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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玄学中的庄学精神(2)


    在《庄子》的启发下,王弼将庄子的“言—意”的二层结构用于《周易》,并将此发展为“言—象—意”的三层结构。《庄子·外物》的筌鱼之喻注重的是言和意之间的工具与根本的关系,强调言的目的在于表达意,按照这个原则,如果我们得到了意,就不必纠缠于具体的言了。而具体到《周易》,因为其思想特殊的表达方式,庄子“言”的层次又可以具体区分出“言”与“象”两个层次来,而相对于“言”来说,“象”更接近和表达了“意”。
    王弼沿袭了《周易·系辞》关于言意的两种理解。“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象与言都是表达圣人大意的方式,圣人以此来“尽意”、“尽言”,但同时,“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言意又是不能为具体化的书所局限的,言和意本身具有一定的超越性。王弼的“言—象—意”的三层结构有这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从表达的意义上说,如上文所述,这是一个从言到象进而到意的三个不同层次,而其中意才是言与象的根本。王弼也意识到执着于言造成的后果,他认为,“夫立言垂教,而弊至于湮,寄旨传辞,将以正邪,而势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胜御,是以修本废言,则天而行化”(11)专注言辞,其端其势流于繁琐湮杂,反而丧失了“垂教正邪”的根本。另一方面,从注解的意义上说,因为言是表达象的工具,象是表达意的方法,所以我们可以“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周易略例·明象》)。
    (二)“得意忘言”的解经方法
    受《庄子》的启发,王弼创造性地将这一方法自觉出来,将它用于解经。这一方法的直接效果,是让其《周易注》一扫象数阴影,突显义理;《老子注》彰明玄学风格,简洁生动;《论语释疑》尽弃章句陋习,调和孔老。
    王弼在注释《周易》的过程中,不仅仔细分析言象本身,体会卦象爻辞,而且巧妙地运用“得意忘言”的方法,成功地为自己摒弃象数、注重义理开拓出诠释的空间来,主要表现在:
    首先,正是得益于“言—象—意”三层结构的理解,王弼在注解周易时,与汉代象数的传统不同,虽然也讲求卦象,却更重视卦象规律背后所隐含的义理。所以他说“夫应者,同志之象也;位者,爻所处之象也。承乘者,逆顺之象也;远近者,险易之象也。内外者,出处之象也;初上者,终始之象也。”(《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应、位、承乘、远近、内外、初上讲的是卦爻阴阳的变化和关系,属于“象”的层次,而在王弼这里,这些变化和关系被赋予上了一定的义理属性,这样一来,注解的重心就不在这些“象”的层面,而是义理内容的深刻涵义了。
    其次,王弼继承和发展了《庄子·天道》重“意”的思想,并将《周易》的“意”与《老子》的“道”联系在一起。王弼所指“得意而忘言”中的“意”有两个层次:卦爻象所表达的意以及其中深不可识的大道。《周易》经文使用了四次“道”,其中有道路之道,也有抽象的道的涵义。而《易传》则特别强调“道”的意义,除了将阴阳变化称为道外,还讲天道、地道、人道,也讲君子之道、小人之道;妻道、臣道。《易传》认为《周易》中蕴涵着四个圣人之道,即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可见,《周易》六十四卦的卦象变化中蕴涵着“神道”(12),道在神妙莫测不断变化着。王弼以传入经时继承了这一观点,在他看来,六十四卦的变化昭示的是个人处于某一时某一位所应该采取的进退出处,而这样常变而无规律的应对也就是“道”。“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
    再次,王弼在注解《周易》时,既能够通过对言和象的分析结合《易传》注解《周易》,也能在注解的时候摒弃象数派对卦象的繁杂解说,直辟《周易》经文中的义理内涵。例如,在注解姤卦“姤之时义大矣哉”一句时,王弼就认为“凡言义者,不尽于所见,中有意谓者也。”对姤卦一阴五阳之卦象,《彖》传认为此卦包含有深意。王弼在此处做注,认为所谓的“义”就是在我们能够观察的“言”与“象”之外所隐含的深厚的“意”。孔颖达疏此句为“就卦以验名义,只是女遇於男,博寻遇之深旨,乃至道该天地,故云‘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因而王弼一方面能结合女遇男的卦象来注解,另一方面却也能在注解中阐发其中唯一阴爻所承覆的义理内涵。孔颖达也认为如姤卦“大矣哉”之类的叹文,是“凡言不尽意者,不可烦文其说,且叹之以示情,使后生思其馀蕴,得意而忘言也”(豫卦疏文),认为这些感叹大义所在之处,大多可以用“得意而忘言”的方法来思考其中的深刻义理。
    可以看出,在注解方法上王弼受到了《庄子》思想的很多启发,但他却并不只是简单地援引庄子思想,而是以《周易》的特殊表达方法为基础,结合《周易》卦象和爻辞来体察其中的言与意,同时,也能够超越其上,用“得意忘言”突破卦爻的束缚,阐发出玄学化的大道来。这样做,不仅让其《周易注》体贴文本,而且也卓然而有真见。黄宗羲在《象数论序》中说“有魏王辅嗣出而注易,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日时岁月,五气相推,悉皆摒落,多所不关,庶几潦水尽寒潭清矣。”可见这种注解方法在摒落象数开发义理上的功用。
    而在《老子注》和《论语释疑》中,“得意忘言”的解经方法一方面让王注突破章句的巢窠,直接以意为指向,另一方面也能让他切于原来文本展开自己的学说,尽意尽言。注释《论语》“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说“假数以明优劣之分……明相去悬远也”,一语带过“十”、“二”之杂说,直接阐发其中义理,而在注《老子》第8章“故几于道”时却又说“道无水有,故曰几也”,就“几”这个词下注,反而将道相对于具体事物的超越性阐发得淋漓尽致。
    同时,“得意忘言”的方法也在无形中发挥了调和孔老的效用。孔老间一些明显具有的思想矛盾也因为“忘言”而获得了缓冲的可能,再通过“得意”获得了调和的空间。比如在对《老子》第18章“大道废,有仁义”的注释中,以“道进物”来讲“仁义”,将“仁义”蕴涵到大道之中,这样一来,仁义不再是大道的对立面,而成为得道的一偏,宏普博施、抑抗正直、游饰修文并不能是社会理想的最终目标和方法,其上还有无名无为的“鱼相忘于江湖之道”。而在《论语释疑》里,王弼以“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道不可体,故但志慕而已”来解释“志于道”,这样一来,儒家之道与儒家之道相通为一,成为万物所通所由的本原,儒道在这里达成了和解。
    三、王弼之“理”概念
    除了在注解方法上吸收《庄子》思想,王弼在注解《周易》中使用并创新了《庄子》的“理”概念。“理”概念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在钱穆看来,“理字观念之重要提出,其事实始于道家”(13),后来儒家会通道家“理”的涵义,亦有申发。在《老子》中无见“理”字,而《庄子》内篇凡1见,而外杂篇33见,全书作为名词之理共30见,可见“理”是《庄子》的重要概念之一。庄子在《养生主》中第一次提出了“天理”的概念,在《天运》、《刻意》又各有提及。在外杂篇中,庄子(14)也提出了“万物之理”以及“万物殊理”,万物有着共同的理,但万物又各有其理。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王弼对“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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