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观点争鸣 >

刘治立:内藤湖南对中国古代史注的误断


    作者:刘治立
    内藤湖南是第一个在大学开设中国史学史课程的日本学者,早在1914年—1915年就在日本京都大学讲授中国史学史,1914年至1925年内藤湖南曾经三次在京都大学讲授中国史学史,《中国史学史》即根据授课内容整理而成,并于1949年由弘文堂出版。在内藤湖南庞大的著作群中,《中国史学史》被称做是“名著中的名著”,对于中国史学史学科的发展具有开启之功。该书对中国史学发展的轨迹、各个时期的重要史学成就等做了全面的分析,对于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史注,也给予了很多的讨论,如第七章“《史记》《汉书》以后史书的发展”中有“史注的发展”分目,第八章“六朝末唐代出现的史学变化”中有“史书的注及其变迁”分目,第九章“宋代史学的进展”的“《资治通鉴》”分目中有“《通鉴》的注释书”小目,在其他部分也多次谈及史注。遗憾的是,他对中国古代史注所做的论断在许多地方与实际不符。
    一、关于史注在目录著作中的地位
    内藤湖南认为,“史注的写作,在两汉六朝时期也兴盛了起来。这在《隋书·经籍志》中几乎完全未予注意”[1]124。《隋书·经籍志》中说:“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后汉》,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可见《隋书·经籍志》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史注,而是对史注家及其注释成就有着特别的关注和论述。史注历来被视做史书的附翼之作,因此将史注附在原作之后,如《史记》之后排列的是宋南中郎外兵参军裴驷注《史记》八十卷、宋中散大夫徐野民撰《史记音义》十二卷、梁轻车录事参军邹诞生撰《史记音》三卷等。因此,《隋书·经籍志》不仅注意到了史注,分析了史注的发展状况,而且给予史注著作很重要的位置。对于这一点,内藤湖南在该书的另一处承认,“在《隋书·经籍志》中,注都是附于本书的,不认为注应该单独归入另一个部类”[1]125。这种办法一直为传统文献目录学著作所采用,历代官私目录皆如此编次,《四库全书总目》也是这样处理的。
    二、关于刘知几的《史通·补注》
    内藤湖南引用《史通·补注》的资料来说明唐朝以前史注发展的状况:
    《史通》的《补注篇》中已经有所注意,到了后世宋人高似孙《史略》中才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史通》中也说,在史注类中当时大体可以分两个种类,其中一类是以非常华丽的辞藻描绘本文,仅仅对事物加以概括,并对末尾之处予以细致记述的方法。作为例子列举出的有今日尚可见到的《三辅决录》、《华阳国志》。但是这些虽说是注,可又是分纲目写作的,而不是那种对古书的注释。真正注的写法,就像徐广《史记音义》那类如同经书音义的著述,作为这类著作举出的例子可见于高似孙《史略》。此外还出现了第三类注的方法,《史通》没有注意此类注。裴松之《三国志》的注就属于这一类,还有刘昭《续汉书》注、刘孝标《世说》注也属于此类,主要目的在于汇集本文未载事例以广异闻,并补本书的缺文。这种注在六朝时期非常兴盛,郦道元《水经注》就是这类注中最大型者。……《史通》中还盛赞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能够在自己的著述中把本文与注释分别写出的做法,这与上述《华阳国志》多少还有些不同。《华阳国志》以本文华丽为目的的,而《洛阳伽蓝记》却是以本文简洁为目的的。总之,二者大体上还是一致的。[1]124-125
    内藤湖南的这段论述,有几点与《史通·补注》的本义有出入。
    首先,《史通》将史注分成三类即训解式史注、补阙式史注、史书自注,而不是内藤湖南所说的两类,其分类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于内藤湖南所言。刘知几不是没有注意到裴松之《三国志注》、刘昭《续汉书注》和刘孝标《世说新语注》,而是对这些史注有着专门的论述,称裴松之、刘昭、刘孝标的史书注释者为“好事之子”,《史通·补注》明确表示对这类史注的形式和作用的怀疑:“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刘知几认为补阙式史注“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览”,“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张舜徽指出:“其实此书(指《世说新语》)得孝标为之注,足以羽翼后汉、魏、晋诸史。乃乙部之支流,佚籍之渊薮,知几斥之为劳而无功,失之远矣”[2]63。张舜徽这种批评说明刘知几对裴、刘史注的判断是不公正的,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刘知几注意到了此类注,且予以大肆挞伐。
    其次,内藤湖南认为,刘知几称赞杨炫之“能够在自己的著述中把本文与注释分别写出的做法”。而事实上,刘知几对以杨炫之《洛阳伽蓝记》为代表的史书自注持否定的态度,“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梏,列为子注。若萧大圜《淮海乱离志》,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刘知几不欣赏为史书做自注的办法,他认为自注“琐杂”、“鄙碎”,如同“鸡肋”,“若萧、羊之琐杂,王、宋之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异体同病,焉可胜言。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在刘知几看来,自注“不能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对史书自注持鄙弃的态度,根本谈不上对杨炫之做法的称赞。
    三、关于史注与史评的关系
    内藤湖南对史注中的史学批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这一时代,由于刘知几《史通》的问世,出现了历史评论的兴盛,做注也不再是以往那种单纯依据前人之说,而是能够发表各种对所注释书籍本身的意见了”,司马贞《史记索隐》认为《史记》有《五帝本纪》而无《三皇本纪》,《秦本纪》所载乃即帝位之前的内容,宜做《秦系家》,《陈涉世家》应以列传为宜等,“他(指司马贞)的评论中虽说有可取也有不可取之处,但无论如何可以看出做史注多少有了史学批评精神的倾向”[1]144。
    在史注中开展史学评论,不是始于唐朝司马贞,而是南朝宋裴松之。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自称,“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他认为“凡记言之体,当使若出其口,辞胜而违实,固君子所不取,况复不胜而徒长虚妄”[3]《陈泰传》注。裴松之对撰史中“轻弄翰墨,妄生异端”,以至“诬罔视听,疑误后生”的行为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认为这种历史撰述者“实史籍之罪人,达学之所不取者也”[3]《袁绍传》注。裴松之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类传的传主应当具有可比性,因此对于陈寿将品德或功业上没有可比性的人合传很不满意,“魏氏如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且攸、诩之为人,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今荀、贾之评,共同一称,尤失区别之宜也”[3]《荀彧荀攸贾诩传》注。对于这样的史学批评,逯耀东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这些评论文字“开创了中国史学批评的先河”[4]252。裴松之认为陈寿将荀彧和贾诩放在同卷“尤失区别之宜”,明人郭孔延《史通评释》指出“荀彧将贾诩同编,寿之失也”。这一点在刘知几那里也得到了共鸣,刘知几《史通·编次》指斥“荀彧将贾诩同编”为“舛谬”。张振骊在注释此篇时认为,刘知几此论受到裴注的启发,“松之盖以贾诩风骨,未可与彧、攸类附也,知几谓其不应同编,盖本此”[5]130,“知几此论或失之偏,然不能谓其不当”[5]123。杨翼骧认为,“裴松之是中国史学批评史上第一个有成就的史学家”,虽然在他以前也有班彪、班固父子对司马迁《史记》的批评,但那些批评还是比较简单的,“而裴松之不仅根据事实指出了《三国志》记载不妥、评论不当之处,还对当时有一定声誉的史学家习凿齿、孙盛等人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这对于开展史学批评,活跃史学研究,都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6]172。裴松之早于刘知几数百年,不可能受到《史通》的影响,相反,《史通》中的史学批评受到裴注的影响。对于史书不实的弊端,刘知几深恶痛绝,斥之为曲笔,在《史通·曲笔》中以愤激的言辞责备历史撰述中舞词弄札、饰非文过,“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和“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的恶劣行径,认为“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根据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并不是在《史通》的影响下史注中出现了评论,而是史注中的史学批评出现在先,影响了刘知几的《史通》。逯耀东指出,裴松之以前也有史学批评,但不具体,裴注对魏晋时代的史学提出了总结性的评论,堪称刘知几史学批评的先导,“裴注不仅开创中国史注的新体例,同时也成为中国史学批评的创始者。对以后的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的史评,及唐代刘知几的《史通》都发生先导性的作用”[4]252。内藤湖南的说法忽略了史注对史评的先导作用,不符合中国史学发展的事实。
    四、关于史书自注的开创
    内藤湖南说,颜师古“认为他所在的时代人注史书,为了显示渊博而多引杂谈攻击原著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注并不是为了展示古人错误的体例,要在务求忠实原著”[1]145。颜师古《汉书叙例》的原话是:“近代注史,竞为该博,多引杂说,攻击本文,至有诋诃言辞,掎摭利病,显前修之纰僻,骋己识之优长,乃效矛盾之仇讎,殊乖粉泽之光润。今之注解,翼赞旧书,一遵轨辙,闭绝歧路。”可见他所批评的是近代(汉魏六朝)而不是他所在的时代,接下来所列举的23家注全为汉魏六朝时期的史注家和注本,并无唐朝注家。
    内藤湖南对《汉书》自注给予特别的关注,“对古书加注释虽然早在汉代已经盛行,但是史书的注最早见于《汉书》,《汉书》编纂的当时,书中对那些非编纂者本人而不得而知的情况加了注释”[1]385。这里说的“非编纂者本人而不得而知的情况加了注释”,指的是《汉书》自注,“在《汉书》中就已经有了自注”[1]125。《汉书》中有许多自注文字,但在中国史学史上最早为史做自注的是司马迁而不是班固,章学诚《文史通义·史注》认识到“太史叙例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史书做自注乃史学之“良法”,班固不是这种“良法”的开创者,而是继承和发展司马迁的做法。《汉书》中采用自注对史书体例发展的影响很大,但从时间上看,毕竟还是晚于《史记》自注,《文史通义·史篇别录例议》指出,“史家自注之例,或谓始于班氏诸志,其实史迁诸表已有子注矣”。
    内藤湖南对章怀太子《后汉书注》也做了评断,认为:“《后汉书》的注仅有对范晔《后汉书》的本纪和列传的注,而没有对志类的注。今本《后汉书》的志类注取晋人司马彪《续汉书》的志补上的,有梁朝刘昭的注,而章怀太子没有写这一部分的注。”[1]146范晔原计划写志,但未竟而被诛,志类只能付之阙如。章怀太子只是给《后汉书》做注,其注释班子无法为根本不曾出现过的范氏志书做注。
    五、关于史注的终结
    内藤湖南认为中国古代史注在两汉六朝兴盛起来,宋人高似孙高度重视史注,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他提出的中国古代史注终于唐朝,则与事实不符,内藤湖南说:“为史书做注的情况基本上仅限于唐代。后来在宋代虽说也有《五代史》注,但已经不再有唐代那种优秀的注了,而且也没有做注的必要了。宋以后的学者,与做注相比更重视古书校正、史事订误。对《汉书》也出现了既非纯粹注释,亦非纯粹评论的注释,大体是侧重于评论了。忠实原著做注的情况,盖终于唐代。”[1]146按照内藤湖南的观点,宋代以后再也没有唐朝时期诸如颜师古那样的史注家和史注名作。而事实上在此后的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史注名作依然不断涌现,如元初胡三省的《资治通鉴音注》。内藤湖南本人也承认胡三省注“在历代史书的注中是最著名的,虽说吸取了史氏的《释文》,但那只是一部分的内容。就整体而言这是很优秀的注释”,“一般认为若要读《通鉴》,就不可能不读胡三省的注”[1]164。既然说唐朝时期史注已经终结,不再出现优秀的史注,而此处则认为胡三省注“在历代史书的注中是最著名的”,那么这些论断无疑是相互抵牾的。
    不仅宋元时期仍有史注,清代更是中国古代史注继魏晋南北朝之后出现的第二个发展高潮,史注著作丛生,名家辈出,金毓黻说:“清代儒者食汉学昌明之赐,取群经一一为之改撰新疏,近代说经之语,萃以入录,蔚为巨观。更有余力覃及子史,疏证、补注、集解之书连犿而出,读其一书可备多书之用,此又注释家进步之一征也。”[7]246拙文《清朝时期的史注体式》对清代史注的巨大成就做过初步的概括,兹不赘述。内藤湖南也不否认这种情况,在讨论清代考订旧史的史学时说:“于是,出现了或对古史书作全面的注释,或对其一部分,或者对某一时期的历史给予补充而使之完整的研究。”[1]275他认为徐松的《汉书西域传补注》“至今仍是很有价值的”[1]275。在分析清代史注时,内藤湖南对彭元瑞、刘凤诰的《五代史注》给予很高的评价,称其“是对欧阳修《新五代史》的注释,乃非常浩瀚的著作,虽说大体仿效了以往裴松之《三国志注》的体例,但在翔实方面却远远超出于其上”,其书“做注的笔法亦颇得要领”,“可谓乾隆以后的史学名著,即便与近年王先谦的《汉书补注》相比,也是远超出于其上的”[1]276。《五代史记注》是否有如此高的成就姑且不论,内藤湖南的赞誉,实则是对其所谓史注“仅限于唐代”说法的自我否定。
    史注是架起原作与读者之间的桥梁,随着时代的推移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人们对于前代的史书需要有新的沟通,也就产生了新的注释要求。史注是为了满足阅读者的需要,只要有读者,只要存在阅读的障碍,就有史注产生的必要性。因此,认为“没有做注的必要”,恐怕难以说得通。
    参考文献:
    [1]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张舜徽.史学三书平议[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M].北京:中华书局,2006.
    [5]张振珮.史通笺注[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
    [6]杨翼骧.学忍堂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2.
    [7]金毓黻.中国史学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