰像近30余年兴起之以法国Foueault、Derrida为代表之后现代哲学思潮,无对现代之哲学的反思作基底,也便无它存在的理由:无中心,则无边缘;无整体,则无碎片。此系相对之存有。故朱子曰:“贤、知之过,虽若胜于愚、不肖之不及,然其失中则一”及“知、愚、贤、不肖之过、不及,则生禀之异而失其中”[8]19。
    朱子另有一段话,亦值得注意:“子张才高意广,而好为苟难,故常过中。子夏笃信谨守,而规模狭隘,故常不及。”[8]126朱子此处讲的“过”与“不及”,乃是“不用中”之过不及,是属于境界范畴的。亦即,朱子思想世界中,颛孙师(字子张)“好为苟难”[8]126,成为“过”之一情形,卜商(字子夏)“规模狭隘”[8]126,成为“不及”之一情形。由前面部分之讨论,吾人知道水心亦曾就弟子少詹之为人行事,给出十分具象的“过”之警诫,却也好像未就“不及”做过明了的分际。且在水心看来,子夏笃信谨守而显现之规模狭隘,究竟是不是“不及”,乃一问题(水心所云之少詹之“过”,亦有规模狭隘之一面);“过”究竟是不是只指智、贤者言,“不及”又是否仅谓愚、不肖者讲,亦乃一问题。故若要直截辟出个明白的纹理来,实非易事。无妨先返到这些问题最原始的出处上来。不外二焉——
    一者系《论语》之《先进》: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一者系《中庸》之四: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可以看出,一“遮”一“表”,系水心、朱子上面议论之条理。其议论条理,皆环绕“过”与“不及”之分辨转来。而分辨之引子,无非来自《论》《庸》所云。那么,《论语》之《先进》究竟讲了什么?讲了个著名的“过犹不及”。即,孔子是一股脑儿将“过”与“不及”皆推到了“反中庸”的队伍里的。《先进》究竟未讲什么?未讲知、愚、不肖,及道之行、明。故《论语》所未讲者,系《中庸》所讲,《论语》所已讲者,亦为《中庸》接着讲。《论语》只是提出“过犹不及”,并未就“何谓过犹不及”多着笔墨。此一空间给了《中庸》著者足够宽阔的跳跃余地。(1)“过犹不及”乃跟道之行明的问题联系起来。(2)“过犹不及”分为两面:一个是知者之过犹愚者之不及,一个是贤者之过犹不肖者之不及。此两面之进一步,吾人又看到一情形:“智、贤者过之,愚、不肖者不及。”此情形仿佛隐含了两层意思。其一是:智、贤者不会“不及”,愚、不肖者不会“过”。若《中庸》著者做了这样切实的“过”与“不及”之分界,倒是将“智、贤者”和“愚、不肖者”,截然推到两个老死无往来的部落里去了,你尽管“过”你的,我尽管“不及”我的。但究到底,何谓之“过”,又何谓之“不及”,则成为费思量之悬疑。其二是:智、贤者非必定会“过”,只是可能会“过”;愚、不肖者并非必定“不及”,乃只是可能会“不及”。此一判断,看起来倒是未尝不可以成立的。
    “遮”“表”之诠,固由佛家因明学所盛讲,其否定与肯定之命题形式,却也符合水心、朱子直面《论》《庸》之情形。故,朱子将顺的或正的逻辑为取径,吾人是谓“表”,水心以逆的或负的逻辑为路向,吾人是谓“遮”。例以《中庸》为案,朱子就其大旨做了直上直下、直外直内之补缺和维护,大处上,以天理观念一把提拎了起来,小处上,则任由道德知识与道德践履之知行观念参融到里头说话,使之为更具会通化、合理化、广备化之圆融生态。他对《中庸》所语焉不详者是给出了一些案底的,譬如,“过”可劈开来做两面看,一为“知之过”,一为“行之过”,“不及”亦可这般,一者“不及知”也,一者“不及行”也。故,贤知之士,知行之过者也,愚不肖人等,知行之不及者也;过,是知行之不足,不及,乃知行之无所以(“不知所以”与“不求所以”)。吾人了解宋明儒之知行观,一般注重在知行之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和互为发明几方面。像朱子这般一径将此知行之孰过孰不及的问题激活起来,来分辨主观之尺度怎样见之于客观之尺度,知行之论题怎样联系起问道穷理之本身,倒也甚有意思。
    水心则做了上下互发、内外互明之旁敲与侧击,尝试以自觉、自省之审视、批判态度,自《中庸》固有的逻辑系统中跳脱出来,避免专断之无知和抽象之主观。简括水心的主张,大约两个方面:一者系人性修养之普罗主义,一者系责任承担之精英主义。
    三、“过不及”命题与叶水心人性修养之普罗主义的主张
    何谓人性修养之普罗主义呢?前面标注为1之“此道常在,无阶级之异,无圣狂、贤不肖之殊,皆具于此章,但不加察尔”[5]109一句,乃是水心人性说之重要的佐证。其下标注为2之文字,无疑给予了强化。2句中疏解之疑难,着重在“质之偏,学之不能化”[5]109。其间最大的枢纽,在于怎样理解“质”此一名相,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若是先验的,则水心跟朱子之所谓“生禀之异”说,略有通契;若是经验的,则水心显是更为注重致中和功夫的重要性——从“学之不能化”到“学之能化”,而与前面之“先验”的可能理解——完全杜绝了道问学之可能性,形成极大反差之对照。单独地列将出来,两类意思看上去皆言得通,譬如“过与不及,乃是先天的生秉之质之偏差,后习之道问学尚无能加以化解”,或譬如“过与不及,仅是后天的性情气质之偏差,是(因为)道问学(不够精进)未能融通(所造成)”。但水心之切实主张,显系后者而非前者(水心多有强调道问学之文字,下文之讨论,亦会涉及;且水心对弟子少詹之劝诫,亦可资为参证)。
    故以水心之论,过与不及,尽管以异于“普遍合适”的面貌而呈现,却也非指谓特定之社群(愚、不肖):若历史中的子张一般纵使有“过”,子夏之属纵使有“不及”,亦皆可以视作贤、智之士,所谓“夫师之过,商之不及,皆知者、贤者也”,而“过与不及”只是“质之偏,学之不能化”所造成。简言之,人伦世界里,无有定规之智、贤者,亦无有定规之愚、不肖者,即使愚、不肖者,无有定规之过与不及,即使智、贤者,亦无有定规之不及与过。在此意义上,水心乃是主张,人生而平等。
    首先,人之本性是平等而自然的,《中庸》讲“天命之谓性”、告子说“生之谓性”及《尚书》言“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便是指谓的此个“性中”。就此议论,亦可参看《习学记言序目》卷八《中庸》之首段:“‘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此章为近世言性命之总会。按《书》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即‘天命之谓性也’,然可以言降衷,而不可以言天命。”水心以“意之所谓当然”[5]107来指称“性”,并建立起“衷”等于“道”、“道”等于“恒”、“恒”等于“性”之恒等式,颇有趣。其性论,亦可参见《习学记言序目》卷十四《孟子》之“告子”一节,及此书卷四十四《荀子》之“性恶”一节。显示水心的“性”论之重要依据,乃是孔子的“性近习远”。性,非气习之性,是可以肯定的。
    其次,人之行为因为人性之使然,亦具有各种平等的可能与发明,即此性之中,是个中心原点,如栖在无限的人生坐标轴上,向左、右亦可,向上、下亦可——可能会“过”,可能会“不及”,亦可能会“非过不及”(中庸)。是主张,显迥别于西方启蒙主义之诸说。“其性亦未尝善欤”,“古人固不以善恶论性也,而所以至于圣人者,则必有道矣”[5]653,显明水心虽未明确主张性善或性不善,但其“中性”之“衷”说,却偏向超越性善说的那一面。即,本体之性,无善无恶(所谓性至善,不与恶对),而气习之性,有善有恶。此情形,倒也与吾人对阳明性说的理解相类③。从阳明的“四句教”看,其第一句云:“无善无恶心之体”[4]82。此间的“无”,固皆指本然之无,却有二意谓:无滞也,无涉也。当云无滞于善恶,是心体了无牵挂,自由去来,当言无涉于善恶,乃心体超然绝然,无价值之分判。又由阳明“无善无恶是谓至善”[4]47云云,其言“心之本体即是性”[4]45“至善者心之本体”[4]83皆有缘故。故,阳明虽是说“至善者,性也”[4]46,其所谓“至善”亦无非是“无善无恶”。阳明的观点甚清楚:性体无善恶,但其发用有善恶。因之,将水心的性说综合提拔起来,便是言,任何人(whoever)在活泼泼的日用生活中,无论何时(whenever)、何地(wherever),皆有向上与向下的两种可能。向上的“光明”,始终是存的,向下的“黑暗”,亦无刻不在。这便向人提出无限的道德要求。
    四、“过不及”命题与责任承担之精英主义:水心、朱子之不同进路
    但,何谓责任承担之精英主义?标注为3、4、5、6、7诸句,凸显了水心颇为浓厚的“精选分子”(elitism)意味之理想其间“若夫愚、不肖,则安取此”一句相对地较令人费解,此话乃是假设句式的复合结构。其中,复合结构的前半部分,又是一种缺失的主谓宾结构,即:若夫?(主语)+?(谓语)+愚、不肖(宾语)。愚、不肖(者)是宾语,宾语之前水心全然省略了主语和谓语。而此主语和谓语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此话的多义性。吾人要将此主谓宾结构补齐,便需要参照水心紧挨着前面的几句话来做。其中,省略的谓语,基本可以确定是“皆”,或亦可以是系动词“乃”或“是”。故补缺之难点,主要在主语。依照文本之前后关联,所谓context,主语可以是两种可能的指谓,即:“若夫过与不及(主语)+皆(谓语)+愚、不肖(宾语)”,或者是“若夫不及(主语)+皆(谓语)+愚、不肖(宾语)”。正是此两种可能的主语指谓,潜意味着水心的两个意思:(1)假使过,也是愚、不肖,……。此设定单独地看,倒也无甚,只是跟前面所基于的《中庸》的基底全盘联系起来,则让人颇感突兀和孤悬。毕竟前面水心已经明确肯定过与不及皆可以是智者与贤者。这里再翻转来说,似已无甚必要。(2)假使不及,是愚、不肖,……。此当中实已省了“正像《中庸》著者所讲”诸个字。这便跟前面的判断得以呼应起来。但也迎面跳出来一项问题,“若夫……,则安取此”的“此”,究竟是何指谓?若是直接指的“质之偏,学之不能化也”,又如何说得通呢?这便是水心的诡异格局!
    以儒家之要求,责任的承担无疑具有双重之性相:普遍性与特殊性。就前者言,责任之承担,乃是对于任何人皆有意义的,即在儒家的意义上,任何人皆系“为己”使命的承担者。顾亭林《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篇“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9],乃有如是之谓。就后者言,自承担者出发,其责任承担之辐射半径,乃是差等有别的。以牟宗三提出的自律道德形上学与康德之自律说,做一比较,则西方的精神气质尽管亦以道德主体约制道德律令,但在其下主流的哲学立场,譬如海德格所谓Dasein的“此在”,或者萨特之谓“存在即选择”,皆宣明:吾(“匹夫”)之存有,至多仅对吾之当下之存有而负责。而比照起来,孔子儒家除了主张“为仁”须先“由已”此项最基本的要求,而也有恕道与忠道为金律和银律之推己及人,要求吾人须有对他人之存有负责之情怀。下抵《孟子》与《大学》时代,又明确延伸到,要求吾人亦须有对国家与天下之存有负责之情怀。故《孟子·尽心上》有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大学》之“三纲”,亦依次是:“明明德”而后“亲民”,“亲民”而后“止于至善”。其下之“八目”俨然形成一个以“匹夫”之诚意、正心为圆心,向外逐层推扩之诸同心圆体系之架构④。最外面的一个圆,即是“天下”。因之,“独善其身”,乃是儒家对人们之现实性的要求,“兼善天下”,却是儒家对人们之理想性的要求,前者乃是下限,后者乃是上限。但这要求里,亦隐含了这样的问题,即:究竟此要求是针对所有的人,还是部分的人?与此问题相类似,道之明、行的责任担当,是就知、贤、愚、不肖所有人等,还是仅就知、贤者言?这便触及到责任承担要求之另一层特殊性,所谓承担者自身品质之差等的问题。此问题在先秦,并未得到坚强的讨论,而在宋儒时代得到进一步之重视。水心与朱子之表面上,好像皆有责任承担之精英主义的论调与主张,但二人之进路,迥异其趣。
    朱子注《论语》中言“贤、知之过,若胜于(好像要强于)愚、不肖之不及”,明显是就着《中庸》著者所未讲。但究竟怎样得来此议,则朱子无以告知。故吾人便要潜到他深层的思维世界中,去觅求答案:朱子眼中之宇宙与人伦,乃系一体一用之关联式。此体用关联式自上而下地逐次实现,莫不有“理一分殊”之原理在做着功夫。故天人分际,不是渺渺隔绝,乃是依靠“存”而不“有”、无形而有形之“理”在中间努力地帮助连系着。只是在宇宙言,是本体、形上之理,在人伦讲,为发用、形下之理。此体理与此用理,不是一一对应之关系,乃是“一”之对“多”,共相之与殊相。故当朱子云“宇宙之间,一理而已”,虽然首先是指“横亘宇宙者,绝然、超然之天理也,本体也”的意思,并且也肯定,此本体之形上、抽象之天理,有一体之两面:从价值看本体,是极致的“善”,自空间视本体,系大本之“中”(此“善”,不与恶对,是宇宙本体本然纯粹之状态,此“中”,至正而无偏,乃宇宙本体根本光明之情势)。所谓“天,义理所从以出者也”,“道者,天理之当然,中而己矣”[8]19,但也并非就不是下落到人间世,指示所有形下、具象、活泼泼之生命言。故,“理”不惟是弹性的“线”,亦是绵延不绝、生物不测的“流”。它纵自宇宙的面上飞流直下,却要在万殊形态之生命中得以安顿:流到“事”,谓之事理,流到“物”,谓之物理,流到“人”,以本性论,谓之性理,以关系论,谓之伦理。亦由此,孔子建设起的儒家之“日用主义”的风格,此时便在朱子的胸襟中愈发鲜活起来:一方面,天理,纵是无有之间,仿佛高崖的不可捉摸,但又谛然在人伦日用间,有事事、物物、人人之无数条门径,为之直截畅通着。另方面,朱子固有的理气之不离不杂之格局,亦决定了“理”并不能独步江湖,乃是要时时处处受到“气”的掣肘。事事,有事事之“气”,物物,有物物之“气”,人人,亦有人人之“气”。理固无厚薄,而气质之凝聚有厚薄。故若朱子所言:“理者天之体,命者理之用,性是人之所受”[9],此理、此命、此性,都在旁隐去了一个“气”字——此个从天到人的环节中,理之“善”与“中”,虽自始而至终:就外延言,是普遍的,就内涵论,是本质的;但给予所有生命之此些先验承荷,亦恰恰因为生命(气禀)自身的不同之局限而生发、分殊出各种局限,所谓“知、愚、贤、不肖之过、不及”,所谓“生禀之异而失其中”。因之,从总体看,“理一分殊”在朱子之哲学格局中蔚为显赫,亦不无道理,维系封建层级秩序之合法性需要它,印证人伦日用间人群之不平等界分(贤、知、愚、不肖)的合理性亦需要它。
    水心有关表述中最重要的一句,是上面标注为5的句子。此句之内在逻辑显明含摄两条主线:一是面对宇宙与生活的道,将道德和智慧之力量主体实现为责任主体,二是将此力量主体的向外的人格造就,系于其心知、灵觉之向内的自我实现,以其下端的坠落或努力,亦复系于上端的宇宙、生活之道的沉沦和挺立。则在水心,质,是经验之质;性,是先验之性。两者并非一个面上的。水心言“尽性”,即如孟子言“尽心”之尽,是发明和正向的扩充。质,更多的是不好的气习,是需要改造的。故吾人前面曾讲,水心所云,大略系孔子之“性近习远”的转世灵现。习即是质。“安质”的安,是“纵安”。而“尽其性而归于中”,综合起来,乃妙契于二句:“盖于未发之际能见其未发,则道心可以常存而不微;于将发之际能使其发而皆中节,则人心可以常行而不危;不微不危,则中和之道致于我,而天地万物之理遂于彼矣。自舜禹孔颜相授最切,其后惟此言能继之;《中庸》之书,过是不外求矣”[5]109,及“中和为我用,则天地自位,万物自育,而吾顺之者也,尧、舜、禹、文、武之君臣是也”[1]733。故,水心兹言“任道”,既非内在之道可以简括,亦非外在之道可以简括,乃是内外互明、上下互发之道。水心言“道”,很著名者:“物之所在,道则在焉”[5]702与“天自有天道,人自有人道”[5]312,一言道之存有,一言道之运行。言道之存有,乃是以“合”的角度析道故,言道之运行,乃是以“分”的角度析道故。水心之“天人相分”观,无疑不是强调天之超越与凛然,显系强调“尽人道”须先于“求天道”,而与荀子所谓“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旨趣相衔。而亦以相衔故,水心之心机、巧思未能明也。此便需要牵进来其另一句极著名语:“古人未有不内外交相成而至于圣贤”[5]207,借以搭起前面提到的“人”与“天”、“物”与“道”之间的桥梁。在此格局下,不单“道”有内外,“物”亦有内外。即,“物”未尝只是外在之物,亦是内中之物。“道”之内外,系于“物”之内外。故,落到《中庸》所讲的道之行、明的问题上来,道之明是内,道之行是外。内在的道,是要“明”,外在的道,是要“行”。一个是知道,一个是行道。道德践履,既是内在工夫,亦是外在实践。亦恰是基于此道德践履之全面、高阶的要求,水心思量固然可以针对所有人所提出,贤知也好,愚不肖者也罢,但从现实的能力出发,真正能担此责任者,毕竟是少数之贤知之士。反过来说,若是“道之不明与不行”,愚、不肖者纵有责任,但知、贤者理应担负更主要的责任。此恰是最现实主义的态度,其目的乃是使儒家的道德形上学,不致因个体之生命气质的局限,蹈空于价值世界的实现,更是在“有限之生命取得一无限而圆满之意义”(《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综论》语)⑤。
    在西方,柏拉图、马基雅弗利肇其端的精英主义,纵也基于现实主义,却在晚近由韦伯、熊彼特、伯纳姆、米尔斯等趋入抗颉大众民主之一途。此种精英主义的自持、自矜与自重,乃与水心所讲之东方式精英主义的“舍我其谁”之责任承担,虽有浅表的形式之同,却有深层的天壤之异。“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此是《中庸》著者给出的一个形象的比方。道之发明与践行,则需要吾人时常依循戒慎恐惧的轨道。这虽说是《中庸》著者、朱子及水心共同之要求,亦何尝不是所有有承担的儒家之呼声?他们之间纵有时空、性情、视角等等之分别,但莫不认为,若是懈怠了对己身之道德世界无限与连续之要求,而只是将它看将作有限和断续之行为,则难免堕到“过”与“不及”的泥淖里去。此不是仅限于针对“愚”和“不肖”的特殊群体,亦显然是吾人眼中的智贤之士所应牢记,是一项普遍性的人格实现之律则。亦即,“道之不明与不行”的责任意识之确立,十分重要,乃系关乎所有人,所有实现生命的学与问的。
    注释:
    ①参见熊十力:《新唯识论》(壬辰删定本)卷上之第一章“明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2-28页;成中英:《易学本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及成中英、麻桑:《新新儒学启思录》之“新新儒学的意义及其发展”之“本体诠释的诠释”一节,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39-149页。
    ②可参见周梦江:《叶适年谱》之“淳熙七年庚子(1180)”条目末之案语,亦可见台湾大学周学武先生之《叶水心年谱》。参看周梦江:《叶适年谱》,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5-56页。
    ③阳明之性论,较为复杂,后学亦多有不同之疏解。陈来以为阳明“心外无理”即是“心外无善”,此心乃是心之本体,亦即陆象山之所谓“本心”。心体,即性体。而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则明确将阳明归到性至善论者一列。以为其言“至善者心之本体”,“心之本体即是性”,故有“性至善说”之结论(参看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98-199页)。吾持张说。
    ④人性自我的同心圆说,可参见杜维明:《杜维明文集》第三卷之“儒家思想——以创造转化为自我认同”之“儒家论做人”一节。武汉出版社,2002年,第245-246页。
    ⑤此大体是牟宗三之“成德人圣”说之一部分,显亦系建立在其“即道德即宗教”之意义上,所谓“此‘内圣之学’亦曰‘成德之教’”云云。参看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参考文献:
    [1]叶适.叶适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1.
    [2]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陈亮.陈亮集(增订本)[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4]王守仁.阳明全书[M].北京: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5]叶适.习学记言序目[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故训汇纂[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7]周梦江.叶适年谱[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55.
    [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9]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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