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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史专著——《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系统的记载了、总结了明代学术思想的发展演变和流派,是明代思想史,哲学史,学术史的专著。钱穆曾指出《明儒学案》不能作为治明代儒学的最终凭籍。
    
    《明儒学案》的简介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该书62卷。是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
    《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210位学者。《师说》总纲之后,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即是收录该派名言至理并附有评论。
    《明儒学案》的特点
    
     黄宗羲著的《明儒学案》,准确地把握了明代心学酝酿、形成、繁荣和分化的轨迹,揭示出明代学术发展的主线。
    《明儒学案》是在编年体裁、纪传体裁等史书体裁之后又一种重要的史书体裁,适应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学术思想繁荣的需要,即“学案体裁”。学案体裁中的“学”指学术、学派,而“案”则谓考察、按据,是叙述学派源流及其学说内容、考按学术事件而加以论断的专门史学著述形式。
    《明儒学案》的编写不仅流派分明,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学案,先以小序为概括的说明,其下分列各学者,依次叙述传略,摘录其重要著作或语录等,以具体的材料表明各学者的思想见解,间有作者自己的意见。特别是每个人的小传,虽然长短不一,却都能表达出人物的个性、特长以及一生的功过。
    在《明儒学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书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思想,都有自己的特点。黄宗羲对于每一个学派和每一个学者的学术思想,都尽量揭明其治学宗旨,让世人明了他们的学术精髓,从而了解该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朝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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