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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礼仪:葬礼


    
    葬礼是中华五千年以来传下来的一种特殊文化礼仪,人的生老病死,是一个无法避免的过程,古人对于生命的认知,演化出了基本的葬礼讲究,人终归要归于黄土,但死的时间,方式各有不同。
    幼年夭折者有之,逝于非命者有之,犯戒而诛者有之,为情自尽者有之,寿终正寝者实为多数,不一而足。
    常规而论,人死了之后,家属及亲人要为其操办葬礼,寄托哀思。尤其是那些年迈而寿终正寝者,丧葬之礼办得更为“体面”而热闹。因益阳人讳忌,故把丧事称为“白喜事”,以此来表达其家属和亲人对亡者的孝敬和悼念。告慰亡灵,尽心尽孝的悼念方式多种多样。服孝、痛哭,自古以来传承和流传甚广的活动方式主要有以下多种,且连贯在一起。其顺序依次是送终、服孝、守灵(夜)、痛哭、超度、还山(下葬)、立碑、祭奠等程序。
    除了城镇干部、国家公务员死后,政府法律规定用新式葬法——火化外,乡村百姓死后仍传承着古老的土葬方式,且流传至今。它源于古老的宗教与迷信。尤其表现在为亡者操度灵魂方面,更是自有套路,像模像样,俨然如真。儒、佛、道三教之中,道教是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实用型宗教。道教为死者超度亡灵的礼仪及程序简述如下:
    1、送终:依照传统风俗,子女在父母病重期间,应该寸步不离地服侍、守候在他的身边。即使在外地求学、做官或是经商的子女,闻讯应立即赶回家中,陪伴父母度过他的人生的最后时刻--此谓之“送终”。违背这一习俗的人,将会受到社会舆论及亡者旁系亲戚的严厉谴责和怪罪,大概此俗沿袭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缘故吧。
    2、招魂:在我国古代,亲人刚死时,守护人要放一点蚕丝或棉花在其鼻孔下“试气”。家人站在屋外的高坡上挥舞着死者的外服或官帽(服)等物,呼唤死者的名字以示“招魂”。招魂之后,再次查验死者鼻孔前的丝棉动静以及心脏脉搏等情况,以最后确认亲人是否真的死了
    3、寿衣:在弥留之际,亲人要马上给死者抹澡换衣(称“抹尸”)穿好寿衣戴好寿帽。死者临终之际,有的要对亲人嘱咐、安顿一番,以了却自己未尽的事业或心愿。在当地民俗中,“遗言”贵如黄金,晚辈得到老人的临终吩咐被认为是幸运的。据说有的因此而财运亨通,吉星高照。在确定死者不可复生之后,亡者的亲属围在一起,哭成一片。在《礼记》中有规定:男人只能呜咽而啼,妇女则应边哭边跳。但失去亲人的哭泣是不可能按照冷静而理智的设计方式来进行的。所以,人们听到的往往是从死者身边传出的伴随呼唤死者的嚎啕大哭之声。
    4、下榻:按照道教的常规,到了下午三四点时,就要把死者从床上移至堂屋,靠西边的一侧。头朝里,脚朝外,并同时燃放鞭炮,谓之“下榻”。同时还要在神龛上燃香点蜡,以祭祀先祖神灵。另外,在死者的脚边燃香三柱,红蜡一支,谓之“照路”,好让死者有灵魂通向天堂或阴间地府。死者亲属在堂屋内守护着,谓之“尽孝”和“守夜”。街坊邻居、亲朋戚友闻讯赶来吊孝,死者的儿子孙子要出门迎接,行双膝或单膝跪地之叩拜礼。前来的宾朋即刻上前搀扶,口里喊着“节哀”或“高升”之类的安慰话,这一礼节人称为“领孝”。在七仙湖区人民的心目中,死者不管辈份、等级,一句话叫做“亡者为大”。因此,不管年长年幼、辈高辈低者,均可前来吊唁,并享受死者儿子们的跪拜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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