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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之道之“男尊女卑和女尊男卑”


    
    传统儒家思想的观点是"男尊女卑",这是毋庸讳言的,不需要曲为辩解,硬把孔子说成妇女解放的先锋。但是,仅仅"男尊女卑"四个字,不足以说明儒家的全部婚姻观。
    清初思想家唐甄的《潜书》有云:"盖地之下于天,妻之下于夫者,位也。天之下于地,夫之下于妻者,德也。" 男尊女卑,就像天尊地卑一样,是本来的位置使然,而夫处处让妻子为先,则是一种德行。混淆了本来的位置,会造成家庭的混乱,但如果不讲德行,一味地强调男尊女卑,也同样不符合夫妇和合的要求。
    用现代人的观点来理解唐甄的这句话,就是说,夫妻二人,结婚之前的经济社会地位可能不尽相同,结婚后的生活分工也可能有所差异,这是很正常的。但是不应该强调夫妻间的这种差别,更不能以这种差别为借口,要求比对方更多的权利,强迫对方做更多的事情。
    比方说,有这么一对夫妻,他们住的房子是女方家里给买的,开的车是女方家里给买的,女主人的工作比男主人的好,挣的钱又比男主人多上好几倍。按照唐甄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地位高于丈夫就是"位",应该坦然面对并承认现实,但是即使这样,仍然应该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处理家庭事务,这就是"德"。
    假如妻子因为家庭在经济上依赖自己,就对老公颐指气使,动不动拿钱说事,一定会刺伤男人的自尊心,给婚姻埋下隐患。可要是对婚姻和爱情抱一种理想主义的态度,认为只要有爱,一切都无所谓,从而对妻子为家庭所做的贡献漠然处之,甚至先存一种自卑的心态,对妻子正常的举动也疑神疑鬼,联想到倚仗钱财欺压自己上面去,同样也会伤害双方的关系。中庸的做法,应该是肯定并尊重夫妻双方对家庭所做的努力,并且把这种肯定和尊重转化为爱意,为家庭的稳固和发展添砖加瓦。
    有人说,现代社会,似乎"男尊女卑"不成其为问题,倒是"女尊男卑"值得注意。随着女权主义运动逐渐波及到中国,特别是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女性的尊严越来越受到尊敬,而男性则被塑造成压力大、任务重的受气包形象。其实,社会的发展方向,是逐渐消除一律的尊卑之分,消除大众对某一性别的成见和歧视,并不是把原来的规矩倒过来那么简单。之所以人们会觉得"女尊男卑",只不过是以前"男尊女卑"的观念太过深入人心了而已。
    在夫妻生活里,不但不应该有谁尊谁卑的现实,而且也不应该有谁尊谁卑的观念。所谓尊卑,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成见,这种观念无视现实的境遇,也不管事实的真相,只不过是一种标签。一旦有了"我就要比你高一点"、"你就应该为我做什么"等等这类观念,那么理想中的夫妻关系就会往自己这方面倾斜,对婚姻生活的目标就会发生偏差,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失望和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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