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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与竹林玄学(8)

[3]这并不意味着《庄子》对“正始”玄学不起任何作用,参阅陈少峰《王弼的本体说及其对于〈庄子〉义的发挥》,见《原学》第3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
    [4]颜世安《庄子评传》说:“在庄子游世思想中实际上隐含着一个新的主题,这就是以带有自虐意味的嘲讽心情,来与一个黑暗的世界对抗。这里的对抗不是正面反抗,而是摆出一切皆不在乎的姿态,直视黑暗世界任何可能的恶意摆布,并且以对这种恶意摆布的戏谑的欢迎,表达对这个黑暗世界的嘲讽。游世思想的这一隐蔽主题,与寻求个人内心安宁的传统的自我保护主题,在庄子文中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种叙述,而是混合在同一词句奇诡变化的叙述之中。两种主题都是真实的,可是相比之下,以故意的戏弄姿态对抗和嘲讽的主题,更深刻地表达了庄子对人在天地间无路可走这一绝望处境所作的回答”,“其实,像阮籍那样以夸张的游戏言行嘲讽世道,并表达天地间无路可走无所傍依的苍茫感,未始不是对庄子游戏人间思想的一种准确解释”(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5~96页)。这是一种更有同情心的分析。
    [5]也有作者注意到《声无哀乐论》同《齐物论》的联系。但把人籁、地籁与天籁同《乐记》中声、音、乐三个层次等同,并由此解释嵇康,则有些穿凿过度。参见谢大宁《历史的嵇康与玄学的嵇康》,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7年版,第199页。
    [6]最近已有作者指出这一点:“嵇康论音声,用言意之辨的方法类比当时音声乃至名教‘滥于名实’,指出礼乐文化核心教义的根本性错误,是为‘非汤武而薄周孔’找到理论上的突破点,其意义远胜于同时一般思想家对传统经学所作的重新解释。《声无哀乐论》实际是人与文独立于经学的‘宣言’……在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音声论中,‘声’的自然属性及音乐的自由精神,恰恰是独立人格与思想尊严的体现,它是不会屈从于当权者所‘造立’的种种教义的。”(程怡:《正统与异端——试论魏晋清谈中“音声之辨”的意义》,《华东师大学报》2000年第2期,第92页。)
    [7]牟宗三:《才性与玄理》,台湾学生书局1993年版,第296~297页。
    [8]据王葆玄先生《玄学通论》分析,《乐论》是阮籍正始前期的作品,而《达庄论》、《大人先生传》则写于正始之后。(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362~367页。)
    余敦康先生认为,阮籍从《易》到《庄》有一个选择过程:“正是由于阮籍在魏晋禅代之际感受到这种悖论(指名教与理想的冲突),经历了一个从追求、动摇到幻灭的心路历程,所以才重新发现了庄子,把正始年间《易》《老》兼综的玄学推进到以庄学为主体的发展阶段。”(《从〈庄子〉到郭象的〈庄子注〉》,陈明编《原道》第3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版,第48页。)
    [9]参见陈伯君在《阮籍集校注》(中华书局1987年版)中所作的序。(来源:中国国学网) (责任编辑:admin)