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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3)


    天人合一,人神同在
    神的居所与人的居所一致,旨在表明乐土就在现世,天人合一,人神同在。萧默指出,欧洲中世纪是一个漫长的宗教长夜,君主制屈居于神权之下始终不能茁壮成长,教会成了社会的中心,“君王施权于泥土,教士施权于灵魂,灵魂的价值超过泥土有多大,教士的价值即超过君王有多大”(《中世纪教会史》)。因此,国家才会如此不计工本地去营造富丽堂皇的教堂,那些著名的教堂往往耗时上百年才能建成。
    在古代中国,相对于君权而言,神权基本始终没有占据上风,这在中国寺庙建筑上亦得以体现。“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重视实用理性的孔门儒学对鬼神采取了清醒的态度,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来提醒积极的现世关怀。历代有作为的皇帝对于宗教也莫不从实用出发,佛的因果轮回、道的清静无为都是可以利用的,一旦宗教和皇权产生矛盾,就坚决限制,历史上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四位皇帝就曾经下令灭佛。因此,中国的佛寺竞相博得皇帝的恩宠,无不以获得御赐的匾额为幸。
    
    中国始终没有产生像印度教的梵天、湿婆之类神秘恐怖的观念和信仰。佛国并非超然物外,渺不可寻,而是一切普通善行的必然报答,是辛苦恣睢的生命历程之后的自然归宿。所以净土信仰在中国大行其道,净土宗认为只要一心念佛,百年后便可顺利得到佛的接引。禅宗的出现更是表明了信仰与生活完全可以统一起来:不需要一切繁琐的教义仪式,不必出家不必苦修也可成佛,并且,成佛也就是不成佛,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一种超脱的境界,也就是成佛。
    中国的寺观是以平民难得一见的宫殿为蓝本来建造的,这既显示了佛的尊贵,又形象化展现了佛国的富饶安乐。如建筑学家傅熹年《中国古代建筑十论》所言,神的居所规格是由皇帝来规定的。例如:屋顶的最高规格庑殿顶,是为皇宫主殿及佛殿专用;斗拱只许皇宫、寺观和王府使用;黄琉璃瓦只有宫殿及佛殿可用,而王府及菩萨殿只能用绿琉璃瓦。可见诸神受到皇帝颇高的礼待,但他们并不能凌驾于皇威之上,其规格在都城没有超过皇宫,在郡县没有超过王府和衙署。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神的居所与人的居所一致,其实旨表明乐土就在现世,在人间,天人合一,人神同在。
    总之,一个民族特定的心态与其所处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欧洲教堂建筑注重表现人心中的宗教狂热,并把它具化为实在的视觉形象,而中国的寺庙建筑则受儒教实用理性的影响,重在再现人们内心世界的宁静与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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