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先秦文学研究:后稷祭典的形成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0:11:43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张树国 后稷为周部族的始祖,近年来出土的楚地文献上博简《孔子诗论》《子羔篇》以及郭店楚简《唐虞之道》《尊德义》等文章,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们对后稷传说的讨论。生动地体现了后稷传说的多义性。 《上博简二·子羔篇》记载了孔子与学生子羔的对话,其中谈到禹、契、后稷的感生传说:“禹之母……之女也,观于伊而得之,娠三年而画于背而生,生而能言,是禹也。契之母,有迺(娀)氏之女也,游于央台之上,有燕监(衔)卵而措诸其前,取而吞之,娠三年而画于膺,生乃呼曰:钦!是契也。后稷之母,有邰氏之女也,游于串咎之内,冬见芺,攼(干)而荐之,乃见人武,履以祈祷曰:帝之武尚……是后稷之母也。三王者之作也如是。”文中的“三王”指禹、契、后稷,即下文的“叁天子”,引文描述了“三王”感生的经过。《子羔篇》结尾云:“舜其可谓受命之民矣。舜,人子也,而叁天子事之。” 在《尚书·尧典》中,禹、契、后稷都是舜的臣子,舜为有虞氏乐正瞽瞍之子,“人子”指凡人之子。禹、契、后稷之所以被称为“叁天子”,是因为都是其母“感生”即无父而生的,“天子”指天帝之子。《子羔篇》言禹母“观于伊而得之”,王充《论衡·奇怪篇》云:“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闻一多《匡斋尺牍》认为“薏苡”与《诗经》中的“芣苢”一样,具有“宜子”的特性。 简狄吞燕卵而生商的传说早见于《诗经·商颂·玄鸟》,与古代祭祀“高禖”求子的巫术关联密切。周人则以姜嫄为“高禖”,《子羔篇》简文云姜嫄“乃见人武,履以祈祷曰:帝之武……”,即《诗经·大雅·生民》“履帝武敏歆”,闻一多《姜嫄履大人迹考》认为姜嫄“履迹”可能是一种“象征性的舞蹈”,与求子秘仪有关。周策纵《古巫医与“六诗考”》认为在古代婚礼中的“亲迎”仪节上,新娘践履葛屦具有生育繁殖的象征意味,姜嫄的这种践履是在禋祀仪式上发生的,与上古时代的生殖崇拜关系至为密切。 出土文献中后稷感生传说中的相关细节,可从传世文献中发明。《诗经·大雅·生民》记载姜嫄在向上帝祈祷之后,“先生如达”,郑笺:“达,羊子也……生如达之生,言易也。”魏源《诗古微·毛诗明义》认为“后稷早产”,像羊一样七月而生。因为“早产”,胞衣还未打开,后来“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 出土文献讨论“叁天子”之感生,应是与祭祀仪式相关,《诗经·大雅·生民》可以看作是对早期祭仪的一种诗性言说,看似简单的仪式中其实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宗教象征。农业祭时代普遍盛行“地母崇拜”和生殖崇拜,而以女性作为供奉对象。姜嫄求子、后稷降生的传说体现了古代丰产巫术的演化形式,是周人社稷崇拜的体现。“姜嫄”原意为姜水平原,傅斯年《姜原》一文称之为“姜之原”,后稷代表着“谷物”,很可能是对原始农业祭时代的记忆。 周人以为,春夏秋冬四时更替,以及十二月的产生,是由于“五行”之气的迭相作用,《礼记·月令》有天子“五郊迎气”的制度。《国语·郑语》云:“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虞幕”指有虞氏大舜,“协风”即东南风,为生长之风,“听协风”在周代是瞽师的职责。《国语·周语上》说:“先(耕)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天子为“迎气”要做认真的准备,先由太史观察土壤的墒情,“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韦昭注:“农祥,房星也。晨正,谓立春之日,晨中于午也。农事之候,故曰农祥。”“农祥”即房星,被尊为“灵星”,为后稷所凭附。《国语·周语下》记载伶州鸠讲述武王伐纣时的天象,“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诗经·周颂·丝衣》为祭祀灵星的诗篇,描述陈设祭品以获福禄的情景。西汉初年曾创作灵星舞,《后汉书·祭祀志》记载其舞容:“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者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芸耨、驱爵(通‘雀’)及获刈、舂簸之形,象其功也”。主要模仿春耕、夏锄、秋收这一劳动过程。 出土文献以契、后稷为“叁天子”之二,是因为后稷是周部族的始祖神,在庙祀中占有崇高地位。《逸周书·世俘解》是史家公认的最为可信的周初文献,记载武王伐商胜利后,举行“告庙”之礼,祭天祭后稷,宰杀祭牲竟达504头。对周人来说,殷灭周兴,在宗教祀典上是“帝改厥元子”(《尚书·召诰》),“元子”既“改”以后,后稷由“庙祭”的对象,成为“郊祀”上帝的“配神”。《逸周书·作雒解》记载克殷以后,周公“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夏商周三代只有“天子”才有郊祀的资格。《周颂·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诗序》云:“《思文》,后稷配天也。”后稷由庙祭到“配天”而成为郊祀对象,这一“升格”在周代国家祭祀的形成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配天”,那个高高在上的上帝就与王朝谱系有了亲缘关系,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了,因此也获得了终极合法性。 后稷神位的确立,标志着西周郊庙制度的定型。《上博简一·孔子诗论》记载了孔子对《诗经》“邦风”“夏(雅)”“讼(颂)”充满睿智的反思性的评价,里面有评价后稷的内容。据陈剑先生《孔子诗论补释一则》,简16应该与简24连接,读作“夫葛之见歌也,则以絺绤之故也;后稷之见贵也,则以文武之德也”。“葛之见歌”指的是《诗经·周南·葛覃》一诗,葛可以织成葛布“絺绤”供人们服用,所以受到歌咏;后稷因为有文王、武王这样有“德”的后代,因而得到周人的尊崇。后稷崇拜具有祖先崇拜与圣贤崇拜结合的特点,《郭店楚简·唐虞之道》云:“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养生。”《尊德义篇》论证圣人治民应以“民道”:“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儒家学派保存了许多夏商周三代的记忆,一方面凭借图书载籍,另一方面凭借悠久的祭祀礼仪。《礼记·祭法》中记载三代郊祀礼仪:“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从《礼记·祭法》殷、周“禘喾”来看,西周、春秋时人已认为殷、周共祖,这与姜嫄、简狄同为帝喾之妃的记忆相一致。《祭法》印证了郊禖仪式与作为国家祭典的郊祀仪式之间深刻的联系。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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