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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礼智信”:儒家道德教化思想的现代价值


    编者按:“仁义礼智信”五常是儒家道德体系的代表性符号。其中所包含的“立己立人”的仁道思想、“公正合宜”的道义思想、“有礼则安”的明礼思想、“尊德问学”的明智思想、“忠信为宝”的诚信思想,对于当代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作者黎红雷,海南琼海人,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与管理哲学。
    “仁义礼智信”是儒家基本的道德条目。在《论语》中,“仁”有109见,“义”有24见,“礼”有75见,“知”有116见(其中读去声,可解为“智”的26见),“信”则有38见。 孟子第一次将“仁义礼智”相提并论,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汉儒则在孟子“仁义礼智”的基础上加上一个“信”字,称之为“五常”。董仲舒认为:“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脩饬也。”(《汉书·董仲舒传》)班固进一步论述道:“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者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白虎通·性情》)从此,“仁义礼智信”五常被确立为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行为规范。相传成书于南宋的《三字经》即有:“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作为儒家道德体系的代表性符号,“仁义礼智信”对于当代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 立己立人:仁道思想的现代价值
    “仁”是孔子的原创性概念,是儒学最核心的范畴。儒家的仁学,本质上是关于人的道德伦理,是一个人如何做人、如何待人、如何成人的道理,即所谓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孔子指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作为一个具有道德自觉的仁者,一方面要“立己”,主动地按照仁道的要求来修养自己,不断地自我完善;另一方面要“立人”,积极地按照仁道的要求去关爱他人,与人友好相处;而无论是“立己”还是“立人”,都要遵守基本的道德底线,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就是儒家仁道思想的主要内容。
    关于“为仁由己,自我完善”。据《论语·颜渊》记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这里的“为仁由己”,体现了人的道德主体意识。所谓“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一个具有道德主体性的“君子”,总是要求自己而体谅他人。如孟子所说:你爱护别人却得不到别人的亲近,那就应反问自己的仁爱之心是否还不够深厚;你管理别人却不能够管理好,那就应反问自己的管理才智是否还不够充足;你礼貌待人却得不到别人相应的回答,那就应反问自己的恭敬之心是否还不够真诚;总之,“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这里的“克己复礼”则体现了人的道德自律意识。所谓“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一个具有道德自觉性的“君子”,总是不断反省而自我完善。如孔子所说“君子有九思”:看的时候,考虑看明白了没有;听的时候,考虑听清楚了没有;脸上的颜色,考虑是否温和;容貌态度,考虑是否庄重;说话的言语,考虑是否忠诚老实;对待工作,考虑是否严肃认真;遇到问题,考虑怎样请教别人;将要发怒,考虑有什么后患;看见可得的,考虑自己该不该得。(《论语·季氏》)在当代道德建设中,我们应该大力提倡道德的主体性。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都应该担负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既然我们都希望生活在安定和睦文明有序的社会,那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我们还要高度重视道德的自律性。每个人都应该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不健康的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积极弘扬“正能量”。当然,制止当前社会严重的道德滑坡,没有包括道德教化、舆论褒贬乃至社会规范在内的“他律”手段是不可能奏效的;但是,对于道德建设来说,“他律”毕竟只是过程和手段,“自律”才是结果和目的。就此而言,儒家“为仁由己,自我完善”的进路,可以说是抓住了根本。
    关于“仁者爱人,相互关爱”。据《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仁,亲也,从人从二。古文仁从千心。古文仁或从尸。”《郭店楚简》出土的先秦儒家经典中,凡是“仁”的地方,都书写为上“身”下“心”,强调的是“立己”即身心自我完善的一面。而汉代以后,更突出其“立人”即己与人之间相互关爱的一面,如徐铉所说“仁者兼爱,故从二。”其实,在儒家看来,“立己”与“立人”,“自我完善”与“相互关爱”之间,并不是彼此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孟子指出:“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君子通过自我修养,提升德性,把仁和礼保存在心中,就必然外化为关爱别人和尊敬别人的行为举止。关爱别人的人,就永远得到别人的关爱;尊敬别人的人,也永远得到别人的尊敬。在孟子看来,关爱别人是君子仁人自觉遵循的“道德命令”,是将他人作为自己的同类而发自内心的道德情感。“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而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焉!’”(同上)由此看来,儒家的仁道本质上就是“人道”,把人当人看,尊重他的人格,同情他的人性,关爱他的生命,如果缺少对人格、生命和人性的尊重、同情与关怀,那就叫做“麻木不仁”。在当代道德建设中,我们就是要大力弘扬这种“人道”精神,尊重他人,同情他人,关爱他人;同时也得到他人的尊重、同情和关爱。即使自己的爱心一时得不到他人相应的回报,发生误解、矛盾乃至冲突,也不必气馁,更不应随波逐流、自甘堕落。因为就人类总体而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同情与合作,比起误解、矛盾乃至冲突,具有更高的永恒的价值。“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据《论语·颜渊》记载:“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当代人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有不少误解。有人从中解读出“极端个人主义”。其实这句话的前提是“问仁”,仁道的本质是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自己不愿意别人施加给自己的东西,自己也不要施加给别人,正体现出自己对于他人的尊重,这怎么可能是“极端个人主义”呢?又有人从中解读出“专制主义”。其实这句话的另一个前提是“恕道”,“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所谓“恕”,就是宽恕、宽容、宽厚,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又怎么可能走向“专制主义”呢?还有人从中推导出“反命题”——“己之所欲,施之于人”。其实二者并不是逻辑上等值的命题,从前者不能推导出后者,从后者也不能推导出前者。当然,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行为命题相对应,儒家确实还有一个积极行为命题,这就是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但这里所说的只是“立己”和“立人”、“达己”与“达人”之间的关系,自己要站得住也要让别人站得住,自己要通达也要让别人通达,其中丝毫也没有强加于人的意思。总之,“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人际交往最基本的原则,正如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所说:“在许多由人们思考出来的道德原理和训诫中,这个素朴的通俗的原理是最好的、最真实的,同时也是最明显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因为这个原理诉诸人心,因为它使自己对于幸福的追求服从良心的指示。”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大会签署的《走向全球伦理普世宣言》,“从世界各大宗教和文化的道德准则中,提出了全人类都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受到符合人性的对待!并以耶稣的名言‘你们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对待人’和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支持。”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孔子所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经超越时空,成为当今世界全人类共同遵守的“底线伦理”,也是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必须认真吸收的宝贵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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